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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18-08-16 访问次数:36731

第一部分  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党、工、团部门职责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会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有以下的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准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会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党支部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和支部大会,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按时向党员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5.经常和支部委员和执行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按时组织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完成实践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8.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并完成支部分工的任务。党支部书记不在时,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的情况。

3.正确掌握党的工作方针,负责对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协调各部门委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组织开展业余党校培训工作和上级党组织的培训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各种学习计划,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以及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2.组织政治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励工作,大力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宣传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负责重大继而(活动)的内外宣传活动。

3.指导、协调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和也与科学研究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钻研业务技术,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4.负责与上级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完成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工作。

四、纪律检查委员职务

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兼管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自觉性。负责对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纪校纪教育。

2.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情况,监察教职工执行行政纪律情况,同各种行政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查处党员严重违反党纪和教职工严重违反政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的案件,检查廉政自律的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

4.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受理教职工的投诉,查实情况。

5.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报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6.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单位党纪的情况。

7.纪检委会受党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会为主。在工作中如对党支部委会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会反映。

8.负责与上级行政监察部门联系,完成上级纪检部门的行政监察部门交办的工作。

五、工会工作职责

1.接受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布置的任务,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召集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作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调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

5.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保护工作。

6.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为职工服务,协调学校办好教职工福利,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实事。

7.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财产。

六、工会财务工作职责

1.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管理工会财务工作。

2.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工作,每月收一次工会会费,每季度学校财务按时拨工会经费,工会按规定比例及时向上级工会会费。

3.工会财务工作要按时有关会计制度执行,做好记账、对账、报账的工作,做到月结、季节、账目清楚,合理开支。

4.自觉接受工会经审的监督检查。

5.完成工会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七、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做好“四期”保护工作。

2.关心女职工生活,为女职工说话、办事,发挥女职工特长和优势。

3.组织“三八”劳动妇女节,使节日活动丰富多彩。

4.协助计生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5.了解女职工的思想情况,让女职工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益,学会保护自己,提高女职工自身的素质,培养自尊、自重、自信、的“四自”精神。

6.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做好工会的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支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工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按工作职责进行工作,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依据工会章程积极组织开展工会的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党支部和行政领导汇报。

2.工会主席要带领全体工会会员自觉遵纪守法,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组织会议。

3.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组织指导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

4.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组织工委员会等工会工作人员会议,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布置工作和召开总结会。

5.负责工会的财务工作,主要审批工会经费超过500元以上的开支。

6.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每学期一次离退休人员会议,负责通报学校近期发展情况。

7.负责指导“送温暖”工程工作,做好节日慰问的工作,制定和完善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8.完成上级工会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九、工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工会主席工作,工会主席不在时,支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工会工作计划,总结,提出修改工会制度意见,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文娱、体育活动。

3.负责指导“送温暖”工程工作,做好节日慰问的工作,制定和完善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4.组织召开工会人员会议,商议工会活动、计划。

5.负责工会组织工作,按工会章程做好接收新会员工作,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管理工会的文件、资料和财产,做好工会系列报表工作,负责统计校工会开展活动的资料和工会合法人资格的年审工作。

6.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每学期一次离退休人员会议,切实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7.负责工会经审工作,提出工会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8.负责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联系沟通,完成上级工会领导、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团委职责

指导思想:坚决拥护社会主义发展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生力军、后备军的作用和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精神。委员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团员青年搭建健康成长的舞台,为祖国培养出新一代的“四有青年。

(一)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共青团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委员会下设:团委书记、副书记、安全部、生活部、宣传部、纪律部、文娱部、体育部。

(二)各组织机构的职责

1.团委书记、副书记:

1)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团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团委委员、各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

2)组织开展对全校共青团的思想教育,配合党组织做好学生中的建党工作,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3)认真抓好团的组织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力。

4)掌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学生管理办公室和团支部、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好各项活动。

2.安全部: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及学生会有关精神,维护好卫生清洁工作,及时向总务办公室反映相关情况。

3.生活部: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及学生会有关精神,维护好卫生清洁工作,及时向总务办公室反映相关情况。

4.宣传部:宣传校园中的好人好事,报道学生活动,管理各班的宣传工作,对各班板报进行评分。

5.纪律部:维护校内公共场所及晚睡纪律,登记晚自习的出勤,对学校开展的大型活动进行纪律维护。

6.文体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做好学校组织的活动、竞赛、晚会和前期和后期工作。

7.学习部:定期召开学习交流会、汇报会。配合学校组织各种竞赛及各类智力活动。

十一、团委书记(副书记)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团委委员、各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 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

2.组织开展对全校共青团的思想教育,配合党组织做好学生中的建党工作,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3.认真抓好团的组织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力。

4.掌握青年学生德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学生管理办公室和团支部、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好各项活动。

十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职责

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5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次会议。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如下:

1.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参与学校重大政策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2.代表教职工合理权益,协助解决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对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实行评议和其他形式的监督。

4.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提案并立项,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二部分  岗位职责

十三、校长职责

1.校长必须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府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中职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领导和依靠全校教职工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

2.实行校长负责,任务内逐步实行任务目标任制,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召开校务会议,办公会议,协调各副校长和部门的工作。

4.自学地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5.领导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罚制度。

6.领导制定和实施常年工作计划,主持学校的招生、教学、推荐就业、人事、后勤等各项工作。

7.倡导文明建设,不断改善校风、教风和学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注意国内外教育动态,加强教育和教学,适应教学形式的发展。

9.经常深入教育第一线,听取师生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10.关心教职工作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11.促进学生德、智、体、美、技全面发展,大力开展教学育人,环境育人的活动,及时表彰、大力宣传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12.抓好学生计划生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3.指导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展开工作。

14.做好行政干部和教职工的任免、调整、培训、考核工作,根据有关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十四、教务副校长职责

教务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校长的助手,负责教学与教师的业务管理和学生的学习管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按照中职学校工作条例、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1.主持编制学年(期)教学计划,核定教师的工作量,合理安排调整教师的队伍的任课任务,充分发挥教师队伍的潜力,确保教师工作正常实施。

2.计划组织各教研组开展活动,召开交流会、分析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方法。

3.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主动听取和指导各科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授课情况,改善教学环境,注重开展校企合作交流,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4.根据教学需要,及时提出教材的准备计划及增添教学设备仪器的计划,并搞好图书馆、学习工场、电教室等建设工作。

5.建立教师业档案,考核教师业务能力,根据教师个人能力和教学需要,制定教师进修、自学等提高教师素质的计划,参加教师职称评定、聘任、奖惩等讲座会议。

6.协助校长领导考试、编班以及职工培训、校外代培等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实习和推荐就业计划。

8.督促教务办公室计算教师课时津贴就业的计划。

9.督促理论和实习教师实施教学计划,协调各班使用实习场地,在确保完成计划的前提下,注意节约原材料,爱惜机械设备,注意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学生副校长职责

学生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学校管理工作和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教育工作,以及对学生管理工作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好下列学生管理业务:

1.加强检查和管理,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使各部门的工作互相配合,共同保证学生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2.主持制定学生德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3.全面负责的日常管理,具体包括学习管理、纪律管理、卫生管理、礼仪管理、安全管理,等等。

4.主持制定第二堂课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主持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教育、劳动教育和毕业生的毕业教育。

6.负责审定“三好学生”、“文明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及奖励:审定学生开除学籍以下的处分。

十六、后勤副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在时,代管部分工作并全面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2.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校园文明计划,参与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组织制定涉及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对校爱卫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搞好校园绿化及美化,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按时做好四季灭病虫工作。

4.负责学校基建工作。对校园建设与房产维修提出建议、按政策规定,大建设项目对外投标,小项目内部投标,审核小项维修,确保基建工作规范化。

5.负责对学校饭堂管理。指导膳食委员会展开工作,确保伙食供应的质量,按时足量供应开水、热水、严防中毒事件发生。

6.负责对学校资产管理。做好资产核算工作,对固定资产购置提出意见,审批常规用品购置,并负责校内水、电的正常供应。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7.分管计生、医务室工作。指导计划生育落实指标,审批工伤医疗报账事项及医务室药品器械购置计划,指导师生开展保健和体检工作。

8.负责服务部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经营情况,审批往来开支,做好对师生服务工作。

9.重点做好防毒、防疫、防安全事故(车辆)、防破坏等预防工作,是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办公室岗位职责

1.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协调各科室工作。

3.教工会议的组织与记录。

4.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5.人事、档案管理。

6.教工的考核与职称评定、晋升及继续教育工作。

7.工资、福利管理及各类报表的统计。

8.考勤及加班的记录和管理。

9.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10.学生保险管理。

11.学生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的管理。

12.享受资助款学生的资料录入,申报及公示。

13.学生免学费及免学费名单的公示;学生资助款的管理。

14.门卫及值班人员的管理。

15.校车使用、维护等的管理。

16.协同医疗室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7.图书管理、文书管理。

18.打字室的管理。

19.工会工作。

20.接待外单位人员的来访、交流。

21.离退休人员管理。

22.协助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2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八、财务办公室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坚持履行节约的原则,开源节流,增加收益,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按照《会计法》及《会计人员职责规定》,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管好各项资金,严格执行各项经济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和学期财务预算,成本核算工作。

3.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对学生的各项收费,均由财务室直接收取,并及时开具收据。

4.做好开学注册收费工作,并定期向学生管理办公室、班主任提供学生欠费情况,做好学生欠费追缴工作。

5.负责代收支工作,做好代支计划的审核和结算工作。

6.负责教师工资核算与发放工作,做好教师课时补贴,岗位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7.负责教职工水电费收取和各种福利金的发放工作。

8.执行财务制度,负责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善、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做到定期送审。

9.定期向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按时、准确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10.及时做好财务活动监控与分析工作,及时向校长提供相关信息。

11.会同学校其它部门定期进行全校财务物质的清查和盘点工作、及时组织核算,提出盘点报告,清查发生的盘亏、丢失、损失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十九、教务办公室岗位职责

1.协同教研室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加以实施。

2.安排教师的任课。

3.审核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

4.听课、巡视检查教师上课情况。

5.编写校历,编制课程表,办理任课通知手续。

6.教师调课、顶课、停课安排。

7.计发课时、课酬。

8.安排考试及补考等考务工作。

9.学科成绩管理工作。

10.实验室、教学设备等的使用管理。

11.学生实习的安排和管理。

12.组织考证、考级工作。

13.教师值班、调班安排及教务日志的管理。

14.教材征订、管理、供应等工作。

15.教学文件资料管理归档工作。

1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教研室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全校教学研究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组织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2.具体执行专业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安排教学工作、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措施。

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材教法,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4.组织全校教职工撰写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论文,为各级学术年会或各类学术刊物组约稿件。

5.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参加校外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6.负责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及时为学校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

7.协助教务办公室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有关文件、规定,提出制订教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

8.做好各专业教学计划方面资料的积累、教学计划存档和各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工作。加强课程建设和题库建设。

9.建立和健全教研工作和教师业务档案。

10.协同信息宣传科做好校刊出版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一、招生就业办公室岗位职责

1.招生就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和落实招生和毕业推荐计划。

3.编制招生简章及有关宣传资料。

4.部署和组织招生宣传发动工作。

5.招生情况上报工作。

6.新生录取审批;做好新生编班工作。

7.配合总务办公室做好新生注册工作。

8.协同学生管理办公室做好新生报到工作。

9.整理毕业生的基本情况,走访用人单位,收集反馈信息,进行就业跟踪。

10.收集、联系招生和用人单位信息。

11.开展就业教育,组织面试、安排学生就业。

12.按时完成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二、学生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1.学生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班主任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3.协同教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指导和帮助班主任开展防流工作。

5.组织全校性的集队、集会及升旗仪式。

6.协助团委组织指导全校性的班级的第二课堂及其他活动。

7.文明班及文明宿舍的评比。

8.采用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对学校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学生校卡及学生证的管理。

10.学生的奖惩及考勤。

11.处理学生出现的突发事件。

12.新生入学报到及家长来访接待工作。

13.协助总务办公室开展卫生检查及追缴欠费工作。

14.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15.指导和协助班主任开展转化后进生的教育工作。

16.学生间校际交流活动的安排和管理。

17.负责校内有关活动场室的管理。

18.不定期巡查校内课室、宿舍及其他场所学生纪律情况。

1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三、总务办公室岗位职责

1.总务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定期、不定期检查、核实公物情况。

3.及时维修公物、清除安全隐患。

4.全校水电管理。

5.教学、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与发放。

6.校园绿化、美化管理。

7.校长室、会议室及其他他公共地区卫生。

8.饭堂及小卖部的管理,加强检查食品卫生,防止食品中毒。

9.卫生检查及文明宿舍评比。

10.师生体检、防病、治病、健康宣传。

11.学生住宿安排。

12.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3.协同教务办公室做好教材的订购。

14.医疗室的管理,抓紧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5.办理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四、继续教育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续办公室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相关培训的招生宣传资料。

3.协助财务科办理有关培训的收费工作。

4.配合有关处室,部门办理各种考证工作。

5.组织相关的培训教材的征订,编制授课计划,安排任课教师等教学管理工作及计算课酬。

6.学历教育的教务、考务和学籍等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7.短期培训的开班申报、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 。

8.办理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建册和办证的相关手续。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五、宣传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办公室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起草学校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文书。

3.学校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4.做好校刊的出版工作。

5.负责学校网站建设、信息发布、更新以及维护工作。

6.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摄影、资料整理、保存以及相关宣传报导工作。

8.负责学校通讯工作。

9.负责学校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六、质量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诊改工作的运行、监控、预警分析、改进提升等任务。开展各项质量评价,提出质量保证的改进举措。

2.起草学校教学诊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做好诊断项目、诊断要素、诊断点的分析和细化。

3.指导协调各部门的诊改工作,汇总审核各部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起草学校自我诊改报告。

4.研究与决策“诊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各处室、各专业部共同推进诊断与改进。

5.开展各项质量评价,提出质量保证的改进举措。

6.撰写教育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等。

二十七、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

2.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学生保险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5.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加班的记录和管理;

6.做好签发收文;

7.做好接待外单位的来访、交流;

8.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

9.对打字室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对图书室人员的管理;

11.起草学校综合性计划、总结及其它文件;

12.教职工会议的组织;

13.协调各科室工作;

14.负责有关的统计报表的填报;

15.做好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八、财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校的领导下,主持财务科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抓好组织落实。

2.熟悉掌握有关的财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科的各项业务。

3.负责管理、指导、检查本科室的各项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根据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并贯彻执行。

5.组织编制学校财务收支计划,分析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反映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考核,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6.严格学校报销的制度和程序,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7.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机关和业务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做好同有关业务单位协调工作。

8.负责审核学校行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

9.负责学校饭堂日常业务会计核算工作,定期、不定期对饭堂账户资金进行盘点检查。

10.负责学校各种考证收支的核算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考证账户资金进行盘点检查。

11.负责保管学校财务印鉴以及对学校各种收据的管理,做好收据的领用、保管及缴销手续。

12.负责抓好学生学费催收和助学金发放工作。

13.负责日常付款、转账、汇款业务票据签发的审核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教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管教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2.协同教研室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加以实施。

3.负责审核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实习教学计划工作。

4.负责教师调课、顶课、停课等工作。

5.负责考试及补考等考务工作。

6.听课、巡视检查教师上课情况。

7.负责教学文件资料管理归档工作。

8.负责教师值班、调班安排及教务日志的管理工作。

9.负责学科成绩管理工作。

10.办理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十、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全校教学研究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组织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2.具体执行专业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安排教学工作、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措施。

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材教法,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4.组织全校教职工撰写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论文,为各级学术年会或各类学术刊物组约稿件。

5.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参加校外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6.负责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及时为学校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

7.协助教务办公室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有关文件、规定,提出制订教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

8.做好各专业教学计划方面资料的积累、教学计划存档和各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工作。加强课程建设和题库建设。

9.建立和健全教研工作和教师业务档案。

10.协同信息宣传科做好校刊出版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十一、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管招生就业办公室全面工作。

2.协同主管校领导制订科室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

3.负责审核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计划。

4.检查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

5.全面负责统筹学校的招生就业办工作。

6.办理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十二、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校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教育、军训工作。

3.负责班主任的管理、考核、奖惩工作和经验交流会,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及防流工作(每月最少召开班主任会议一次)。

4.负责处理学生中突发事件,处理果断迅速。

5.负责开展防流失工作和协助追缴学费工作。

6.负责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提出学生奖励及违纪处分意见,审定学生德育考核结果。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内防盗、防火、防事故工作。

8.组织指导全校性或班级的第二课堂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工作,评选文明班级。

10.做好家长来访接待工作,积极与家长沟通做好后进生的教育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十三、总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总务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草拟本科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维修的预算计划,维修等工作的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3.负责组织对学校物资、财产清点工作,核实资产(每年不少于2次)。

4.搞好校园美化、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盘花损坏及时更换)。

5.牵头组织全校卫生大检查、评比文明宿舍(定期、不定期卫生大检查每月不小于1次)。

6.负责饭堂和小卖部的管理,加强食品卫生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7.加强公物的管理,制定损坏公物赔偿处罚条款。

8.负责全校水电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维修水电设施,低值易耗品。

9.定期、不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做好后勤工作。

10.负责物资材料、办公用品,学生用品的采购和验收、发放、库存的管理工作。

11.协同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做好防窃、防火安全防范检查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四、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继续办公室主任的日常各项管理工作,拟定年初工作计划及年末工作总结。

2.负责继续办公室培训项目的开发和宣传,负责做好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以及其它的外联工作。

3.负责大专本科的外聘教师教学评聘和教学考核。

4. 组织做好大专本科函授工作各教学管理环节的实施。

5.制定处室内部各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协调工作。组织全处人员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好本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6.正确履行讲师的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7.熟悉所教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订好学期授课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三十五、宣传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办公室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起草学校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文书。

3.学校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4.做好校刊的出版工作。

5.负责学校网站建设、信息发布、更新以及维护工作。

6.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摄影、资料整理、保存以及相关宣传报导工作。

8.负责学校通讯工作。

9.负责学校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十六、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教学诊改全面工作。

2.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3.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

4.教学测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开展。

三十七、实训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课程使用实训室的申请,提前安排好实训地点。

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3.督促实训室使用班级和卫生轮值班级做好实训室的日常卫生工作,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卫生打扫的班级和学生,要及时督促。如由于督促检查不力造成环境恶劣,应承担相应责任。

4.一周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一次,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填写好实训室检查记录簿;有情况及时向教务办公室反映并处理。

5.负责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并记录好设备(物料)收发存帐;做到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帐、物相符。每学期结束时把检查记录簿和收发存账交到教务办公室。(包括收发存账的电子版)

6.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电源、插座等有关安全隐患,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要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7.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实训室负责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三十八、班主任的职责

1.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和法制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热爱本专业,树立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志向,努力成才,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遵守《中职学校学生守则》和《中职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要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任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3.指引班的奋斗目标,形成正确的论,通过各种活动,培养学生集体观念,形成良好的班风。

4.加强学生生活管理,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文体和社会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协助生产实习指导老师教育和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劳动,是学生掌握生产操作技能,养成文明生产的习惯。

6.负责和科任老师、实习教师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7.加强与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8.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查阅本班教学日志,掌握学生出勤,每周召开班务会议,小结班的工作,同事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学生操行评定。

9.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写工作总结,认真备好思想品德课和班会课,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的情况,及时发现、正确处理学生中出出现的问题。

10.负责本班学生的学期、学年、毕业鉴定,并协助就业科做好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

三十九、理论教师职责

1.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把握教学进度,填写教学日志,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2.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制定课程学期进度计划。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3.及时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接受教研组长检查,做好上课前一切准备工作,准时上下课,认真填写教学日志。负责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考核、检查与评定,并做好记录。

4.认真批改作业,做到按时收发,做好辅导工作,对缺课和基础较差的学生加强课外辅导。

5.积极参加教研组的各种教研活动,虚心向别人学习,不断钻研教学方法,磨砺教学技艺,提高教学水平。

6.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拓宽认可范围,适应学校专业的调整变化,提高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

7.热爱中职教育事业,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8.在教学工作量不饱和时,接受学校分配的其他任务。

四十、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中,高级技能水平,懂得教育规律,对实习生传授实际技能操作。

(一)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掌握本工种(专业)的各种工具,设备的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生产实习教学计划,大纲的要求,编写实习课程教案,做好实习的标准被工作。

3.负责实习课的现场教学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基本操作的讲解,示范和指导工作,做好实习成绩的考核。

4.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保养工具设备。

5.承担学生职业道德,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和实习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提出学期实习教学工作计划,编写讲义,收敛地担任实习课的教学工作。

2.做好实习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对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和保养维修。

3.讲授本工种(专业)的公益理论课,参加编写教材和承担一定的实习教学研究、技术革新的任务。

4.指导三级实习指导教师技术理论知识和教学业务能力的提高。

5.承担学生职业道德、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和实习课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业         

1.熟练地担任实习、工艺学理论的教育工作,承担实习教学文件、实习指导书的编写任。

2.组织指导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教育研究和技术改革新,撰写有一定质量文和教学经验总结。

3.主持编写较高质量的教材,指导和提高三级、二级、一级实习导师的业务技能。

4.承担学生职业道德、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和实习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5.承担用一种外语翻译本专业一般资料的任务。

(四)高级讲师职责

1.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收敛教育事业,熟练的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和组织实验室及实习教学工作。

2.负责指导本专业的教学研究,撰写学术或技术论文。

3.你只或制定本专业教学计划,主持编写质量较高的教材。

4.负责培训教师工作,成为本工作专业的带头人。

5.积极主动开展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教学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6.能承担用一种外语翻译本专业书籍,资料的任务。

(五)讲师职责

1.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育工作和指导实验室的工作。

2.能撰写本专业队对口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补充教材和复习资料等。

3.能主持本专业的教研活动,负责指导和培训助理讲师和教员的工作。

4.积极主动开展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5.能承担用一种外语翻译一般资料的任务。

(六)助理讲师职责

1.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按教学计划大纲要求独立编写一门课程的教案讲义。

2.能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和实验室的教学指导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3.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主动对学生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当好班主任。

四十一、文印员职责

1.按时完成学校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与校对工作。

2.认真执行保密制度,妥善处理文字材料的底稿,不得泄露文件内容。文印室内不准留人员闲谈。

3.坚持文稿审批制度,未经领导审批的材料,一律不得打印、复印。

4.不断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5.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认真做好打印、复印、油印和纸印的使用登记工作。

6.认真管理好打字机、计算机、油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做好保养及维护工作。

7.对需要装订成册的资料,按要求做好装订工作。

8.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二、驾驶员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驾驶技术,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保证运输任务的圆满完成。

2.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一、二、级维护,随时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及时安排进厂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

4.爱护车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5.厉行节约,想方设法降低消耗。

6.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三、图书管理员职责

1.据学校开设的工种(专业)的需要,采集各种与教学有关开发智力的书刊资料,用科学方法进行分类管理。

2.配合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方针以及政策法规。

3.根据教学、实习课外阅读的需要,订购有关的教材、图书、报刊和杂志。

4.合理组织藏书,健全书库的管理制度,做好书报资料的保管、修补工作。

5.建立和健全图书、资料情报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工作职责分明。

6.保证图书馆、资料室和阅览室定时开发,并掌握读者的新闻趋向和兴趣。

7.加强图书馆的管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8.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十四、教具、教材管理员职责

1.在教务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教学、生产实习需要与财务预算,协同有关人员编制年或期的教具、教材订购的计划。

2.严格执行库存规章制度,认真验收入库,教材、教具等物资要及时建立帐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3.教具、教材等物资要合理摆设,做到定架、定位、对号进位、五五摆放、定期盘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霉等工作。

4.库房要“三清”,即材质清、数量清、规格清:“两齐”。即库容整齐、堆放整齐;“三一致”,即帐卡物一致。

5.严格借、领、还手续,发出物品必须要有符合手续的单据,要有有关的借用申请批条,方能借出。

6.及时做好教具、器材的维修工作,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报检、报废手续。

7.填写报表及时、准确。按时做好统计工作。

8.按教学要求,及时供应需用的教具、教材等物品,不能无故延误正常教学工作。

9.在每学期结束前,要做好教具、教材的清点工作,及时追讨借出未还的教学器材。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十五、机房管理员职责

1.机房管理员的主要工作是进行电算化教育研究、服务、教材的制作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在主管校长、教务办公室、实习办负责人的领导下,树立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精神,努力为实现学校教育手段现代化、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人才的目标工作。

2.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制订电化教学年度工作的计划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和钻研教材、教学特点,整理教学方式、方法,总结学科电化教学的特点和规律,整体优化课程教学,发挥电教优势。

4.熟悉所管理和使用的电教器材的用途性能及简单的维护、维修、管理知识,不管提高管理和操作水平。

5.根据教学的需要,购置和编制电化教材,并分门别类管理,做好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借还、清点、保洁工作,提高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

6.做好电教器材室、教材制作室、电教教室等场所的清洁工作,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7.积极帮助教师掌握电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造作技能,协助教师上好上机课,提高点教水平。

8.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严格遵守机房管理规程,完成本职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六、实操指导员职责

1.根据教学需要,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钻研教材,熟悉各类器材一起、模具的用途、性能和简单的维护、维修、管理知识、积极参加科组教研活动,研究和改进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做好教学仪器添置、验收、建档、借还、清点、保养和安全工作。每学期结束前对设备、仪器等检查、清点、维护、保养一次,如果损坏化丢失即使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领导。

4.经常保持器室、实验室整洁。各仪器、模具、标本、挂图要分类编号,存放,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5.根据试验计划和任课教师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上课时坚守岗位。协调人可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

6.实验结束后,与任课老师一起填写实验室日志记录。

7.经常向学生进行爱护国家财产,遵守管理制度和试验操作、规程教育、杜绝一切违反操作规程和损失、浪费等不良行为发生。

8.认真履行职责仪器设备管理的规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十七、仓库管理员职责

1.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明确仓库管理员的职责范围,提高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确保财产的合理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职责。

2.严格遵守仓库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工作,确保仓库物品安全。

3.必须做好仓库,物品分类存放,分类保管,分类立类工作,并经常向有关部门和采购人员汇报情况,尽量缩短存期,做到“先进先出”。经常清理杂物废物,使仓库保持干净整洁。

4.认真执行存放收发制度,出仓签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合理耗材,防止大材小用,造成浪费。

5.认真做好全校各班的财物管理工作,未经批准,禁止购买超计划的用品,为学校节省开支。

6.每学期按计划发放全校课室、实习车间、功能室的清洁卫生用品。

7.学校要求财产管理员必须要维护学校的利益,顾全大局,勤奋工作,节省开支,乗公办事,依规行事,执规严格,无私心,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十八、水电工职责

1.负责校园内水电小型维修工作,要避免浪费,确保安全。

2.负责校园内的生活照明和教学用电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和处理有关问题,确保全校水电的正常供应。

3.做好学校水、电设施使用、管理、保养、巡查和检修工作,维护学校水、电设备正常使用。

4.负责由学校供水供电的用户其用水用电的登记、核算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分析,堵塞偷电、漏电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对水、电零件及工具要列册保管,不得擅自利用公家水、电、器材为私人安装。

6.日常工作应按规范的工作保障流程进行安全工作。

四十九、卫生管理员职责

1.具体负责全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

2.负责对各班教室、宿舍、公共卫生地区等卫生状况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3.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4.加强对教职员工家属宿舍卫生管理。

5.大力宣传卫生保健知识爱国卫生运动,净化校园环境,搞好学校除“四害”工作。

6.配合学校做好其他有关医疗卫生的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十、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学校门卫和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听从学校指挥,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协助,严禁离岗串岗。

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1.负责检查学生宿舍纪律,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准时作息;发现不按时起床,或者不准时作息,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要如实登记。

2.负责检查学生宿舍的财产与安全,发现财物损坏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妥善处理。

3.负责检察学生宿舍的卫生,督促学生每天清洁一次宿舍;发现不按要求清洁宿舍或者乱丢垃圾、杂物、要及时制止,如实登记。

4.负责开关电、抽水、放广播。

5.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或者女生进入男生宿舍。

6.禁止学生用胶袋装食品进入宿舍食用。

7.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热器和燃器具,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8.禁止学校饭堂用胶袋装食品给学生食用和提前开饭以及在上课和作息时间零售小百货。

9.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住宿和未经登记、批准擅自进入学生宿舍找人。

10.遇有特殊情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要区别对待,分别处理;能够自行处理,要及时处理;需要报告学校处理的,及时报告;需要报警处理的,要及时处理。

11.维护学校的安全与利益,坚决与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

12.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13.学生宿舍管理员实行倒班制。倒班时间分别为:上午8:00~下午4:00,下午4:00~凌晨12:00,凌晨12:00~早上8:00

14.学生宿舍管理员过失者不发行岗位职责,每项扣10分,当月扣分超过50分,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作辞退处理;当月扣得分数与当月奖金数额成正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扣分。

五十一、学校门卫职责

1.提高警惕,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学校安全,禁止可疑人员进校。

2.严格执行学校出入的规定,做好会客、参观、车辆等登记手续。

3.上班时间要严肃认真,不准饮酒、睡觉、不准溜,不准干私事和擅自离岗位。

4.熟悉学校重点部位、地形、发生情况,保护现场,及采取有效措施和向领导汇报情况。

5.加强值班巡逻,不定时巡查重点部位,做好监控工作。

6.认真执行交班制度,接班必须要提前10分钟,做好出勤登记,有事假、病假或补休应提前半天向有关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不上班。

7.做好报刊、信件的登记收管工作,不得私自取阅学校或私人的报刊、信件。

8.协助学生管理办公室、总务办公室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做好晚上夜归学生登记。

五十二、教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校教官岗位职责》;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了解各教室、教研室、办公室的位置、领导人及人员一般情况。

3.工作中坚守岗位,不得空岗位、串岗、睡岗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宿舍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保证门口始终有人值班。

5.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宿舍手续。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进入,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进入证明,并通过内部电话与班主任核实且做好登记工作;随时掌握进出宿舍学生情况,并要准确记录其进出时间。

6.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进出宿舍,必须检看校卡等有关证明。严禁推销产品的各类人员到教学楼内进行买卖活动,发现后,立即清出。

7.上课期间有未去上课学生要做登记工作,晚上有超出学校规定时间回宿舍就寝者同样要做好登记工作,并报告该学生班主任。

8.严禁学生带饭盒回宿舍就餐并随意丢饭盒者应进行阻止并对当事者进行严肃批评。屡教不改者,应及时报告该学生班主任。

9.管理好宿舍内部厕所、洗手间、冲凉房等设施,并教育学生不准随意破坏现有设施,如发现有破坏上述设施的行为,应及时追查并报告有关部门。

10.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他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验看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因被对象不在宿舍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与热情解释说明。

11.认真做好以防盗、防火、防各类害事故为主的安全保卫工作,工作要有责任感,做到认真责任。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所灭火器的数量、位置及使用,发现丢失及损失要及时报告。认真保管好岗位大门、教室及防火通道的钥匙,不得外借或丢失,大楼内如发生火险时,及时打开防火通道门,做好疏散工作。

12.做好巡逻。值班人员要对教室及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每晚关大门后,要认真仔细到各楼层巡视、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不允许任何人在楼内过夜,确有学生家长需住宿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夜间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13.各楼值班员协助做好防盗、防抢的宣传教育工作。

14.做好值班室的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值班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干净、物品有序摆放。

五十三、绿化管理员职责

1.为了优化育人坏境,美化校园,绿化必须实行规范管理,执行绿化建设的有关规定。

2.根据学校坏境,因地制宜扩大绿化面积,多种观赏性强。植被打常绿的树木,经常调整品种和形式,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

3.根据气候掌握各种植物的特点,组织好施肥剪枝浇灌,发现害虫喷药。

4.组织好树木花卉,对破坏绿化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

五十四、食堂管理员职责

1.执行食堂承包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使饭堂做到饭热菜热香,物美价廉,卫生可口,为师生提供一流服务质量。

2.配合好总务办公室召开膳食会议,及时听取收集师生对饭堂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饭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经常到食堂检查饭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助做好食堂工作。

4.督促饭堂人员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

5.负责做好假期、节假日对学生食饭供应的安排并做好管理人员的沟通工作。

6.负责对饭堂膳食时间监督。

五十五、炊事员职责

1.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与业务学习,服从领导分配,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思想,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3.努力研究炊事技术,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4.爱护炊事机具,掌握好使用和维修保养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5.注意炊事设备、电器的安全使用,发现不合格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修理。

6.贯切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搞好环境卫生,严格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十六、行政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以教学教研为中心,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后勤保障,切实为学生、为教职工、为领导搞好后勤服务。

2.负责学校资产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学校资产、设备及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参与大型设施的购置,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统计。定期清物查账,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3.负责学校办公、教学、生活物品的采购供应,做到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4.负责全校办公用品的管理。新置办公用品要验收、登记、入账;对分发各处室使用的办公用品有分户帐,每年清查一次;负责办公用品的分配和回收等事宜。

5.协助分管校长办理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教职工生活上的有关事宜。

6.负责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的公物配备、维修

7.负责检查水、电、空调等设施使用情况,保证安全,及时维修,做到正常供电供水。

8.负责食堂管理,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改善学生和教职工生活。

9.负责学校内部接待工作。

10.负责学校的绿化和卫生工作。

11.负责学校基建工作。

12.负责学校卫生室管理和服务。

13.负责学校车辆燃油管理和养路费交纳,车辆的年审等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七、会计职责

1.负责全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经费开支预(决)算,保证日常教学所需资金落实,为教学工作服务。

2.严格执行上级和本校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核实各种报销凭证,各种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权对无合同、无资金计划、无办理审批手续或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更正、补充。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报告有关领导。

3.依照财务管理的规定,按时按要求做好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经校长或校务总监审核后按层级管理报送。

4.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收缴工作,及时追收应收而未收的有关款项,要求每学期数目清楚;应收、未收、减免、成本核算等数据要准确。

5.必须做好会计凭证的收集、核对、汇总、装订、保管等工作。

6.按时按要求做好会记账,必须达到账目相符,账证相符、帐物相符。

7.必须坚持原则,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有违反制度的按章处罚。

五十八、出纳员职责

1.协助会计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按《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完善,单证齐全。

2.做好现金出纳日记账工作,要达到日清月结,账证相符、帐物相符。

3.负责全校各种费用的收纳和支付工作。

4.负责教职员工的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的审核、发放工作。严格按规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不得挪用,不得私自借支他人。

5.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收入现金及时入银行,不得坐支。

6.出纳员因现金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少收款部分、开错支票转错账,收假币等情况,由于是自身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7.严格按照银行票据规定,认真做好银行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领用登记手续,及时登记清理注销(作废)等。

8.学校的银行账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9.必须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完善审批报销手续,对无合同、无资金计划、无办理审批手续或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10.按时按要求整理好所有的原始凭证汇总后移交会计员。

五十九、监考员的职责

1.考场监考人员的工作目标是:高度认真负责地做好监考工作,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场工作顺利进行,培养本考场学生实事求是的良好考风。监督考生按《考场规则》应试,确保考试公平顺利的进行。

2.监考员监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熟悉考试业务。

3.监考工作程序:

1)提前到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执行监考职责。检查考场环境。

2)学生提前进入考场,确定考位,监考督促学生按指定座位就坐。

3)考位确定后宣布“清场开始”,令所有学生将除必须的考试用具外的其他一切书籍物品放在讲台上来,特别要规劝若已带字条等准备作弊的学生,此时将作弊物品清理掉。并要求学生将座位调转过来。

4)分发试卷(草稿纸)。提醒学生把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写在试卷上。

5)核实已考、缺考人数,及时登记。对缺考、空号的试卷做出标记。按规定填写考场记录。

6)从考试开始到考试结束,要密切注视考场内动向,若发现可能产生违纪作弊现象,本着与学生为善的态度,及时发出信号予以警告,严防作弊发生。若发现作弊事实已发生,要及时抓住证据,现场判定,及时记载并向教务办公室或班主任反映。

7)宣布考试结束时,考场上可能产生某种混乱,作弊容易产生,此时要求所有考生起立,收起书写工具,停止答题,违者以作弊论处。

8)清点核实试卷份数,不能错漏,将试卷交送相关科任教师或教务办公室,完整地写好考场记录并签名,将记录叫教务办公室。

4.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和处理考生在考生在考场上违纪舞弊行为,并按《考场规则》做好相关工作。

5.监考员进入考场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活动,不得有影响考生正常答卷的行为,遵守考场记录,不得擅离职守,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按考试时间,不准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对学生作弊视而不见。

6.除因试卷字迹印刷不清可就考生提前疑问当从说明外,不准对试卷做任何提示和解释。

六十、体育组运动队教练员职责

1.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和发展,和运动员所在班的班主任定期联系,关注运动员的学习及思想情况,做到训练育人相合。

2.按训练目的的要求,制定年度、阶段及每周训练计划,落实训练计划,完成训练任务。

3.教练员要以身作则,成为运动员的表率。训练时要先于运动员到达训练场地,坚持现场指导训练。

4.教育运动员爱护训练所用场地及机器。对训练中出现损坏场地、器械的情况要及时申请维修。非正常情况下造成场地、器械的损坏或发现物品的掉失,要写书面情况,分清责任,加强教育。

5.科学指导、合理安排训练工作,防患于未然,避免训练中的运动员受到严重创伤,降低运动员训练中创伤的发生率,完善训练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6.努力完成学校制定的各运动队竞赛指标。学校对各运动员完成训练任务及其竞赛成绩实行奖优劣罚的激励措施。



第三部分  各办公室管理制度

六十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

1.学校任何重大决策事项,均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酝酿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交教工代表大会票决通过方可执行。

2.学校重要干部的任免,须经学校党支部、校务委员酝酿提出相关名单,交领导班子讨论,在支部大会、学校教代会听取意见后,才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干部任免名单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3.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必须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领导班子讨论,支部大会听取意见,学校教代会票决通过,形成相关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相关项目出台前,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实施。

4.学校开支较大的基本建设均需由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报上级领导审批;学校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之后收到的效益等向全体教职工宣讲,并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使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人人知晓。

5.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三重一大”会议决定事项,必须明确实施部门和负责人,并由实施部门和负责人组织实施。

7.“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都要以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二)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中、远期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决定和实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重大财务收支项目;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修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施,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职工的奖惩。

2.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领导,不搞临时会议。

2)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不在会上调查,推测,不搞盲目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5)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6)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7)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做为工作标准。

3.党支部会议应议决的重大事项

1)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变动。年度财务预算。教职工奖惩方案及其他重大问题。

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研究决定学校中层领导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聘任的事项,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

3)按照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原则,研究决定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和师德,德育工作的重大事项。

4)按照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处理事项。

5)研究决定学校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生会等组织的机构,人事及有关重大事项。

4.行政会议应议决的重大事项

1)研究决定贯彻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重大事项。

2)讨论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机构设置。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学校党支部讨论审核。

3)讨论决定教学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任课教师调整和班主任调整。

4)研究决定学校教育改革和科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教研组长聘任。

5)研究决定德育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全校性重大活动方案。

6)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总务、后勤、财务、保卫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研究决定学校大宗物品、教学设施、设备的购置等事项。

(三)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激发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工作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者,无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正副科长、主任以下教工。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下的由分管校长批准;两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分管办公室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请假需经分管校长、分管办公室校长或校长批准的,须由本科室领导签加意见。

2)正副科长、主任请假一天以内的由主管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3)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校长请假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5)凡需校长批准的,若校长外出由分管办公室校长批准。

3.请假的手续:先填写《请假申请单》,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名批准后,将请假单交办公室存档。凡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需提交医院或校医开启的病假证明书。行政人员请假时须向所在科室交待好工作;有任课的教师须向教务办公室报告并协助教务办公室办好调课手续;兼任班主任的须向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告。

4.计划生育生育假、婚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迟到、早退一次扣4元。每月请事假15天,每请事假一天按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日均工资(以下计算方法相同)扣发30%610天的扣发40%1115天的扣发50%1620天的扣发70%;超过20天的不发当月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当月有加班的,先用加班天数顶扣后再计算)。

6.每月请病假超过10天的开始扣发工资,具体是请病假1120天的每请病假一天按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日均工资(以下计算方法相同)扣发30% 2030天的扣发50%(当月有加班的,先用加班天数顶扣后再计算)。连续病假一个月至三个月的按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扣发60%,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扣发70%

7.旷工一天按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日均工资3倍扣发,旷工25天按5倍扣发,旷工超过5天的按自动辞职处理。

8.本人未到单位上班,弄虚作假叫别人代打卡的,经发现,当事人和代打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9.上班期间要短时间外出的须向所在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10.本制度从2010111日开始执行。

(四)教职工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者,无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2.请假审批权限:正副科长、主任以下教工,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办公室领导批准;请假二至四天的由主管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任课老师还须向教务办公室报告,兼任班主任的还须向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告。

3.正副科长、主任请假两天以内的由主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4.请假时要办理请假手续,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填写,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名批准后,将请假单交办公室存档。

4.凡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需交医院或校医开启的病假证明书;请病假一天需交医院或校医诊病记录给办公室查验,请病假方有效。

5.行政人员请假时须向所在办公室交待好工作,教师请假要报教务办公室办好调课手续。

6.计划生育生育假、婚嫁,按国家规定执行。

7.请病假一天的按加班标准的50%扣除;事假一天的按加班标准100%扣除;旷工一天的按加班标准300%扣除,如此类推。

8.上班期间要短时间外出的须向所在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9.在计算年度效益时:

1)凡一年累计请事假715天的,扣一个月的效益工资;1630天的,扣三个月的效益工资;超过30天的不计发年度效益工资。

2)凡一年累计病假2030天的,扣一个月的效益工资;3160天的,扣三个月的效益工资;61天至90天的,扣六个月的效益工资;超过90天的不计发年度效益工资。

3)凡一年累计旷工12天的,扣一个月的效益工资;34天的,扣三个月的效益工资;超过5天的不计发年度效益工资。

(五)全员合同制聘用办法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内部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机制,提高学校教职工素质和办学效益。特制定学校全员合同制聘用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

2.聘用合同的签订

1)受聘者与学校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2)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即成为合同制职工,并在此基础上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聘用职工,以书面形式与学校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

4)如本人不愿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范围的,学校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聘用合同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受聘人一份。

3.下列情况,学校可以终止、解除合同和续签聘用合同

1)受聘人合同期满或与学校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2)受聘人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学校被撤消或停办,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③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十五天通知学校。

(六)文印、复印管理制度

1.各部门复印的资料、表格等,填写印份数后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原则上能安排打印的尽量不复印。

2.复印底稿事前必须校核准确,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版面清晰。

3.教师在外取得较好的资料需复印,作为学校教学公用,由教务副校长审核签字,复印后保存资料室(图书馆)。

4.上级机关下发的保密文件,未经主管保密工作的校领导签字,不得复印。

5.办公室应保存好复印登记表,认真记载复印情况。每月初将上月的复印情况予以统计。

6.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不得接受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公用资料。

7.各部门打印的文件、资料、讲义、表格必须填写打印登记表。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打字室办理,并要求10页以下的底稿提前三天送达,以便按先后顺序安排。

8.打印底稿必须字迹清楚,段落明确,修改部分易于看懂。

9.打字室打好样张后由送稿人校核签字,经校核更正后印出的资料如仍有明显错误,应由校核人负责。

10.凡属为学生打印的学习资料、讲义、表格,由教务办公室直接送文印室,印好后向学生发放,并收取工本费。

(七)车辆管理制度

1.使用车辆必须坚持综合利用的原则,在安排调度车辆时应根据用车需要,以减少浪费。

2.各办公室用车,向校办申报用车计划并填写出车单。校办根据各办公室申报计划统筹安排。

3.无论校内或校外用车,都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假公济私滥用车辆,发生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4.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和各办公室公务活动所需的车辆,任何个人不得未经办公室同意而动用车辆。

5.全校所有车辆和驾驶员统一由校办管理,全部车辆都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和用油记录。

6.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对私人服务,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用车,由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交费。

(八)门卫、校监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门卫工作制度。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持校内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2.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凡是来访人员和外来车辆都要出示证件,登记清楚后方能进入校内。学生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未经允许不能进入学生宿舍或课室。

3.凡是进出校门有可疑的物资,门卫人员应该询问或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4.认真做好邮件的接收工作,每天的报刊信件,应及时送到各处室及有关人员,个人的汇款单、电报及书刊杂志,都应详细登记并要凭个人证件签收才能发出,学生的信件由每班派专人领取(由学生办提供名单)

5.值班人员不能长时间与无关人员谈话及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上班时间不能开收录机、不准做私人活,当班时原则上不能接待自己的客人,集中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准时按上、下课,上、下班铃。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入值班室。早上7时前、中午12:30后至下午4:40时前,晚上自修课期间及10:15时后不开广播找人。

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上一班向下一班汇报基本情况。并在值班本如实记录当班情况。做好值班老师的考勤记录工作。

7.值班室电话严禁学生和无关人员打出,学生接听电话时间为早上6:307:30,中午11:3012:30,下午5:307:00,晚上9:3010:15(节假日除外),每次接听不得超过5分钟,上课时间不接听学生的电话。对上级及外单位的电话通知,要准确及时传达。

8.值夜班的人员,晚上十点半前要锁好大门,检查电灯开关。巡视校内有无发生异常情况,如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校有关人员报告。早上打扫值班室周围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

9.除有特殊情况外,学生一律不准在十点半后出校门,对夜归的学生,一定要登记夜归的原因,并及时把情况报告值班老师或有关人员。

10.学校的大门在上课期间、早晚自修期间及中午12:302:00关闭,在上班或下班时间才能打开,确保安全。负责学生宿舍梯间铁门的开关。

11.值班人员要指挥教工、学生把摩托车、单车放在停放区内,不得乱摆乱放,负责车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12.午休时间及晚上7:00时后,对于打篮球,大声玩闹者,值班人员应劝阻,以保持学校的良好秩序。

13.校监负责维护饭堂、宿舍的正常秩序,不准男生到女生宿舍。负责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区清洁卫生、维持纪律和按时就寝。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14.校监要经常巡查学生宿舍、课室及公共场所,发现有违规用火、用电及损坏公共财物的现象,应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15.值零时~早上八时当班人员,不准睡觉,要加强对校内的巡查。

16.按以上规定严格遵守并无出现违规者,每月奖给100元奖金。年终酌情给予奖励。

(九)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2.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学校利用校讯通、微信群、Q群等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3.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人以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4.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值日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5. 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6.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副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校长室。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7.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8.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9.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十)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发扬领导民主作风,自觉理解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1.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建立贴合国家法律、法规,贴合广大教职员工要求,科学、规范的校务公开制度。把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学校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以利于进一步搞好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使学校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2.领导小组

1)成员

组长:袁昌政

副组长:何汝生、陆飞、胡绿锋

组员:江先文、翁丽华、李玉楠、陈志萍、李卓娉、陈周强、李文光、郑俊锋、冼立和、李肇平、卢文忠、盘慧玲、苏坤强、陈俊满、黄伟、林伟玲、巫东桂、邓景荣

2)职责

①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执行《广东省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把校务公开摆在我校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的位置上来。

②由校办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和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③确定校务公开资料、程序、范围。

④确定校务公开职能人。

⑤及时办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或群众投诉的意见。

3.采购小组

1)成员

组长:何汝生

副组长:李文光

组员:陈志萍、冼艳芬,姚淑娟

及相关办公室主任或相关学科组负责人

2)职责

①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利益,以质为先,以价为次,多方询价,尽可能质优价廉。

②统一协商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具体操作由采购组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5000元以下的由采购组员具体负责,进行依法采购。

③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务必及时进行采购。

4.监督小组

1)成员

组长:袁昌政

组员:李文光、刘锡钊、工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

2)职责

①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文件精神。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监督权利。

②理解群众投诉,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同时有权要求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出处理意见。

③对职能人负责的校务公开资料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

④每学年一次将校务公开执行状况,向学校党支部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运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经行政会研究决定,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袁昌政

副组长:何汝生

成员: 陆飞、胡绿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先文任办公室主任。

1)教学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学安全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卢文忠)

组长: 卢文忠

副组长: 叶春晓

成员:刘双红、陈艳文

及其教学干事和教研组长等相关的教学工作人员

教学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①负责早晚自修和上课点名工作,如有旷课等状况,务必按程序按层级反映和处理。

②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必要时务必事先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特别是体育课及活动课、实验实训课。

③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正面教育。

④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共同教育好学生。

2)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分管领导郑俊锋)

组长: 郑俊锋

副组长: 陈俊满、黄炜、黄惠辉

成员:梁艳芬、袁舒雯及其德育干事

全体班主任、学生处、安全保卫处、

莫政友、胡盛良等相关的安保人员

学生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饮食、消防、交通、禁毒、游泳、外出活动等安全工作,制定学生学年安全工作计划。

②学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安全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督导工作。

③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及事故防范措施。

④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⑤加强校园电子监控、报警的管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安排的安全督查工作。

6.公开资料

1)学校的财务管理

开学初上级规定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集资生、住校生收费及学校按有关规定收费);学期结束时经费和代管费支出状况;全学年学校收入和支出状况;基建和学校5000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状况。

2)教师的聘任和人事调配

学校聘任方案、程序及结果。学校人员需求信息、调入人员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

3)招生、学籍管理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专业。新学期新生录取名单。转学、转专业、收费标准。

4)教职工的奖金和福利

教职工奖金分配方案、各类补贴方案、福利方案,教职工困难补助名单和金额。

5)教职员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

教职工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选结果;学生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比结果。

6)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各类指标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各类破格申请条件、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

7)其它方面

其它凡涉及重大、敏感的问题需要公开的均要及时公开。

7.公开监督、投诉

1)学校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向师生公布校务公开资料。

2)发现违反校务公开制度事件,师生有权向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反映。监督小组有权要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出处理,并将意见反馈给反映者。

3)反映者本人如对投诉处理意见不服,亦能够向市教育局投诉。

4)监督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箱,广大师生对校务公开过程中违纪行为,也可通过投诉箱举报。

8.校务公开原则

校务公开要做到稳定性、逐步性、及时性、真实性、层次性。稳定性指校务公开务必以学校稳定和发展为基础,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逐步性指校务公开在党政统一领导下,逐步加大公开的广度和力度,防止一哄而上;及时性指公开的资料要及时;真实性指校务公开的资料不能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层次性指根据校务资料和广大师生关系在不一样范围内公开。

9.公开范围

1)有关教职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的公开范围。

①教职工考核办法、程序,由教代会通过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

②教师、行政职员考核各项数据在考核组公开。

③校级以上先进教师评先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开,并在公开栏公布。

④教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公开。

⑤学生评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程序由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向全体学生公开,评比结果在校公开栏公布。

2)有关职称评审的公开范围

①职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会议确定组成,在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公开。

②职称评审小组由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教职工大会公开推选。

③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指标和上级有关评审文件和规定向教职员工公开。

④申报人员和申报人员学历、教龄、班主任年限、教科研成绩、评先、评优状况,已取职称年限等有关状况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⑤申报人员考核结果分别在考核组和校务公开栏公开。

   六十二、财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2.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4.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既安全又牵制。

5.保管好有关的空白票据、造册登记,使用后注销登记(包括作废票据)。

6.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做到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

7.每月分析检查有关财务和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报送收入支出各明细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对投入大的重要项目进行重点分析。

8.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9.对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10.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每年分析检查上年度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送校领导审阅。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开支和审批制度,科学理财,合理使用资金,节省开支。特制定如下规定:

1.以下开支,先由有关办公室拟订计划,500元以下须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500元以上须经校长审批同意。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的购买,由总务办公室拟订计划,统一购买,登记入册,签领发放。

2)实习设备及教材资料的购买,由教务办公室拟订计划;报纸杂志,政治读本由办公室拟订计划。由有关人员负责购置、验收、登记入册、签领发放。

3)固定资产购置及各类专项活动开支,由有关办公室拟订计划,专人负责办理,登记入册。

4)维修及配件、用品等开支,由有关人员拟订计划,负责购买,验收使用。

5)印刷教材资料,由相关办公室拟订计划。

2.借款与存款

1)教工因公向学校借款5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审定同意,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定同意。

2)学校存款开户、变更须经校长审定同意。

3)接待及非经常性开支须征得校长同意。

4)一万元以上开支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3.报销审批标准。

1)接待性、差旅费、学生减免学费及汽车有关开支统一由校长审批(校长委托除外)。

2)其他开支, 1000元以下(含1000元)可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三)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2.资产的购置、使用。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和实施。

4)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

3.资产的使用、处置、核算

1)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办公室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2)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的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剂。

3)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有效凭证,进行学校的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账和分类明细账。规定各类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年限,规范报废申报程序和手续,并对清查结果按照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经常性的自查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加以制度化。实行年终抽查与使用部门盘点相结合。各使用部门至少每年年终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摸清家底,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四)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保证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各项法令及财政财务制度,正确地领用与支出教育财务资金,合理、节约、有效地运用经费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保证学校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严肃学校财经纪律,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并抵制乱支付和铺张浪费现象,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依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校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秉公办事,严格财经纪律。

2.提倡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决算以及群众关心的办公设备购置、招待、会议等大额开支,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3.款项支出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联签会审,由经办人员、主要领导参与,各项支出经联签会审后,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入账。

4.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定期公开。

5.严禁公款请客送礼,严禁重复报销费用,严禁以公务接待、购置办公用品。

6.要公开报销明细,实行“阳光票据”,接受监督。

7.出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在出差回来一周内结账,财务人员对报销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无出入,按规定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8.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注意节俭开支。

9.学校财务要优先服务安全,优先服务教学。

附:财务监督领导小组

  长:袁昌政

  员:何汝生、陈志萍、冼艳芬、高美兰、姚淑娟

(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学校内部议事和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校委会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需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收入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落实学校公开制度,做好财务工作,促使财务人员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维护学校利益,特制订收入核算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的一切收入由财务室负责统一管理和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转移和挪用。

3)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由财务室按收费项目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存入财政专户。代办项目不能跨学期收费。

4)财务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积极统筹学校收入,对各种收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加强对各种收费票据的管理,防止学校收入流失。收费票据原则上由财务室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对的确因工作需要领用票据的部门,须办理领用手续,指定专人负责。票据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部门入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校内各部门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服务,严禁自立章程乱收费或收入不入账等行为。对确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同意收费的部门,其收支业务必须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统一管理和统一核准。否则,属私设“小金库”行为。

2.支出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促使财务人员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维护学校利益,确保学校消赤减负,为学校经济全面好转,为学校稳定、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并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本校财务支出,特制订收入管理核算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①一切货款的支付,必须按照付款约定期,由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财产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会计复核,经校长审批后方可付款。

②一切工程款必须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工程款的发票必须符合合同或协议上的内容。

③严格执行采购纪律,不能超标采购,不准以次充好,不准以少报多、拿回扣,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且不与报账。坚持实物与发票核对验收。

④一切日常费用的报销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根据金额大小经主管校长或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

⑤严格用款计划,专款专用,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预算进行。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支出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全或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会计人员既不予以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学校领导汇报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5)将学校的全部支出统一分类,对各项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六)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资产购进、存储和使用业务的正常进行,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制度和实物管理的要求,既要考虑办学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资金执行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采购制度。

1.集中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

1)学校大宗采购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编报预算,上报财政核准,通过市政府采购进行。

2)凡经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允许自行采购的专业性比较强教学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①经手人填报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表,经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应做到先到货,后付款的原则。

②必须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把关,共同负责。符合公开招标的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比价择优购买,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尽可能从厂家直接购物,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③一切采购活动均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佣金、回扣,不得违规违纪,损公谋私。

④因故退货或返修,采购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好退货、返修等有关工作。如因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⑤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单据凭证保管、合同往来、尤其设备说明书、保修单原件交到学校存档,使用部门留用复印件。

⑥应签订合法正规的购销合同,做好货物的验收工作。采购人员和经办人应定期向学校负责人汇报采购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改进学校工作。

2.完善先登记入库,后领用程序

材料实物到校后,由采购员审核原始发票是否合规,数量、质量、金额是否相符,无差错后先登记验收入库,如发现有误及时汇报追查。一切手续完备才允许借、领用。借领用人一定先填写(借)领用单、用途、部门,如借用还要注明归还日期,本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六十三、教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

为维护我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师申诉制度。

1.教师申诉制度的依据

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出处理”。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1)申诉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本校教师。

2)被申诉人是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

3.教师申诉的范围

1)申诉人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申诉人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4.教师申诉受理单位

1)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当申诉人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或做出处理决定不服时,申诉受理单位将自动变更为肇庆市教育局。

5.教师申诉的程序

1)申请

申诉人应当以递交书面申诉书提出申诉。

2)审查受理

学校在接到申诉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范围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范围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教师申诉30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申诉人合法权益未侵犯的或处理决定正确的,应书面告知申诉人。对申诉人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或有关决定错误的,学校应做出下列决定:

①变更原处理决定;

②撤销原处理决定;
   
③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④被申诉人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6.其他规定

1)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肇庆市教育局)申请复核。申诉人对申诉处理不服的事项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要坚持教师申诉与沟通思想、说服教育、调解等形式相结合。在教师申诉受理单位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二)教职工问责制度

1.重大教学事故

1)有关人员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暗示或鼓动学生闹事、罢课,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4)任课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故意泄露考试试题内容。

5)试题存在严重错误(错误率达20%)未能事先发现或考前未准备好试卷,从而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6)监考人员协助学生作弊。

7)因指导教师的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000元以内)

2.较大教学事故

1)未经学校教务办公室批准,擅自停课、缺课或漏课。

2)未经教务办公室同意,擅自变更教学进程表确定的主讲教师;或任课教师未经教务办公室同意,擅自找人代课、调课。

3)任课教师迟到或提前下课20分钟。

4)整个学期教学过程中未布置作业、练习、实验报告;任课教师、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不批改作业或实验报告。

5)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教案陈旧过时,严重影响教学质量:期末不按时上交教案。

6)无故拒不接受分配的教学任务。

7)教师上课时间使用手机或BB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8)试题存在严重错误(错误率达10%)未能事先发现或考前未准备好试卷,从而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9)监考人员迟到20分钟。

10)监考人员不负责任,导致考场纪律松懈,发现学生作弊而不及时纠正,处理,不上报。

11)监考人员收卷不齐,遗失学生试卷。

12)监考人员在考场使用手机或BB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13)在试卷印刷、交接、保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泄密。

14)阅卷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未登录成绩的试卷。

15)阅卷教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成绩;考分报教务办公室后需要对学生成绩进行修改超过5%。

16)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伤或财产损失(1000—2900元以内)。

3.一般教学事故

1)各科成绩合格率达不到学校要求。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内,或上课时间擅离岗位。

3)任课教师上课着装不得体,有失教师身分,影响教师形象。

4)播放教学录像片,任课教师不随班管理。

5)值班老师未完成值班职责,无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教务日志。

6)监考人员迟到10分钟以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擅自离开监考岗位。

7)无特殊原因,拒不接受监考任务。

8.在实验教室上课的教师未按正常操作程序操作,致使设施出现故障。

(三)教材管理制度

1.选用教材的一般原则

1)各门课程的教材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定。

2)凡国家教委或业务主管部委已统编发行的教材,各校应予选用。部分尚无统编教材的课程,可以选用协作编写的教材或其它适用的教材。

3)无统编教材又难以选到适用教材的课程,学校又有能力编写时,可自行组织编写试用教材或讲义,按规定程序编审,保证质量。试用教材经使用修改,有较高质量时,可向有关部门推荐。

4)选用教材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更换。特殊情况下确需要更换时,要由教研组提出申请,经教务办公室审核报教学副校长批准。

2.教材的预定、采购、供应

教务办公室负责全校各课程教材的预订、采购及供应工作。

1)征订教材时,教务办公室先向教研组提供教材征订目录,开设课程的班级、人数、库存教材版本、数量,与教研组协商选用教材,由教务办公室综合核定,提出教材预订计划,报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及时办理预订。

2)教学参考书由教研组在规定的经费限额内提出申请,经教务办主任审定后办理预订。对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办公室采购发给教师,其他参考书由图书馆订购,优先供教师使用。

3)没有特殊原因,教务办公室应保证按时供应教材,教师用书于教师任课确定之后发给,学生用书于上课前发给。

4)学校应制定教师用教材的的供应标准。供应标准要保证教师教学需要,并注意防止浪费。

5)临时需用的教材,由教研组提出计划,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办公室联系购买,如按要求版本采购确有困难时,教务办公室应及时告知教研组,以便另选教材。

6)给学生供应的教材均应按价收费,校内其他人员或外单位要求供应时,应根据库存情况,在不影响本校教学用书的条件下,由教务办主任批准收费供应。

3.自编教材

学校自编教材、辅助教材或习题集时,应认真慎重,保证有较高的质量。

1)自编教材应由教学副校长审定编写任务,教研组拟定编写计划,确定编写人员,组织编写。自编教材由教研组长初审,提出使用对象及范围等意见和印刷要求,送教学副校长审查定稿。

2)自编辅助教材、讲义、习题集等,由教研组提出计划,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编写,脱稿后由教研组长初审,送教学副校长审查定稿。

3)自编教材、辅助教材等,均由教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印制。教务办公室应根据印制所需时间规定交稿期限,教研组应保证按时交稿。

4.教材工作的管理

教务办公室应建立教材库,确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人管理。要设立教材帐,严格出入库制度和核算制度,保证帐书相符。

(四)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的目是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

1.教学检查的形式

教学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两种。定期检查由教务办公室、教研室进行,主要检查开学准备和落实情况,期末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重点要搞好期中教学检查;日常检查主要是结合教学进度进行的教学值日。

2.检查的责任者

教学检查工作的责任者为教研办公室主任,教务办公室主任。

3.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期中检查

①教案的编写:是否有教案(必须使用学校发的教案纸逐项填写);是否反映课程内容的知识点,技能点及教学目的;是否反映课堂教学的主要环节;教案的文和图表是否工整和规范。该项检查可由各教研组长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教研室。

②教学进度的检查;用教学日志对照学期授课计划,检查教学进度是否符合学期授课计划。该项内容由各教研室组长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教研室。

③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情况检查;批改是否认真、是否按规定的数量进行批改。该项由各教研组长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教研室。

④听课的检查,听课是否按照规定的节数进行,该项可由各教研组长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教研室。

⑤实验、实训(校内部分)的检查;实验、实习目的是否明确、组织是否严密;是否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有无人身事故和损坏设备事故,实习项目是否按实习计划进行,该项内容由教务办公室检查。

⑥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症结及解决办法,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该项工作由教研室主任,根据调查目的确定座谈会的范围和参加人员,分头召开(或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⑦期中教学检查的时间:期中教学检查一般放在每学期十周~十一周进行。教研室、教务办公室于十二周将其中检查情况报主管校长。

2)平时检查

①结合教学值日进行检查。由巡课老师随时对学校正常教学的环节(包括教学秩序、听课、教师辅导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有无迟到、早退、私自调课及旷课等现象)。并填好校务日志和巡课记录,每月教研室主任将巡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校长汇报。

②对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要组织有关教师听课会诊。听课后要讨论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要求任课教师根据提出的改进措施,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学质量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实施《广东省中职学校教学质量督导办法(试行)》,加强以无校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我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督导制度。

1.教学督导的原则

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措施。教学督导应遵循的原则是:

1)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必须以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指导性教学文件为依据,坚决克服和纠正教学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端正教风和学风,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

2)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应着眼于指导,注意分析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教师在教学中产生的问题和偏差,应着重于帮助老师分析原因指导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2.机构和人员

1)学校实际情况,设立学校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小组。

2)教学督导工作小组设组长一人,一般由教学副校长担任;设组员57人,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教务办主任、教研组长担任,根据需要可以由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担任特约教学督导员。

3)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成员由校长聘任,直接向校长负责。任期为一个学期。

3.工作职责

1)检查教师和教学人员执行学校《广东省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和本校的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和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及反馈给学校有关管理部门。

2)指导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帮助教师提高业务和教学能力以及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工作内容

1)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成员应注意学习,掌握各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上级和学校各学年、学期的工作布置、要求。以此作为履行教学督导职责的依据。

2)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分别安排在学期初、学期末,学习有关工作文件,交流和分析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组长随时召开工作会议。

3)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每学期应制订听课和教学检查计划,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五次听课(或者教学检查),在听课后及时交换意见,作好听课记录并对存在问题作出相应处理。除听课(教学检查)外,小组成员平时还应个别地履行听课、巡堂、检查教学文件资料等岗位职责,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4)学期初制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5)检查学校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情况。

6)督察学校办学条件的情况,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意见。

7)参与学校有关方面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

8)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每学期要书面向校长全面系统地汇报一次,也可采用书面和口头汇报结合的方式。根据需要,可随时向组长提出,采用集中、个别向校长汇报,或请小组成员列席学校校长会议、办公会议甚至专题会议的形式汇报工作。

5.工作权利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拥有以下权利:

1)在不违反保密工作制度的前提下,阅读学校办公室中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学校各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资料、材料的权利。

2)检查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记录、教案等教学材料的权利。

3)召集有关师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与教学督导工作相关的谈话或召开座谈会的权利。

4)直接向校长和学校及学校各部门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和权利。

5)向组长提出召开工作会议、改进工作及采取相关措施意见的权利。

6)要求所提出的意见、所反映的情况不向当事者本人或有关部门直接分开的权利。

(六)保育员教室管理制度

保育员实操教室是学校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操情景模拟技能的专用教学场所,为实现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保育员教室钥匙应由教室负责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配实操室钥匙。 

2.实训课前师生需提前510分钟进入教室,并做好相关教学准备。

3.任课教师需对初次使用设备的学生进行规范操作的指导,并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4.学生进入保育员实操教室应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位置。

5.设备使用前后需检查是否损坏,并作好记录。并认真做好实训记录及使用情况。 

6.自觉爱护实操室所有设备,保持环境卫生,实训结束后,应将所有实训物品归位,打扫卫生,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7.除幼儿教育实操实训课训练外,其他临时性使用保育员实训室必须经管理人同意。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七)电钢琴教室管理制度

电钢琴教室是用于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电钢琴教室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电钢琴教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电钢琴教室内 秩序,爱护电钢琴教室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2.课前课后要认真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做出相应的记载,以便及时维修,追究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电钢琴教室内仪器设备,用后要盖好琴罩。

4.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电钢琴教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5.指甲过长者不适应进行练习。

6.不允许携带食物进入电钢琴教室,电钢琴上不准放任何与学习无关的杂物。

7.使用电钢琴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八)电子琴、钢琴室管理制度

电子琴、钢琴教室是用于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室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琴教室内秩序,爱护教室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2.课前课后要认真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做出相应的记载,以便及时维修,追究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调换或借出电教室内仪器设备,用后要盖好琴罩。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教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3.指甲过长者不适宜进行练习,严禁敲打钢琴。

4.不允许携带食物进入琴室,钢琴上不准放任何与学习无关的杂物。

5.使用琴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九)美术室管理制度

美术教室是专门用于美术教学的场所,由学前教研组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共同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使用美术教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美术教室内秩序,不许大声喧哗,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2.课前课后要认真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做出相应的记载,以便及时维修,追究责任。

3.经教师允许,不得搬动美术教学设备用品。

4.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美术教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5.教师应及时填写使用手册。

6.除学前专业实训课训练外,其他临时性使用美术教室必须经管理人同意。

7.使用美术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十)舞蹈室管理制度

舞蹈教室是学校主要专用课室,是集教学、训练为一体的多功能教室,由学前教研组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共同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尊敬老师,热爱同学,热爱集体。

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者训练不得穿硬底鞋,必须换好练功鞋或脱鞋后方可入内,把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严禁坐在栏杆上,靠在镜子上,不准在室内喧哗。

4.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训练完关门、关窗、关音响、并切断电源。

5.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6.严禁在舞蹈教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室。

7.外来单位人员若需要使用场地请与学校、舞蹈室负责管理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十一)微格教室管理制度

微格教室是学校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教学技能的专用教学场所,为实现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微格教室钥匙应由教室负责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配.微格室钥匙。

2.实训课前师生需提前510分钟进入教室,并做好相关教学准备。

3.任课教师需对初次使用设备的学生进行规范操作的指导,并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4.学生进入微格室应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位置。

5.设备使用前后需检查是否损坏,并作好记录。并认真做好实训记录及使用情况。

6.自觉爱护微格室所有设备,不得在微格室里乱刻乱画;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在微格室内饮食,实训结束后,应将所有实训物品及桌椅归位,打扫卫生,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7.除幼儿教育实操实训课训练外,其他临时性使用微格室必须经管理人同意。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十二)音乐室管理制度

音乐教室是学校主要专用课室,是集教学、训练为一体的多功能教室,由学前教研组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共同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尊敬老师,热爱同学,热爱集体。

2.讲究卫生,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乱涂乱刮墙壁,严禁乱丢纸屑、杂物,注意钢琴的保养与卫生。

3.严禁在音乐教室、琴房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音乐教室。

4.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5.音乐室内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6.按课程需要使用本课室,未经有关老师批准,不得随意在室内进行排练,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7.外来单位人员若需要使用场地请与学校、音乐室负责管理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十三)幼儿园仿真教室管理制度

幼儿园仿真教室是用于模拟情景教学实操场地,是学前教育组专业课室,为实现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幼儿园仿真教室钥匙应由教室负责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配仿真室钥匙。

2.实训课前师生需提前510分钟进入教室,并做好相关教学准备。

3.任课教师需对初次使用设备的学生进行规范操作的指导,并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4.学生进入仿真室应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位置。

5.设备使用前后需检查是否损坏,并作好记录。并认真做好实训记录及使用情况。

6.自觉爱护仿真室所有设备,不得在仿真室里乱刻乱画;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在仿真室内饮食,实训结束后,应将所有实训物品及桌椅归位,打扫卫生,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7.除幼儿教育、保育实操实训课训练外,其他临时性使用仿真室必须经管理人同意。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处分。

(十四)模具实训室管理制度

模具实训室是用于模具专业老师教学和学生实训的专用场所,为实现实训室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本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1)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场所,除当堂指导教师和学生外,任何人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入内。

2)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悉并掌握人员、设备安全知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对实训学生必须进行实训安全教育。实训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在做实验前

1)学生应穿工作服、戴袖套。夏季禁止短裤和凉鞋上机操作。

2)认真检查机床电路,看是否存在漏电情况。

3)加工前应使主轴空运转12分钟,待车床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若发现机床、电气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检修,未修复不予使用。

4)学生必须预习实验,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步骤,并掌握机床正确安全规范的操作。

3.在做实验中

1)学生要做到文明实习,实训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抽烟。

2)在车床上加工操作时,禁止戴手套。

3)实训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手、身体和衣服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件,如工件、带轮、皮带、齿轮等。

4)工件和车刀必须装夹牢固,防止飞出伤人。装夹好工件后,卡盘扳手必须随即从卡盘上取下。

5)工作时头不能离工件太近,以防切屑物飞入眼中。

6)凡装卸工件、更换刀具、测量加工表面时,必须先停车,车床运转时,不得用手去触摸工件表面,尤其是加工螺纹时,严禁用手抚摸螺纹面,以免伤手。严禁用棉纱擦抹运转的工件。

7)使用专用铁钩清除切屑,绝不允许用手直接清除。

8)毛坯棒料从主轴孔尾端伸出不应太长,并应使用料架或挡板,防止甩弯后伤人。

9)不准用手去刹住转动着的卡盘。

4.实验后

1)操作结束后,将刀具、量具及工具等放回原处,擦净机床,清扫场地,做好室内清洁。

2)离开实训室时,需做到:关门、关窗、关水、关灯、断电,做好安全防范。

5.平时注意

1)要随意拆装电器设备,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2)教学中,学生不听从指挥而损坏教学设备、工具、量具时,均应等价赔偿。

3)设备、仪器、工具、量具,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拿出室外。

4)学生要做好刀具、工具及量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保持工量的良好技术状态。

(十五)汽修实训室管理制度

汽修实训室是用于汽修专业老师教学和学生实训的专用场所,为实现实训室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实训室守则

1)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场所,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2)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排。

3)使用实训室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爱护设备设施。不得损坏设备、仪器和工具等,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仪器和工具的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4)实训过程中不得串位、脱岗,不得动与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造成设备损坏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每次使用设备、仪器和工具后,应将整理还原,搞好实训室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后方可离开。

2.发动机拆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实训规章制度。

2)实训前听从老师讲解的演示,掌握项目内容范围。

3)实行文明操作,做到三不落地 ( 工具、零件、油类)

4)确保人身及机件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选用合适的工具操作,采用正确的拆装方法和工艺。

6)启动和运转时注意“油、水、电、气”不要泄漏。

7)工作时,人身不要接近运转部位,高温发热部件、防止回火、放炮现象伤人,废气排出室外。

8)多人作业时,关闭点火开关,切断电源,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

9)发动机装配电子后需要试车时,应经过老师检测,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10)停机时关闭点火开关,切断电源,保持场地整洁。

3.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实训规章制度。

2)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有关资料,对各种使用的设备应掌握操作方法,熟悉工作原理,测试中,谨慎、认真、小心,防止失误操作损坏设备。

3)实训前,听从老师讲解及演示,熟悉项目内容范围,爱护设备仪器,保证完好无损。

4)检测时,集中精力操作,严守规程,仔细观察仪表变化,发生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待排除故障后再进行操作。

5)发动机或车辆在指导教师启动检测时,人身不可靠近旋转运动部位,注意“油、水、电、气”防止泄漏。

6)停机后,发动机要关闭点火开关,各种设备要切断电源。

(十六)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是用于教师上课和平时学校开会专用场所,为实现场室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要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7.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8.爱护室内设备,器材,未经许可不能擅自操作使用。

9.上课教师严格按要求使用室内设备,未经许可不能擅自拆卸机器、系统设置。

10.上课结束,做好设备整理,安排人员打扫室内卫生,关好电源、门窗。

(十七)电子、电工实训室管理制度

电子、电工实训室是用于电子技术专业老师教学和学生实训的专用场所,为实现实训室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仪器设备的故障现象、维修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2.实验人员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都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2)实验开始前,检查本组内仪器设备、器材是否齐全且完好无损、规格是否适用。

3)实验时,小组内人员应有分工,并轮流担任接线、记录、观察、操作等工作。

4)线路连接应正确、牢固、整齐、美观。线路连接完毕检查无误后,方能接通电源进行实验。改接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合闸通电后,不要抚摸带电裸露部分,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测量数据和操作仪器设备时,要认真仔细,力求准确,以免过后因数据错误导致实验失败。

6)实验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异常气味或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惊慌失措。

7)实验结束后,检查、清理所用的仪器、仪表、元器件、设备和导线,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复,避免影响其他实验。

8)人为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9)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

2. 管理人员职责

1)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仪器。

2)爱护仪器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3)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4)保持实验室的整齐和清洁,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使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

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4.实验室安全制度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2)实验前全面检查安全,实验中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及时报告上级和保卫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5)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6)下班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设备断电,断开电源开关,关好实验室的门。

(十八)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本图书馆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3.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的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4.如需借出本室图书时,请与学生图书室管理员或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5.请爱护图书资料,图书要轻取轻放。

6.一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

8.读者在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十九)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是为师生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2.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3.入室人员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4.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5.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6.师生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给广大群众阅读。

(二十)PLC实验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在实验室喧闹、吐痰、抽烟。

2.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经老师应许,方可开始实验。禁止恶意破坏实验设备及软件资源环境,不得使用有病毒的软件及传播不健康和非法的内容。

3.实验进行时,要严肃认真详细记录、注意安全,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乱拿其他组实验设备,实验结束,必须将实验设备整理好才能离开。在实验中发现设备故障等反常现象,应立即断电,关闭开关并报告老师,及时处理。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计算机关机时,禁止强行关机。使用者不得随意更改工作账户,不得随意设置密码影响他人上机。损坏设备器材,要登记,对帐处理。

5.实验室结束后,实验员仔细检查座位,收拾好物品,做到人走断电,关闭门窗,注意防火,并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二十一)制冷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的安排和管理。

2.按规定时间上实验课。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在上课过程中应认真听讲,不许大声喧哗。

3.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4.实训室应保持整洁,做到文明实验。严禁私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

5.发现仪器设备损坏,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则需赔偿损失。

6.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7.注意事项:

1)线路检查无误方可接通电源(合闸要切实合上,拉闸要彻底拉开)。

2)身体不能接触任意带电导体,不要穿拖鞋入内。

3)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检查分析原因,排除故障。

4)拆线时先拆电源再拆其余线路。

六十四、教研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制度

1.依法执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学习和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

2.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浓厚感情。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3)认真备课和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4)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

3.热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2)加强对学生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因材施教。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4.严谨治学

1)具有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恪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不剽窃他人的学术、科研成果。

 5.团结协作

1)谦虚谨慎,顾全大局。

2)尊重同事,互帮互学,善于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3)关心集体,积极投身集体活动,维护学校荣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6.尊重家长

1)坚持家访,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

2)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3)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向家长布置作业。

7.廉洁从教

1)不以职谋私,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禁止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

3)不准校外乱办班、擅自停课、随意放假及集班内学生另办班。

8.为人师表

1)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2)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不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进课堂。

3)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得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二)教师职业道德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表扬和推广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建设一支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要求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要依据《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每学年考核一次。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为90分—100分,合格为70分—89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考评成绩,并存入教师个人职业道德考核档案。

4.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内不得评优,取消荣誉称号,教师职务降职聘用;情节严重的,予以上报解聘。

6、学校将在学年终,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

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没按要求向学生公开承诺的。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4)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6)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利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7)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的。

(三)巡课制度

1.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实行学校精细化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实现教风学风的良性循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学校管理实际,实行巡课制度。

2.巡课的意义

建立和实行巡课制度,就是要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更好地突出“有效教学”这一主题,逐步使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走向精细化、科学化,使教学常规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3.巡课的内容

1)师生课前准备情况。

 上课预备铃响至上课铃响之间,任课老师是否到达所在班级,重点关注课前2分钟(预备铃响后)上课教师是否到位。学生学习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是否静坐等待。

2)教师执行课表情况。教师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

4.老师课堂行为表现情况

1)教师在上课铃前1分钟应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2)上课要有计划,要实践教案。教学过程要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积极性。

3)上机、实验实操课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4)体育课、音乐课应有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每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禁止整堂课学生自由活动安排。

5)自习课教师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外聊天等。

6)教师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上课禁止打接电话和抽烟等。

5.课堂教学的组织纪律

巡课人员将检查教师组织教学的情况,检查学生课堂执行纪律情况。(参照《学生手册第十五条教室规则》)

6.巡课的办法

1)由教务办公室和教研组长组成巡课工作小组,教研室每周统计巡课情况,了解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督促教师认真落实常规工作。

2)巡课小组每天查巡一至二次,每次查巡不少于15分钟。

3)巡课的具体时间由巡课人员根据各自的课务情况决定,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

4)巡课的重点在课堂教学情况。

5)巡课人员因事不能履行职责,可与相应组别的人员调换,或由本组其他人员负责。

7.巡课人员职责

1)巡课人员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管理制度以及《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及时做好巡课记录,记录由两人分别负责。

2)本着负责认真的态度,及时解决巡课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

3)巡课过程中发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应及时向校长室或向职能部门报告。

4)巡课时,应尽可能不影响师生的注意力。

(四)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1.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健,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熟悉教材,熟练了解实操技能,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包括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实践操作)

2)专任教师,备课必须以教材为基本,以传授初步技能为重点,立足点在于培养各行各业一线需要的技能型初级人才出发点。从宏观上明确本专业学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和教学规则,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既要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更要熟悉教学设备运用,每一课时所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理解严密准确,不出错漏。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要从职校学生的实际出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做课堂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其他人的教案。每一课(章、节、单元)的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教学基本步骤;教学法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布置等等。要明确地体现出教学过程和教法。常规要求无教案不得上课。

6)学校建立教学检查评比制度,每学期检查两次,分期中时间定为35周和10~12周,由教导处和科组长负责检查。教学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要求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3)根据授教专业课程特点,课前必须做好教学或实践准备,以培养学生个人动手能力为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形成人文素养、规范意识和创新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职业习惯。

4)教学目的要求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学习的课程中心内容,结合该专业特色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整个教学过程要严密组织使课堂教学既层次分明,又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是要照顾到差生, 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将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到各专业学科的教学之中。每一位任课老师都必须牢记,自己既是一位职业教学工作者,同时还应该是一位德育工作者。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坚持教书育人,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6)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尽量一体化、信息化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坚持实践导向,身体力行,做中教,做中学,形成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六十五、招生就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校内实训、实习管理制度

实训、实习管理是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管好用好实训、实习室,充分发挥实训、实习室的作用是提高实习、实训教学效果的必要保证。实习、实训教师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专业的实训原理、器材和实训技术、步骤及安全措施;承担本实训室的器材、设备的管理和其他具体工作。

1.实训、实习工作常规

1)实习、实训教师应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业务活动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实训、实习室器材的教学设备台账,每学期必须对实训室的实物清点一次,并做到帐帐相符,物物相符,逐步建立实训室资料档案。

3)实习、实训室的专用设备不准随意外借,不可移作他用。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审批,方可动用。

4)实习、实训教师要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要熟悉各类器材的构造、原理、性能、保养等注意事项,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5)实习、实训教师应根据各学科的教学进度,有计划地为学生实训和教师的演示实验准备好各种仪器,努力提高实训准备效率。

6)实习、实训教师要辅导学生进行实训,要重视实训教学研究,并能制作一些教具、学具,开展课外活动。

7)实训室、实习室、储藏室必须做到清洁、整洁,仪器存放合理,有规律,室内不得存放有害设备的物品,危险品与剧毒品应专柜储藏。

8)实习、实训室内消防设备、电源设备必须经常检查,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9)实习、实验员应管理好实训室,做到实训仪器的添置与使用应切合教学实际,力求节约。

10)教师每日上、下班前,应检查各室的水、电、空调、电脑及实训设备等,确保安全。

2.学生实训、实习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对实训的讲解,明确实训目的,理解实训原理,掌握实训步骤,清楚实训设备的特性;开始操作前要征询教师同意,听从指导教师指挥安排。

2)注意实训安全。爱护实训器材,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按学校物质财产管理办法处理。

3)按指定位置做指定实训。非本次实训所用的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实训时要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实训现象,认真记录各种原始实训数据,原始记录要真实完整。

4)学生在实训前必须认真学习实训的有关规定,实习过程中要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独立完成和分析所做实验,实习结束后按时完成实训报告,并按时送交指导教师批阅。

5)完成实训后所得数据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认真清理实训器材,将仪器恢复原状,方可离开实训室。

6)学生在实训期间要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实训。

7)实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头发较长的同学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戴围巾上岗操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禁止参加实训。

8)实训期间不得串岗、大声喧哗、打闹、吸烟;操作设备时不得聊天,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动用非指定实训设备和工、夹、量具。

9)爱护国家财产,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和工、测量仪表、夹、量具,是每位同学的责任。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卫生,用过的工、夹、量具要摆放整齐,丢失及非正常损坏的物品要按有关规定主动赔偿。

10)每位学生实训结束后,要将所使用的设备及场地擦、扫干净。

11)实践考核不准替考,如发现作弊行为,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学生实训必须遵守实训场所上下课实训考勤制度,遵守实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训。

3.实训、实习考勤制度

1)学生实习必须遵守实训基地上下班考勤制度,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

2)学生实习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

3)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生证明。

4)学生请假批准手续和规定: 一天内必须经班主任及指导教师批准;二至三天必须经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批准人签字,否则按旷课论处。

5)实习期间如遇有全校性会议或体育比赛等要参加,必须持相关证明并由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6)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做好考勤记录,作为考核实习成绩依据之一。

4.实训、实习安全制度

1)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重要基地,安全工作是进行实训重要保证,各实训室要设安全员,负责本实训室安全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2)实训室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及器材,各种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

3)易燃、易爆、剧腐蚀、剧毒药品要按有关规定领取和存放,严格按照领取、使用、保管办法执行。

4)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布局合理,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与实训无关的杂物,要经常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整洁,创造文明的实训教学环境。

5)学生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服必须紧袖。头发较长的同学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戴围巾上岗操作。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上机操作。

6)实训操作时,如有多人操作一台设备的情况,只允许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得随便搬动设备上的任何手柄和开关。

7)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扳动、启动非自用设备及其电闸、开关和消防器材。

8)不准在实训室内追逐、打闹、喧哗。

9)学生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若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指导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训,情节严重的,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5.材料、工量器具领用制度

1)为加强实训材料、工量器具的管理,做到合理配用、保证供应、减少浪费,以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

2)依据各专业实训室上学期上报的实训教学计划和材料采购清单,在实训前采购完毕,统一进库。

3)所有实训用材料、工量器具进行统一管理、配用。

4)原材料、辅助材料、工量器具的领用依据实训教学计划按实训阶段进行领取,并填写领用单,经负责人的签批后方能领用。工量器具领用时须办理登记手续,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库房。

5)对于无计划的用料,应由专业实训室申请,审核批准后库房方可给予领料,否则库房有权拒绝为其领料。

6)所有领料都要填写领料单。领料单应填明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物料用途,由专业实训室主管一人负责,其他教师不予以领用。

7)专业实训室主管领用材料、工量器具时,应当面核对规格、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妥善保管,事后发现差错,概由领用人负责。

8)工量器具在归还时,对于正常损坏的工量器具应填写《工量器具报损申请表》;对于故意损坏和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库房管理员可以拒收。

9)工量器具在归还库房前,各实训室应做好保管、保养工作,用毕后要及时上油,按时归还。

10)所领工量器具实行专人专用,对于故意和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追查责任,并予以赔偿。

11)工量器具在归还后,库房管理员应做好登记手续和保洁、保养工作;对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对需维修的应及时报告,以便按时维修。

5.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实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习实训教案、授课计划、实习实训材料等),熟悉学生所在专业和所实习实训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生实习实训所用设备、刀具、量具等。对实训设备和器材要仔细检查,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串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实训工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保证实习实训教学质量。

5)实习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做好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教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习实训室。

8)及时规范的填写有关实习实训登记表,特别是机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实训功能室登记本》上,以便管理员维修。

9)应时刻督促学生的工、量、夹具的摆放位置,并正确引导学生共同维护好工、量、夹具及设备。

10)每次实习实训结束前,应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夹具及做好实习实训场地的卫生,做好实习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设备、关水、关电、关窗、关门)。

11)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实习实训器材,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训室整洁,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12)认真听取其他实训指导教师、学生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

1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搞好教学指导人员、辅助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5)负责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16)实习、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实习、实训基地,更不得将实习实训室的备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17)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18)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学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6.实训、实习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实习实训室内的管理工作和实习实训设备、器材、仪表等保管。

2)验收和检查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并及时建帐入库。对一些重要的仪器设备应会同实习、实训中心指定的教师进行认真地检查验收。

3)所有设备应按固定资产和消费材料分类建帐,分类保管,并经常进行清仓和查对。

4)重要的精密度较高的设备和仪器要按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和防潮措施;定期检查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及时向实习教务办公室报告。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分析和找出原因,追究责任。

5)发放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并主动做好废品和半废品的回收工作。

6)协同专业实习实训室主管认真检查设备和工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对需维修的要及时上报实习实训中心安排维修。

7)按照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并能协助实习、实训教师指导学生。

8)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逐步熟悉和熟练使用仪表、设备和工量器具。

9)协助实习实训教师维持好实习实训场所内的教学秩序。出现实习、实训教学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填写好《实习、实训事故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实训中心和学院。

7.实训、实习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为了维护全校的正常实训、实习教学秩序,提高我校的实训、实习教学质量,在出现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时能得到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实训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1)实训教学事故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实训教学事故)

①在实训教学管理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及有关法规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②实训指导教师无故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醉酒后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③实训指导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更改实验实训教学内容。

④实训指导教师擅自取消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训内容,造成学生实训达不到相应要求。

⑤因实训指导教师擅离职守、管理不严,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在实训操作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设备、器材受到严重损失。

⑥由于实训指导教师违反设备操作规范,致使教学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影响正常实训教学。

⑦教师对学生实训不认真考核,不批阅学生实训报告,随意给定实训成绩。

⑧由于实训室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实验实训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

⑨由于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库房管理员迟到,不能及时开门和领发材料、工量器具,影响正常实训教学。

⑩无客观原因,未及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

2)实训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①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专业实训主管和管理员填写《实训教学事故调查报告》。同时上报教研室。

②教研室调查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办公室。 

③教研室处理意见经教务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由教务办公室反馈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办公室备案。

④对于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情节较轻者,在教师评教考核中,每次扣除相应课时。

⑤情节较重者,取消学期评优、职称申报资格。

⑥情节特别严重者,调离实训工作岗位。

⑦由于实训指导教师违反设备操作规范,致使教学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影响正常实训教学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该实训指导教师负责赔偿。

(二)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我校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校外实训实习的要求

实训实习不仅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实习总的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思想觉悟;巩固所学理论,初步获得本专业的实际知识,以利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各专业应根据上述要求和本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在实习前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编写实训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制订本次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实习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和方式。

2.领导组织

成立校外实训实习指导小组,每次实训实习,按实习点,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训实习工作。其职责是:

1)做好学生实训实习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协调、指导、检查实训校外实习工作。

3)研究、指导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4)组织实训实习经验交流。

5)精心组织学生实训实习,提高实训实习质量。

6)做好实训实习学生的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

7)做好实训实习工作总结。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学生校外实训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具备任实习指导教师条件的,都应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承担此项工作,并作为今后评审其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

2)实习带队教师对实习点的学生校外实习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其分工负应有的责任。

3)实习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在学生实习期间应随班到现场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这既是搞好校外实习的重要措施,又是对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

4)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去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实习基地领导小组或双方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5)实习指导教师要同实习单位选派的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实习,审阅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考核;实习结束,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意见,做好实习总结。

6)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系汇报,给予处理。

7)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写出指导实习的工作报告,交所在教研组审核。

4.实训实习学生要求

1)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计划,认真实习,独立思考,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发扬艰苦朴素、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对于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需会同实习单位视其情节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与在校上课一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擅自不参加校外实习,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本次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5)经批准,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可准予补实习。

5.实训实习成绩考核

1)实习结束应进行考核,学生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2)考核成绩由思想考核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两部份组成。思想考核成绩按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实际表现、遵纪守规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业务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报告和业务考试成绩评定。评定成绩工作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一起负责。

3)实习考核成绩不及格,应重新参加实习,并交纳重修费用。如时间无法安排,则延期毕业。

(三)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实习是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形成综合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实习是强化技能和实用技术的唯一途径,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企业的实习可以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整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缩短就业后适应期,方便学生就业。

为充分发挥实习的教育功能,确保学生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实习安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粤教高函[2016]132号)特制定此规定:

1.职业学校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实习。无故不参加实习的和实习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2.学校提前做好实习计划并报教育局(人社局)备案,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超6个月。

3.学生参加实习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的知情同意书。学生参加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4.学校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工作小组,各设组长与成员。领导小组实施对工作小组思想指导、工作安排及考核。明确工作小组职责为:

1)考察、挑选实习企业。

2)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实习政策。

3)组织实施实习具体工作,护送学生到企业实习。

4)负责学生实习过程中的信息联络、思想沟通、具体管理。

5)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

5.为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和实习效果,学生实习应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毕业时需向学校递交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个别因身体条件及家庭原因而需自谋实习单位的,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自联实习单位,但必须由学生本人递交实习三方协议和实习单位接受证明。

6.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领导和管理。

7.实习单位和学生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具体以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条款为准。

8.学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爱护实习单位荣誉、财产、准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按时作息、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9.学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分配、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工作、虚心向老职工学习、维护企业团结、刻苦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10.学生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若有伤病和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必须经实习单位、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如生病,需先在实习单位就医,不能坚持实习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实习单位、带队老师同意、学校批准后方可由其父母接回就医。

11.学生若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必须先向学校反映,由学校处理。不得擅自采取任何过激言论和行为。

12.学生无故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和因实习表现不好被实习单位除名,一律以实习不合格处理。被实习单位除名的学生必须由其父母接回。

13.实习结束学生必须向学校递交实习报告和由实习单位填写的鉴定。学生不能向学校递交实习报告和鉴定的或实习鉴定不合格的按未实习处理, 实习鉴定不合格的不给予办理毕业证。

六十六、学生管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工作管理制度

1.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3)热爱专业,学好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4)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积极劳动。

5)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遵守社会公德。

6)诚实谦虚,尊敬师长,尊重职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令,保守国家机密。

8)听从祖国召唤,服从组织安排。

2.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做“四有”新人。

2)热爱祖国,听从党的召唤,服从组织安排,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民服务。

3)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和有悖公共道德的行动。

4)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相学习。

5)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待人谦虚有礼貌,举止得体;诚实守信,拾金不昧;对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要劝阻。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把握好异性之间交往的分寸,在校期间不谈恋爱。

6)言谈举止要文明,不赌博,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观看、不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讲粗言秽语,不滋事打架斗殴;不吸烟、不酗酒。

7)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穿戴整洁,讲究卫生;不浪费粮食、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设施。

8)勤学苦练,刻苦钻研,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遵守学校纪律,依时独立认真完成作业;测验、考试不作弊;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

9)热爱劳动,认真上好劳动课,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做好值日工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娱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10)遵守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参加集会要安静听讲,不起哄喧哗;文明观看文娱体育比赛和演出,不吵闹滋扰;有秩序排队取饭菜;按时就寝,不影响他人休息。

(二)新生入学注册规定及入学教育内容

1. 新生入学注册规定

1)凡经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但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体检查出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由学校批准,回家治疗,保留学籍一年。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已痊愈的,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3)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 入学教育内容

1)认识学校、了解的发展,增强“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精神,增强学生责任感。

2)政治思想教育(结合学生手册)。

3)专业思想教育。

4)诚信道德教育。

5)安全防范教育。

6)新生适应性的教育。

7)心理健康教育。

(三)考勤制度

1.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日的上课、晚自修、星期一早上的升旗仪式、早操以及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

3.学生请假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至三天的由班主任加意见后送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查后送主管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需征得家长同意;如请病假的,须另附医生证明。

4.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学校的,一律作旷课处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24节以上者视情节给予处分。上课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除作出书面检讨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迟到、早退3次作一节旷课)。

(四)学生课堂守则

1.上课预备铃响后,学生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自觉维护教室的良好秩序,准备上课。

2.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生迟到或有急事需要离开教室时,应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或离开教室。

3.老师上课或下课时,由值日生叫“起立”,以示敬意,待老师回礼后,才能坐下或下课。

4.进入课室衣着要端庄,不准穿背心(体育课除外)、拖鞋,不准赤身、赤脚。

5.上课要严肃认真,坐姿端正,集中精神听课,做好笔记;不准翻阅与本学科无关的书籍;不得打瞌睡;不得随意交谈;不做妨碍课堂教学秩序的事情;不得使用音频播放器和通讯工具。

6.老师提问,学生应起立回答。学生提问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

7.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要认真打扫教室卫生,擦黑板,抹讲台,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8.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抛乱丢纸屑、瓜果皮()等杂物。

9.爱护课桌、椅和其他设施。桌椅摆设要整齐,不得擅自搬动,不得在桌椅和墙壁上涂画刻写或张贴不健康及有碍整洁的字画。如有人为损坏,要按价赔偿。

10.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凡没有人在课室时,要关断电源。

11.下课后不准大声哗叫,吹口哨,不准在走廊、通道追逐、推搡。

12.禁止带食物回教室。

(五)文明班评比制度

创文明班评速活动,于每月来由学生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进行评定,授予流动红旗。每学期末按在校班级的20%30%的比例评选出文明班并授予牌匾。

文明班评比细则:

1.政治思想方面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有损国格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有正确的人生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不非法集会、游行,不罢课。

2)团队精神。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顾全大,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各项竞赛。

3)升旗仪式。升旗仪式集队快、静、齐,态度严肃,校服整洁,佩戴校卡。

 2.公共道德方面

1)爱护公物。课室、宿舍的设施无人为损坏,爱护校园内的花草树木、消防设备,墙壁、黑板无涂鸦,节约使用水电,人离熄灯关水掣。

2)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追逐、吵闹、起哄。

3)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掷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饭菜,不高空掷物。

3.礼貌仪表

1)尊师爱友。待人有礼,尊重教职员工及值日生。团结  同学,不搞小团体,不传流言蜚语。

2)仪容仪表。仪表着装朴实端庄、整洁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背心入课室,发型端庄,不染发(染黑发除外)、不电发,不长怪发型,男生不准留长头发,不蓄胡须。

4.遵守纪律

1)课堂纪律严谨,上、下课仪式严肃,学生听课专心,回答问题积极,无打嗑睡、看课外书、交头接耳、不听从任课老师教导等违纪现象。

2)自觉参加晚自修。上课预备铃响后,学生应全部进入课室,自修课期间无喧哗打闹、随意过位、随便出入课室等违纪现象。

3)遵守晚休纪律。晚间休息期间不得在校内追逐、喧哗、起哄。晚上熄灯后要自觉睡觉,未经批准不准外出,不得在宿舍范围内玩扑克,下棋、开收音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无夜归夜不归现象。

4)考勤纪律严谨。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纪律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病、事假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每天如实上报考勤情况。

5.清洁卫生方面

1)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地面、擦黑板、抹讲台,课室内桌椅摆放整齐,墙壁无涂鸦、无乱张贴。

2)宿舍卫生。保持地面清洁,用品摆放整齐、美观,被帐摺叠统一,不乱张贴,墙壁无涂鸦,天花无蜘蛛网,室内无卫生死角,无烟头异味。室友团结,行为文明。

3)公共轮值。服从安排,自觉轮值课室、宿舍走廊、楼梯以及校内的公共地段。

6.班貌班风

1)宣传墙报。年月按时按质出好宣传墙报。 一般每月10号检查评比(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及元且等,则须在节前检查)

2)课室布置。课室布置美观、张贴有序,课室文化有特色。学生考勤表、操行评分表、班会费收支一览表、 班规等必须张贴。

3)团队活动。每周的班团活动开展正常,形式生动活泼,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和各类兴趣小组活动,参加集会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看书报等。

4)早操。出操:快、静、齐、动作规范。

文明班评比量化标准:

1.政治思想方面

1)爱国守法(10 )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法令,不非法集会、游行、罢课,违者该项无分。

2)团队精神(5):综合评价。

3)升旗仪式(5);不穿全套校服1人次扣0.5分,不戴校卡1人次扣0.1分,穿拖鞋1人次扣0.1分。

2.公共道德方面

1)爱护公物(5):人为损坏公共财物的1次扣3分,;乱涂乱画墙壁1次扣0.5分,若发现人离课室、宿舍无关灯、风扇、水掣1次扣0.1分。

2)遵守社会公德(5):在公共场所追逐、吵闹、起哄的1次扣3分。

3)爱护公共卫生(5):乱丢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1次扣0.5分,随地吐痰1次扣0.5分,乱倒剩余饭菜扣0.5分,高空掷物1次扣3分。

3.礼貌仪表

1)尊师爱友(5):出言不逊、挖苦、谩骂教职员工、值日生及同学的每1次扣2分。

2)仪表仪容(5):衣着大方,不佩戴校卡1人次扣0.1分,佩戴项链、耳环手镯、戒指等饰物1人次扣0.1分,穿背心、拖鞋或赤膊1人次扣0.1分,女生穿袒胸露背的衣服,超短裙或半透明的衣服1人次扣0.5分,披衣、歪戴、倒戴帽的1人次扣0.1分。

4.遵守纪律

1)课堂纪律(5):打瞌睡1人次扣0.1分,看课外书1人次扣0.1分,交头接耳的1人次扣0.1分,不听从任课老师教导1人次扣0.2分,测验、考试有作弊行为1人次扣2分。

2)晚修纪律(5):晚修期间大声喧哗,随便出入课室,被记录1次扣0.5分。

3)晚休纪律(5):在规定的晚睡时间内在宿舍玩扑克、下棋、打麻雀、开收录音机、弹吉它1人次扣0.1分,酗酒、闹事的1次扣2分,夜归的人次扣0.5分, 夜不归的1次扣2分,  私留校外人员(包括亲友) 在学生宿舍住宿1人次扣1分, 接待异性的1次扣2分。

5.清洁卫生方面

1)课室卫生(5):无打扫教室地面1次扣0.3分,评分综合总务办公室及学生会的检查结果。

2)宿含卫生(6):无打扫地面1次扣0.2分,无倒垃圾1次扣0.2分,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1次扣0.1分,被帐摺叠不统一1次扣0.1分,乱张贴1次扣0.1分,乱涂乱画1次扣0.1分,天花有蜘蛛网1次扣0.1分,室内有卫生死角1次扣0.1分,宿舍有烟头1次扣0.1分。评分综合总务办公室及学生会的检查结果。

3)公共轮值(5):不自觉轮值课室、宿舍走廊、楼梯以及校内的公共地段1次扣0.2分。

6.班貌班风

1)宣传墙报:无按时出宣传墙报1次扣1分,当月无出墙报扣2分。

2)课室布置:综合评定。

3)团队活动:缺一次班会课或团队活动的扣1分。

4)早操:根据检查评比小组评分而定。

7.加分项

1)当月全班无旷课加10分,无迟到、早退加10分,全班全勤加20分。

2)在全校性文化、文娱、体育竞赛及其他活动中获集体12分。项目奖:第一名的加10;第二名9;第三名8分,第四名7;第五名6;第六名5分。获个人项目第一名加6;第二名5;第三名4;第四名3;第五名2;第六名1分。

3)在一学期全校性清洁卫生评比中各项得平均86分以上的加10; 80 -85 分的9; 76- -79 分的8; 70- -75 分的7; 66 69分的6; 59分以下的为0分。

4)拾金不昧价值100元以上的,每人次加5分,价值51-99元的每人次加4分,价值在21- 50元的每人次加3分,价值在20元以下的每人次加2分。

5)好人好事每件加1-5分。

6)积极为学校宣传教育工作投稿的每稿采用的加1分,不采用的加0.5分。

7)当月全班无违反《关于学生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无事故者加10分。

8.减分项

1)当月本班学生被学校通报批评每人次扣5分,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记过处分的每人次扣15分,留校察看的每人次扣20分,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扣25分。

2)不参加学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每缺一次扣5分。

3)当月全班累计旷课1节扣0.2分,如此类推。

4)当月全班累计请事假1节的扣0.1分。

5)当月全班累计迟到、早退每1人次扣0.1分。

(六)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1.评定内容 :操行成绩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和附加两部分。基础部分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五个方面。附加部分是以学生具体的行为和表现评定。

A、    基础部分(共计90分)

 

评 定 的 内 容

分数

政治思想方面

(18)

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6

2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课

6

3

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人生观,上进心强

6

道德品质方面

(18)

1

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3

2

行为高尚、语言美、诚实守信

3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

4

乐于助人、谦虚谨慎

3

5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不贪小便宜

3

6

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

2

学习态度方面

(18)

1

热爱专业,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4

2

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

4

3

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自习课

4

4

积极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

3

5

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

3

遵守纪律方面

(18)

1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6

2

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辨是非,有正义感

6

3

严于律己,服从大局,组织观念强

6

生活作风方面

(18)

1

艰苦朴素,生活勤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

2

讲卫生,爱劳动,仪表端庄,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

3

积极锻炼身体,坚持出操,按时作息,上好体育课

4

4

积极参加文娱活动

4

B、附加部分(加分项和减分项)

 

评 定 的 内 容

分数

1

本学期全勤

8

2

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称职(主要指团委、学生会干部,班、团支委及其它社会职务)

3

3

在全校性各类评比竞赛中受奖

3

4

在省、市各类竞赛中受奖

5

5

做好事表现突出

3

6

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5

7

受学校表彰

3

8

受省、市表彰

5

9

有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

10

10

积极为学校或班宣传教育工作投稿(每稿)

采用的得1

0.5

11

    

酌情

1

旷课(含政治活动、卫生劳动、升旗仪式、早操等) (每节)

2

2

迟到、早退(含升旗仪式、早操)  (每节)

0.5

3

打架(每次)

10

4

抽烟(每次)

2

5

赌博、酗酒(每次)

5

6

私自到江湖游泳

10

7

偷窃

10

8

违反用水用电规定及私自生火

10

9

考试作弊

10

10

辱骂教工

10

11

高空掷物、攀爬护栏。

10

12

偷看黄色书刊、录像

10

13

破坏公共卫生

2

14

宿舍检查不合格(当班值日生和其他有关当事者)

2

15

损坏公物

5

16

夜不归宿、爬墙外出。

5

17

夜归

2

18

扰乱公共秩序(如打饭插队、休息吵闹等)

5

班、团干部、舍长没有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每次)

1

20

请事假(每节)

0.1

21

被学校公开批评(每次)

2

22

其他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酌情

23

警告处分

20

24

记过处分

30

25

留校察看处分

40

2.评分方法与步骤 

操行分数=基础部分得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 遵纪守法+生活作风)±附加部分得分。(基础部分每方面各占18分,该方面表现较好的: 18-16,一般的:15-12,差的: 11分以下,满分为90分。附加部分的得分根据上表累加累减而得)

操行成绩采用百分制(加分超过一百分时,作一百分计),操行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种。操行等级是通过操行分数进行评定:90分以上为优秀,89-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的操行一般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结束前,首先由学生对自己一个学期的表现写出自我鉴定,自报分数,然后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对本班同学进行评定,并给每位同学评分。班主任在评定学生的操行时应参考学生的自我评定,结合班干部的评分,同时,注意听取任课老师和有关管理老师的意见评出学生操行基础分,确定学生的操行分数和等级。

3.操行评语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表现,全面、客观地评定学生操行。在评语中要指出学生的优点、缺点和努力方向,对受表彰的,其主要事迹、表彰情况,以及对有错误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也应反映在学生操行表上。

操行成绩和操行评语,要交学生管理办公室审定。操行成绩为优秀或不及格的,还须由校长审定。操行、评语的结果,要与学生家长及本人见面,并记入学生档案。

(七)学生评优制度

为了教育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向,做到德、智、体、美、技全面发展,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校规校纪的严肃性,根据《中职生守则》和《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1.三好学生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与各项政治活动,关心时事,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人生观,上进心强。

2)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行为高尚、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不贪小便宜,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

3)热爱专业,勤奋好学,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上好自习课。积极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

4)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于律己,服从大局,组织观念强。

5)操行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平均分达90分以上,单科成绩均达85分以上,体育成绩优秀。

2.优秀学生干部标准(含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班委委员、团支委):

1)工作踏实,忠于职守,关心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取得显著成绩。

2)遵规守纪,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操行等级优。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各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4)操行成绩优秀,工作积极,学习勤奋,总评成绩平均分达85以上,单科80分以上,体育成绩达良好以上。(对表现突出者,个别学科可放宽条件)。

3.学习积极分子标准

1)遵守《中职生守则》,讲文明,讲礼貌,团结同学,思想健康。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勤奋刻苦,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能充当其他同学的楷模。

3)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专心听说,勤于思考,学习成绩良好,各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4)操行总评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体育成绩良好以上,操行成绩良好。

4.全勤奖评定标准

1)遵规守纪,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随意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的行为。

2)全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课,操行成绩良好以上。

5.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积极分子每学年评选一次。全勤奖每学期评选一次。

2)每学期末,由各班学生根据各项先进标准进行报名评议,确定初步名单交班主任,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后,上交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学生管理办公室报校长室审核。

6.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全勤奖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省、市、区、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7.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评奖

1)受学校处分未撤销者。

2)考试(考查)有作弊行为者。

3)滋事、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偷窃行为者。

4)顶撞教工或与教工发生矛盾无理取闹者。

5)被发现有抽烟、酗酒、夜归、夜不归现象者。

6)出现旷课现象者。

7)违反安全规定者。

8)有谈恋爱行为,经教育仍无改悔者。

9)破坏公物、公共设施者。

10)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11)无故欠交学费者。

12)有其他违纪行为者。

(八)学生处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为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规定如下:

1.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1)攀爬护栏的。

2)高空掷物的。

3)爬墙外出的。

4)夜归、夜不归的。

5)擅自到江河湖泊游泳的。

6)违规用火、用电的。

7)滋事斗殴的。

2.破坏公物引致安全隐患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给予30元以上罚款。对破坏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视情节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3.为维护学校安全,对违反学校安全的不良行为和事件进行检举揭发者,给予表彰个奖励。

4.处分违纪学生,必须按程序进行:

1)处分违纪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学生管理办公室等全面调查了解事实,与当事学生谈心,由学生管理办公室审定、批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处理结果,最后在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凡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应将处理结果向当事学生家长通报,凡是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将记入学生档案。

2)凡给予学生记过以上处分,应经校长签字同意。 

3)凡受警告以上处分(含)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在实践中确有进步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应撤销其处分。

4)受到记过以及以上处分的同学,撤销处分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档案中退出,连同撤销处分的决定一起存入学校文书档案。毕业生鉴定材料应如实填写学生何时受何种处分及何时撤销处分的情况。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等法律、法规关于保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规定,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读学生。

2)校内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校长室及办公室、继续教育办公室、教研室、总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能机构。

2.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的。

2)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对有关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3.受理机构

1)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校内申诉委员会也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由校长室、党支部,学校工会、学校团委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师生员工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师生员工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4.申诉程序

1)申请。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①书面提出申请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②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并由申诉人签名。

2)审查受理

①师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②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①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学生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②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③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学生申诉书30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处理意见。经校内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①维持原处理决定;

②变更原处理决定;

③撤销原处理决定;

④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⑤被申诉人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5.其他

1)申诉当事人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事项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坚持校内申诉与沟通思想、说服教育、调解以及心理咨询等形式相结合。在学校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3)被申诉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申诉处理决定的,或者对依法提出申诉的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陷害的,由学校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申诉人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学生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5)此申诉制度作为学校《章程》附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十)班级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总则:为确保学生外出活动安全,保证学生外出活动质量,制定本制度。

1.学生的外出活动必须是有目的、有组织的对学生进行的增进知识技能、影响思想品德、促进个性发展的社会活动。

2.全校性学生外出活动一般按照学校计划安排进行,各部门或个人不能擅自组织或过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3.学生外出活动前必须制定严密的计划并要有足够充分的准备,活动计划中对学生安全保障要有专门说明。活动前预先派专人察看活动场所,确保活动计划和学生安全能够落实。活动讲究实效,活动后要有总结。

4.活动时每班至少配齐二名带队教师,还要积极争取家长支持和参与。一个班级及以上活动必须由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负责带队。

5.学生外出活动提倡步行,确实需要车辆的,学生处要按人数委托有营运资格和良好社会声誉的交通运输公司负责承运。承运需要的车辆数由承运单位按照规定确定,学校无权确定。承运学生要签定承运合同,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和教师不得用家长和社会其他部门的车辆免费承运学生,确实需要承运的必须签定承运合同,要求承担安全责任。

6.学生外出在马路上行走必须排好队伍,排队行走或上下车辆前后都要有教师带队。上车时教师必须最后检查人数,确认无误后才能允许发车;下车时必须有教师首先下车,确认下车安全后才能允许学生下车。出校和回校前都必须清点、核对人数,确认无误后才能行动。

7.学生外出活动需要穿行马路的,要尽量得到交警的帮助,无法得到交警帮助的,学生穿行时要有教师拦住车辆。

8.学生任何的外出活动(含春、秋游、社会实践以及假期组织的学生夏令营等)须填写学生外出活动审批表,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才可外出。凡未按规定审批的,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外出集体活动。

9.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带队教师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处理。因教师行为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团委制度

1.合理安排学习、工作、生活的时间。

2.属团员的必须配戴好团徽,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遵守团委的纪律。

3.对各班的团队活动有关情况要监督好,并坚持团委、学生会分工不分家的原则。

4.在各方面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同学中起到模范的作用,以身作则,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和建议。

5.团委、学生会各种集会,不论大小会议都必须按时出席,并作好会议记录。

6.团委、学生会是一种服务于人民的团体,除了服务同学,对周边社区等也要有服务精神。

7.以上制度,成员应共同遵守,如有不遵守,视其情节轻重,交由学校处理。

(十二)学生会管理制度

1.学生会管理职责

学生会在管理方面的工作,主要是对属下的委员的专项工作给予指导,对各教学班的课余活动给予指导,组织全校性的各项学生活动,配合学生管理办公室、团委开展工作。

1)学生会职责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②发挥学校各级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作用,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③ 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 团结全体同学勤奋学习,尊师守纪,开展学雷锋、创“三好”和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⑤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配合学校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活动环境。与兄弟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增进友谊。

2)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委员若干人,学生会设学习、宣传、劳动、文娱、体育、保卫等部门。

学生会主席的职责: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订任期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②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及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汇总学生情况和建设,及时向学校反映。③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做好各部门活动经费的审报工作。④协凋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副主席的职责: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的职责。③做好分管工作和内勤工作。

秘书长的职责:①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②学生会报刊、杂志、文件、信函及宣传用品的管理,掌握学生会印鉴。③加强对个联系,协助主席处理来函来访。④做好大型会议的各项准备活动。

学习部的职责:①深入了解和掌握全校同学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②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③定期召开学习交流会,学习汇报会、演讲会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学风。④组织各种知识竟赛及各类智力活动。

宣传部职责:①配合学校围绕各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对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②宣传同学中的好人、好事,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③办好版报和校刊。④及时报道学校学生活动情况。

劳动生活部的职责:①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及学生会议的有关精神。②经常与学生管理办、总务办公室、膳食科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③配合学校做好维护校园卫生清洁工作,做好保健防病工作。④参加膳委会工作,广泛征求学生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有计划地做好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工作。

文娱部的职责: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②定期组织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各班文娱委员积极开展各类文娱活动,并经常组织检查评比,以增强班级的活力。

体育部的职责:①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委员工作的开展。②定期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及竞赛,参与组织校运会。③协助学校抓好两操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工作。

保卫部的职责:①定期召开各班治保委员会议,传达保卫部门及学生会会议有关精神。②协助保卫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③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学生会工作会议管理

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委员参加。扩大会议或专题会议由各班班长或主管事项的班委参加,原则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学生管理的指示。

2)汇报和分析学生当中出现在的问题。

3)布置各时期学生活动的方案。

4)研究和讨论有关学生管理的专题等。

3.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管理

1)学生会各部应在每学年、学期开始第1-2周内写出工作计划,以利于学校学生管理规范的实施。

2)学生会工作总结:学生会主席应在每学年、每学期和每任届期满作出工作总结,每学年和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上报学生管理办公室和团委,每任届期满工作总结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并提请大会通过。

4. 学生会办公室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干部驻会制度,每天安排几位干部在办公室值班,不得无故不参加值班,不得早退,如有事要向学生会秘书长请假。

2)值班的学生会干部在值日期间要对全校性纪律秩序作记录,如发生违纪的现象要及时制止或报门卫及值班老师。

3)值班干部在值日期间不得随意带其他人进入学生会办公室内,并离开时要做好卫生值日工作,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

4)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130--------1150

    星期五、六晚:   730---------930

星期六、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全权由学生会秘书长监督及负责,值日干部要做好登记。

5)本制度自公布即日起执行。

(十三)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1.总则

1)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团委学生会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前一阶段和将来一段时期的共青团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规划,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也是促进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建设,从整个学生代表大会包含的一系列工作过程都将促进团组织的发展成熟,为团委学生会工作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2)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校务公开、实行民主办学的基本形式。

3)学代会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围绕重点聚焦问题,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4)学代会和学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学生的利益关系。

5)学代会在校党支部的领导、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学代会职权

1)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听取学校有关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听取、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③听取、审议和通过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④审议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和制度,以及其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性的重要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⑤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组织对教师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⑥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⑦审议上一届(次)学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⑧根据学校现实情况向全体学生发出倡议。

⑨讨论、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学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和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3)学代会决定和决议,学生都应认真执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处理学代会的提案,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3.学代会代表

1)学代会代表的条件:

①具有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③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在校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④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呼声、建议和要求。

⑤学代会代表占所在班级人数的5%

⑥学代会代表必须经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学代会代表以校区、班级为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数额,由学生直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在团总支部的领导下,由校区、学生会组织实施,团总支部给予具体指导。

①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一年,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

②代表受选举单位学生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单位可以按照程序撤换、更换和补选本单位的代表。

③学代会代表出现退学等不能在校继续学业的情况,不再保留代表资格,原选举单位可进行更换或补选。

④学代会代表在校内转校区、专业,仍保留代表资格,参加所转校区、班级代表团的活动。

⑤临时性外出学生,在召开会议前不能回校参会,但在届期内可以参加下次学代会的,可以保留代表资格。

3)学生代表的构成:学代会代表总人数为学生总数的5%左右,原则上根据校区、学生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在选举时要充分考虑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因素。学代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的干部、教师等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享有发言权,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学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①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②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需经八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然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后立案。

③对学代会工作、学校工作有审议、批评、建议的权利。

④有权参加学代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检查有关单位执行大会决议及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在必要时对学校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质询。

⑤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5)学代会代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①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根据校党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③积极参加学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学代会决议,完成学代会交给的任务。

④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学生,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⑤及时向本单位学生通报参加学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⑥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文明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学业水平。

4.组织制度

1)学代会以校区、班级为单位建立筹备委员会并产生会长和副会长。

2)召开学代会时,首先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主席团成员从正式代表中产生,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负责大会具体事宜。

3)学代会每届任期一年,定期开会,会议时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80%以上会议才有效。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50%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并提交书面申请,取得会长和副会长的同意。

如遇重要问题,或者根据50%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或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4)学代会的议题,应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学生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学生的意见,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

5)学代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或举行有关人员的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学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学代会决议和及时处理提案;落实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5.工作机构

1)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承担与学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对学代会负责、受学代会监督。

2)学生委员会实行合议制,由学生会秘书长召集,会议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80%以上才有效,学生委员会决议必须有全体委员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学生委员会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①做好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学生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学校团委委批准后,召开大会。

②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督促检查提案落实,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

③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经学校团委委同意可召集代表团团长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④负责解释学生会章程,保障代表和学生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⑤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增补或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⑥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计划与总结,审查经费使用情况;有权列席学生会工作会议,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

⑦处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4)学代会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①模范遵守并协助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②按时出席各项会议,履行代表职责。

③主动了解并如实反映学生意见,并将各提案切实传达给同学。

④维护大会声誉,执行大会决议。

6.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全校各级学生会和学生组织可以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

2)本制度由共青团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闭会期间由执委会负责解释。

3)本制度由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四)学校学生社团制度

学校学生社团是由全校性的学生群众组织。各社团在学校团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根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在校团委和学生会的领导下我校的社团坚持“务实求新”的方针;不断朝着艺术、学术和娱乐的方向发展,为活跃我校的第二课堂,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担负着重大的作用。

1.会员

1)凡在本校注册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参加社团的同学,必须向团委申请登记表格,有关手续完善后,方可取得入会资格。

3)各社团会员的《会员证》,由团委统一办理,各社团不得自行印发。

4)社团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①在所属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会员可参加所属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③有批评和监督所属社团各项部门工作的权利。

④有询问和监督所属社团的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5)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社团章程》,接受所属社团的领导,积极参加所属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②勤奋学习,尊师爱校,认真学习所属社团老师传授的专业技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由主管部门和所属社团视其情节,分别采取批评、警告、直接开除出所属社团的办法进行处理:

①连续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所属社团活动。

②受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违反社团章程有关规定或违反所属社团的各项纪律者。

7)全校性的社团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我校某方面有益的活动,并能促进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各社团由学校团委管理。

2.社团组织制度

1)社团的成立:

①社团的成立: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要有利于同学们丰富文化科学知识,掌握所需要的技能和培养能力。

②社团成立必须制订章程,经校团委登记并审批后方可成立。登记需载明社团名称、宗旨、活动范围、主要发起人、成员人数、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事项,新成立的社团需试用一学期方可转正式成立。

2)社团的活动

①社团是非营利性组织;任何人或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营利性或与社团宗旨相违背的活动。社团活动范围原则上只限于本校,超出本校范围的须经校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

②各社团在学期初应制订工作计划,经团委通过后按计划如期开展活动。

③各社团开设培训班,须向团委提出申请,在审查其各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开办。不允许以开班的形式损害同学的利益,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按违反校纪处理。

④社团出版刊物须经团委批准, 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刊物主编须由顾问老师担任。

3)社团的机构:   

①社团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理事不得超过三人,会计一个,以上成员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②各社团应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由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警告、暂停活动进行整顿,直至责令解散的处分:

①未经团委审批;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违背批准登记的宗旨或活动范围的。

③对管理部门隐瞒真实情况,长期不开展活动的。

④与学校的校纪校规不相符的。

⑤不经校主管部门批准在校外开展活动的。

⑥社团内部制度不完善,处于混乱状态的。

⑦社团的规模应未达到15人以上,该社团须停办一年。

5)社团的解散:

①违反了社团章程有关规定而被团委责令解散或因其他客观原因而解散的社团必须进行解散登记,经团委审批后正式解散。

②社团正式解散后,应归还一切公共财产,向会员作出。

3.社团负责人

1)社团负责人的产生条件:

①社团负责人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并有甘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奉献精神。

③必须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承担社团的管理工作。

④各方面必须全面发展平衡,学习成绩良好,在同学和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2)社团负责人产生的办法:

①新成立社团的负责人的产生,必须由全体会员选举,经全体会员一半人数以上选举通过,填写会长登记表经批准及备案。

②社团新旧会长更换,必须先由旧会长推荐三位候选人报上团委。经团委两个月的考察,在三位候选人中选出一位较胜任者,再经全体会员23人数以上通过,填写会长登记表经班主任批准,并报团委备案。

③社团会长违反社团章程规定被责令开除所属社团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会长职务空缺,则由学生会社团干部深入该社团调查了解后同该社团副会长共同推荐候选人,再经社团全体人员2/3人数以上通过,填写会长登记表经班主任批准,并经团委审批备案。

④理事的产生须由会长提名,再经全体会员2/3人数以上通过或从全体会员中况选产生,报团委备案。

3)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①全面负责社团的工作,对所属社团出现的一切问题承担责任。

②定期向团委总结汇报工作,并及时配合团委开展工作。

③在任职期间必须对社团的管理承担义务,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并负责该社团的外联工作。

④不断发现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解决社团内部各种矛盾,使所属社团工作顺利进行。

⑤填好《社团工作手册》,及时向协和委反映情况、建议和批评。

⑥社团负责人将实行干部负责制,副会长、理事直接对会长负责,会长直接对团委负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负责人,主管部门讨论审议,采取直接罢免的办法进行处理:

①未经批准登记,以社团负责人名义进行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②组织的活动违背该社团宗旨或违法违纪者。

③期末考试两科或两科以上不合格者。

④政治思想上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⑤工作、生活作风不端正,严重影响社团声誉,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⑥在所属社团内部拉帮结派的,造成该社团内部混乱,影响该社团整体工作者。

⑦为个人利益而损害所属社团集体利益者。

⑧将所属社团经费用在不正当用途上或使用经费不按规定程序者。

⑨对会员乱收费者。

⑩屡计两次以上不参加团委和学生会社团部组织举办的活动(包括各种会议,培了训和各项工作)者。

4.社团经费

1)社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交纳的会员费(每人每学期20元),开办培训班创收及正当的社会资助等合理收入。

2)为使社团负责人合理使用所属经费,各社团在招收完新会员后,上交50%经费给学生会社团部代管。如需使用时,由会长填写申请表向团委申请。

3)各社团经费一律由各财务理事管理,经会长同意后才能使用。办理有关社团经费存取时,必须由会长与财务理事一同前往。

4)社团一开办培训班,其收费标准须经团委和学生会社团部审批,并向学生会社团部上交30%培训费(其中20%为社团代管费,10%为社团管理费),不得乱收费。

5)学期末会长和财务人员须要向会员公开本学期经费开支情况,并由团委、学生会社团部进行检查。

5.解释权

社团制度的解释权归团委。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十五)学籍管理制度

1.入学和注册规定

1)凡经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但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健康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由学校批准,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已痊愈的,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如仍未痊愈,取消入学资格。

3)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手续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2.休学、复学和退学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因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跟原班继续学习有困难者,经校长批准,可准予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

2)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作退学处理。

3)学生因病休学期满,应在期满前两周持县以上医院有关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向学校申请复学,校长批准方能办理复学手续。

4)学生复学原则上随原专业的下一个年级学习,若所学专业无后继班级,学校可酌情安排转学其他专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经校长批准可准予通学或令其退学,发给退学证明,将其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和家长,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①经医疗单位诊断,确有精神病、癫痫病、麻疯等疾病者。

②学生自愿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③无心向学,成绩太差,确实不宜继续学习者。

④休学期满,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者。

⑤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者。

3.升、留级和毕业制度

1)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予以升级,成绩不及格,经补考,累计科目仍有三门不及格者,应予留级。

2)凡留级学生,所学专业无后继班,学校可安排到其他专业班级学习。

3)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成绩不及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及格的可按期毕业。补考不及格的,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生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补考及格的可准予毕业,但补考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四门。

4)虽然学生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及格,若学生在学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也只发给结业证书。参加工作后一年内,经用人单位考核证明有明显进步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毕业证书之日计算。

4.奖励和处分

1)学校对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学生干部,给予表彰或授予“三好学生”、“三学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评选分为学期初评,学年总评,每学年由学校召开大会予以表彰,领发证书,发给奖金或奖品。

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等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受奖登记表”,办好审批手续后存入本人档案。

2)对违犯纪律和犯了错误的学生,应该耐心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极少数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或者犯有较大错误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对受处分的学生除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者外,如能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有显著进步的可撤消其处分,并将原处分材料从学生档案中抽出,转入学校文书档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经教育不改的,应令其退学。

3)凡经犯错误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均由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交该生处理的书面报告和调查材料,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执行,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业务部门备案,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除通报全校外,其处理决定放入学生的档案,并将其情节通知有关单位或家长。

4)勒令退学的学生只以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勒令退学的学生和开除学籍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原居住地。

(十六)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制度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民族团结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继承优良传统,发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与历史使命感为根本,积极倡导少数民族师生的生活习惯、语言文学、民族信仰,反对任何歧视少数民族师生的言行。抵制各种影响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基础,以健全的规章制度开展民族文化教育,丰富校园民族文化,完善民族教育的设施为保证,积极务实地开展本校民族团结与教育工作。

2.工作目标

①通过宣传教育与工作实践,使全校师生维护民族团结意识得到普遍增强,能够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在学校生活中树立起各民族师生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风尚。

②促进民族团结的楷模,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提高民族教育水平作为学校目标之一,形成学校教育教学特色与优势力量。

③民族语言教学达到标准化水平,并积极创造条件,深入挖掘潜力,优化教学资源,争创一流民族教育学校。

3.工作规划

学校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工作规划:

1)将民族团结、民族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此项工作作为学校增强综合办学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2)学校积极接纳少数民族适龄人口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学校积极改善民族教育条件,增强民族教育实力,支持民族语文教师学习,参加培训,从事教科研活动,并为民族教育做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保证民族语言,教学考研师资培训,活动正常开展设立专用教室,配置专业教师,开足开全课节,保证教学、考研、检测,责任工作的科学化。在业务考评中,教学管理等诸方面给予调试重视。

5)加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宣传教育,使将作为学校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列入老师考核的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系列。

6)禁止一切影响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与行为,对违反规定、妨害民族团结的行为,视其情节与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

7)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不断优化民族教育与语言教学。

4.教职工工作规划

1)全体教职工要自觉提高民族意识,将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教育、教学、学生生活中以身示范并教育学生自觉发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

2)自觉了解少数民族历史与文化国,明确民族政策,以使在教学活动中渗透民族团结教育。

3)带领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具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4)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平等对待学生,公平公正处理各种问题,将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信仰、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作为工作准则之一。

5)各班主任要注意积极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其在学校与班级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学生维护民族团结行为准则

1)在校生必须加强自身思想品德的修养,自觉尊重、团结少数民族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有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

2)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应自觉参与、支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行为。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采取任何方式侮辱、歧视少数民族学生。尊重民族文化、民族信仰与风俗,继承与弘扬民族精神。

4)在少数民族特有的节日和重大纪念日,要以适当的方式对少数民族老师同学表示祝福。

6.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

学校组建由校长负责,教务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教研组、少数民族教师组成的民族教育领导小组,对学校,民族教育与文化课教学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检查指导各项工作,保证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有序、持续、有效地进行。

2)管理保证

学校对民族工作与民族语言教学工作纳入过程管理与专业技术考核,对其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考评、激励创新,鼓励从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并对为民族团结与教学活动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激励。

3)物质保证

在教学设施、教育资源上予以优先安排,并支持从事民族语言教学人员从事学习、研讨、交流、科研等各种活动,对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予以承认与鼓励,并积极支持专业教师参与,组织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比赛活动。

4)其他保证

学校每学期出一期有关维护民族团结、弘扬民族文化的专刊,并在校园宣传、文化建设中突出民族化特色,同时定期开展民族艺术展及各种文化活动。

(十七)家长委员会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校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

1)本校家长委员会名称:肇庆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委员会,简称校家委会。

2)家长委员会是本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兴办学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群众性非盈利组织。

3)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和监督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

4)家长委员会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在学校的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5)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支持作用。配合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宣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介绍中职学生教育特点与方法,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水平。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营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职能,促进学校教育超越发展,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2.组织机构与工作制度

1)校家委员会成员由学生管理办公室及班主任向学校推荐的家长组成(各级部按照班级数的合适比例推荐人选),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下设宣传策划部、组织培训部、联络与督导部、保障与财务部、义务工作部以及级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校家委会在学校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①宣传策划部:利用多种渠道(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向社会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政策、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成果,以及校家委会的工作与成果。对校家委会的活动、工作进行策划(起草)、宣传、监督和推广,对家庭教育、家委会工作进行积极的研究与探索,力争形成特色和较为前沿的研究成果。配合学校构建家校沟通平台,协助学校宣传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优秀学生的成长经历,宣传学生家长的家教经验,提升学校、老师的社会赞誉度和知名度。

②组织培训部:协助学校和学校家委会筹备组织相关会议,落实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主持现场活动。配合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并组织安排部分家长学校的课程。发挥家长资源,发掘具有专长的家长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习惯养成、自主自立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报告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 调研家庭教育情况,以适当形式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进行家长教育培训和教育方法的引导。

③联络与督导部:负责校家委会与学校、级部的联络与沟通。对学生家长、学生、社会反映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意见,及时与学校进行反馈、沟通、协商,确保学校工作顺利开展;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对学校教育教学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学校和校家委会汇报督导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④保障与财务部:配合学校搞好校园安全治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发展;力所能及为校家委会筹集活动基金,并严格财务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各种活动预算及活动经费开支。

⑤志愿者工作部:组织部分家长担任志愿者(义工、义务安全员等),定期在学校开展义诊,义务特长指导,义务报告讲座;在学风、纪律、礼仪、锻炼、卫生、安全、伙食等方面进行督查,周末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关怀远道不回家学生等。

2)校家长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一学年,由学校颁发聘书。任期满后经推选可以续任。

3)校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校家委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听取、了解学校工作报告和校家委会工作报告,商讨重要问题和事项,通过或修订家委会章程与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特别情况下由学校或校家委会提议可召开临时家委会会议。相关校领导、相关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可参加校家委会会议。

4)学校通过设立家校QQ群或微信群、家长邮箱,增进家委会和广大家长对教育规律和学校教育的了解,及时反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增强家长与学校的教育互动。

5)校家委会下设的各部、各级部家委会、各班级家委会,按照各自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开展工作。

6)校家委会的工作若出现违背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的现象,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

3.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

1)了解学校关于发展规划、办学思想、办学目标、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就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策献力。

2) 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与不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制度和渠道,就家长、学生、社会反映的有代表性的问题及时与学校及时进行反馈、沟通、协商,增进家长与学校的相互理解,确保学校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3)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密切协作,发挥家长专业与资源优势,发动家长支持和配合学校、级部、班级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如:为学生校外、课外活动提供帮助,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参与学校、级部的学风、纪律、礼仪、锻炼、卫生、安全等的督查,开展家长志愿者义诊、义务专长指导、义务讲座等活动。

4)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发挥家长资源,发动、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在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办实事,以及寻求政策层面的支持。

5)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成果,协助学校宣传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优秀学生的成长,宣传学生家长典型事迹,提升学校、老师的社会赞誉度和知名度。

6)宣扬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营造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树立新时代的家长良好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成长的表率、典范。

7)家委会加强研究不断总结,积极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新路子。

4.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推选条件

1)家长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家庭与学校教育的正能量。

2)家长自愿参加校家委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学校和学生献策献力、义务工作。

3)关心、理解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认真负责和办事公道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行为表率作用,有一定的教育、联络、管理、组织能力,或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能力。

4)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或能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或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5)校家委会成员须是在校就读学生的家长,由学校、级部、班主任、学生家长商议推选产生。

5.附则

本家长委员会章程由学校行政会议及校家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学校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修改。

六十七、总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实习器材的管理,减少损耗、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望有关人员参照查找执行。

1.设备、检测仪器管理

1)设备、仪器仪表必须有合格证件,不合格不准入库。

2)器材应按规定分类及编号,并贴上标签,器材的陈列要科学合理。

3)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者要熟悉操作,用后妥善保管保养。

4)设备、仪器仪表由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履行设备的登记手续,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台账及借用、领用、报废手续等。

5)管理员要及时与主管部门配合,制定设备的检验,校正计划。

6)设备、仪器仪表的丢失,非自然损坏(耗)等按照学校规定赔偿。

7)经常保持室内清洁,认真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2.材料进出仓的管理

1)主要材料包括:导线、线槽、螺丝、锯片、焊条、常用开关插座、铁板、油漆等。

2)材料入库由供应部门出具生产厂许可证、证明书、主要件还应有鉴定证书、试验报告等,否则要隔离或退换。

3)不合格或超过保险期的材料不得入库,不得出仓使用。

4)领用材料,要办理领用登记手续。材料用剩后要及时返还仓库。

6)仓管员要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报表。

3.仓库的盘点

1)仓库盘点分学期和学年盘点两种。

2)盘点范围是设备、仪表仪器、实习的辅助材料等。

3)盘点由仓管员与教务办公室仪器配合进行,并做详细的盘点报表。

4)盘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参与盘点人员对盘点结果签名确认。

盘点报表应做出结论并加建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处理。

(二)食堂安全保卫制度

1.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

2.食堂使用的油炉必须按规范操作。

3.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严格把关,杜绝一切三无产品、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5.坚持食物留验,杜绝食物中毒。

6.加强食堂的值班工作。

六十八、质量管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行为规范,恪尽职守、端正行风、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的形象。

2.服从组织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遇事推诿,贻误工作。

3.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要请假。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教学诊改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组织并协助各办公室每学年教学诊改工作的开展,积极回答各办公室在采集数据中遇到的问题。

6.对各办公室上交的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如有疑问,要及时反馈。

7.负责收集各办公室的诊改工作报告、内部质量诊改成效、佐证资料等,并进行整合和汇总。

8.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分工协作,主动参与各项教学质量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积极为单位建设做贡献。

六十九、继续教育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成人高等教育学院肇庆经贸教学点管理制度。

1.教务行政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函授生学籍管理办法,建立正常、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

2)根据录取新生名单,办理缴费注册等入学手续。

3)新生入学后,按就近、方便的原则,分专业进行分班编组,选好班长,成立班委会,编排学号,编制函授生名册,并将函授生名册报学院成教院。每个班级设班主任一人,负责班级的管理工作。

4)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使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入学教育主要是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本院的《成人教育须知》,使大家了解函授教育的性质和特点,熟悉函授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函授教育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已注册的函授生,分年级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内包括报名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表、学籍变动情况、学习期间的奖励或处分、操作评定、毕业签定表等材料。学籍档案由各教学点负责管理,毕业后将学籍档案转交函授生任职单位。

6)做好考勤工作。办理函授生请假、集中面授时出、缺席登记、考试等教务行政工作。函授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时,经教学点签署意见,报成教院、学院批准后,由教学点通知本人。

7)做好成绩登记工作。考试后,教学点根据学院通知的成绩单,将成绩逐科登记在“函授生学籍表”中的成绩栏内。

8)做好教学材料收发工作。接到成教院发来的教学材料,应及时发给函授生。教学点在寄发各种材料时,要核对无误,杜绝错、漏、丢失。

9)做好毕业工作。毕业实习、毕业鉴定等有关毕业工作,由教学点和函授生任职单位共同进行。

10)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有关表格。

11)对于违反纪律的函授生,经核实情况后,教学点提出处理意见报成教院,按处分批准权限市批。

12)每学期开学后,向学院和主管部门报告开学情况及函授工作计划。期末要总结汇报次教学点工作情况。

13)妥善安排好面授教师的吃、住、行,使面授教师能够精力充沛地搞好面授。对函授生集中面授和考试时的食宿问题,也应妥善安排。

2.教学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函授生学习成绩考核暂时规定,抓好函授教学的各个主要环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点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函授教育业务,掌握各专业、各年级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面授时间和有关规章制度,以组织好教学管理工作。

3)指导函授生妥善安排自学时间,制定自学计划,并深入了解检查函授生的自学情况,督促他们按时完成自学计划和规定的作业,指导开展小组学习活动,交流推广学习经验,提高函授生自学质量。

4)提供教学设备、教学场所,建立正常、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

5)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根据课程设置聘请合格的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担任教学辅导和批改作业工作。辅导教师名单报送成教院,经审查同意后发给聘书。辅导教师在面授时积极开展教学辅导活动,并在可能的条件下,有重点地进行巡回辅导。辅导时数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和函授生的学习情况酌情确定。

6)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各种教学辅导活动。

7)督促函授生认真完成和按时寄交作业,按时参加集中面投、测验和考试。

8)做好函授生集中复习和考试组织工作。学期考试前,有条件的应组织函授生到教学点进行集中复习:不能组织集中复习的,要通知函授生任职单位,给子函授生适当的复习时间。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设置好考场,选好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纪律,杜绝作弊现象发生。

9)制订函授生面授时的各项规定,保证面投顺利进行。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了解和掌握函授生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政治情况,并与函授生所在单位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加强对函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教育函授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抓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做“四有”新人:要教育函投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坚定学习信心,勇于克服困难,锲而不舍地完成学习任务:要教育函授生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工作表现好的函授生,应及时给予表扬:对不遵守纪律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者,应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

2)教学点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函授生的活动,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函授生,要给予奖励。

4.财务工作

1)负责本站经费预、决算开支等财务管理工作。

2)收缴学杂费和教材费。函授生的学杂费实行一年一清, 教学点在每学年开学时收缴,并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将其汇交学院。函授生的教材费实行预交的办法,在第一学年开学时一次性收缴, 毕业时统结算,多退少补, 此款项须于第一学期末汇交学院。

3)教学点的经费由设站单位提供或筹集。

4)教学点的经费,必须用于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它用。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院肇庆经贸教学点教师工作管理制度。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积极钻研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编好教材、自学指导书和教学参考资料。

2.树立认真负责的教学指导思想,热心教学,精心指导,认真、严格地组织教学的全过程。

3.认真组织好面授教学。

1)充分认识面授教学的重要性。面授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能够指导函授生更好地自学教材,理解和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和体系结构,启发和引导函授生更深入地学习和理解教材内容。

2)面授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把握教材的难点、重点、疑点,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和讲稿。

3)面授前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函授生的学习情况,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

4)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进行面授教学,不能脱离教材另讲一套。

5)根据函授的特点进行教学,在注意保持教材的系统性和逻辑性的原则下,精选教材内容,集中讲解教材的重点和难点。

6)面授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工作。

7)严格按面授时间表进行面授,保证完成面授教学时数。

8)在每次面授时要根据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并提出作业的要求。

9)面授期间认真组织自学测验及随堂测验。

10)同一学科有两位以上的教师面授时,讲授的内容应基本一致。

4.认真组织好其他教学环节,自学、作业、测验、考试等。

1)每学期面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提出函授生对学科进行自学的进度和要求。

2)按照成教院的规定抽查作业,掌握函授生平时学习情况。

3)按照成教院的要求及时拟定作业参考答案,便于函授站辅导教师及时批改作业,统一评分标准。

4)对函授生作业,要在而授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讲评。

5)根据成教院的要求拟定内容不同,深度,难度和份量相当的测验和考试试题,以及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并经教务考务责任人批准。试题要做到:题量要大,覆盖面要广,以减少偶然性,提高可信度,力求考试后能真实地反映函授生水平。

6)根据成教院的要求,及时批改测验和考试试卷,并将测验登记好。

7)及时回答函授生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学习中的问题,帮助函授生搞好自学。面授时尽可能多地进行些教学辅导活动。

(三)成人高等教育学院肇庆经贸教学点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相关教研室师资数量不足,不能承担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的成教教学任务,相关课程的教学必须由承办学院(学生所属学院)承担教学任务,自行聘任教师,完成课程教学。

.任课教师的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该专业学科的教学经验和能力。

.任课教师的聘用程序

1)承办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于每学期期末落实下学期教师的聘用计划。

2)承办学院提交《肇庆经贸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任审批表), 并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承办学院根据本办法对任课教师的聘用资格进行初审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

4)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的批复意见,承办学院实施聘用和管理。

4.任课教师的职责

1)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肇庆经贸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条例》。

2)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针对成人教育的规律和成人学习的特点,认真做好备课,教学、考核等教学环节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任课教师如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按照《肇庆经贸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差错和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承办单位的职责

1)承办学院应向聘任教师介绍我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要求,督促并监督其遵守我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2)承办学院为聘任教师提供各种教学所需的条件,协助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3)承办学院对聘任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每学期结束后,应对其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如不符合教学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6.聘任教师的课酬

1)聘任教师的课酬由承办学院在成教的办学级本经费中支出,并负责统计、核对和发放等工作。

2)聘任教师的课酬标准可参照我校《关于调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课酬的通知》,由承办学院和聘任教师自行协商。

7.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肇庆经贸教学点负责解释。

(四)成人高等教育学院肇庆经贸教学点教学差错和事故处理办法。

1.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正确处理教学差错事故,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优良的教风,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和《高等院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本办法。

2.教学差错是指教学人员(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等,以下简称教学人员)在教学活动中因工作过失或违反规章导致不良后果的行为;教学事故是指教学人员在教学活动中因工作过失去或违反规章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3.教学管理部门对于发生的教学差错和事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认真地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视其后果轻重和当事人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善后措施完善,尽量减少损失和危害。

4.由于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原因影响教学工作的,不属于教学差错和事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定为教学差错:

1)未按规定填报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表、课程表、 实习计划安排等,但未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2)在上课过程中,因教学设备(包括电教、教学实验设备、水电等)发生故障,检修人员在接到报修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现场抢修,或因教学仪器设备的供应,维修等部门未在开学前完成供应或检修,上课过程发生教学设备故障,而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3)教师不遵守教学管理规定,未经教研室、二级学院批准擅自调课,或委托他人代课。

4)因教学人员教学安排、实验准备、考试命题、试卷印剧和装订等原因致使上课或考试延迟超过5分钟(5分钟),但未达到15分钟。

5)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5分钟),但未达到15分钟。

6)上课不关闭通讯工具,影响课堂正常教学。

7)考试试者不按规定时间、格式等要求进行送印。

8)监考教师迟到,早退或监考时看报、打瞌睡、使用通讯工具,以及未填报考试情况表等。

9)未经批准,擅自提前、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超过5分钟以上(5分钟)

10)监考人员对监考要求执行不严,客观上为学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对考场纪律和规范执行不当导致不良后果,情节较轻者。

11)评阅试卷、批阅()作业、病历等不认真,有明呈疏漏和错误。

12)有关人员不按规定上报学生考核(含补考)成绩,影响发放学生补考通知单和进行学籍处理。

13)经学校批准的调、停课等,未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14)其它对教学造成影响的,情节较轻者。

6.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定为教学事故

1)教学主管部门在开学前尚未完成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表的制订、课程表安排,以及实习前尚未安排好实习计划等,严重影响教学进程。

2)有部门因主观原因订购教材不及时,或不按时上报或不准确填好教材申请表,造成教材迟订、错订,以致不能按时发放教材。

3)教研室对教师未经上级教学管理部门批准,不接受教学任务或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学时安排、考试方式和考试日期等,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4)教师不遵守教学管理规定,未经上级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停课。

5)因教学人员教学安排、实验准备、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和装订等原因致使上课或考试廷迟超过15分钟(15分钟)

6)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5分钟(15分钟)

7)上课期间,教师无正当理由长时间多次离开课室,严重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

8)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而泄密的。

9)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擅离职守、包庇纵容作弊行为,或歪曲事实、隐瞒不报。

10)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所收回试参数与实考人数不符。

11)擅自涂改学生考试试卷、成绩,或上报的成绩与考核的实际成绩不符,弄虚作假。

12)有关部门在学籍管理、学位和证书管理中出现严重错误;或在上述管理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学校声誉。

13)经学校批准的调、停课,未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14)其它对教学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损失者。

7.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教学差错或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办公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办公室负责人填写《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情况表》后,随即向所在学院负责人报告。教学差错由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处理,教学事故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主管成人高等教育的副校长审批。

2)在调查、鉴定,处理过程中,凡与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当事人或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3)发生教学差错或事故的单位,应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陷匿、销毁。

8.对造成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责任人, 根据其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调离教师岗位直至开除的处分。

9.教学差错责任者必须在其教研室(研究室、 实验室等)内作检查,并在院(校、所、处)内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奖金的30%。一学期内连续发生教学差错两次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扣发该学期奖金总额30%一学年内发生3次以上教学差错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扣全年奖金总额30%

10.教学事故责任者必须在其院(校、 所、处)内作检查,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并扣发本人全年奖金的30%.对发生多次教学事故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11.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教学事故或 4次以上教学差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发生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较多的教学部门、教学管理部门以及教学辅助部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12.发生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成伪造、销毁证据,阻挠调查工作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其本人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井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3.当事人对教学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争议的,可在处理书发出15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中请复议,继续教育学院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重新研究处理。

14.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及教研室必须坚持进行师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教风建设。把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学服务质量作为衡量一个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要在每个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辅助部门加强质量意识,严格工作质量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条件。

15.本办法与 “广东财经大学大学教学差错和事故处理办法”一并执行, 肇庆经贸教学点负责解释。

(五)成人高等教育学院肇庆经贸教学点校外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特点和校外数学点的办学实际,现对我校《成人教育任课教师聘任办法》和《成教教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肇庆经贸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1.任课教师的聘用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

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具备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教学效果良好。

4)责任心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5)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博。

6)具有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的能力。

2.任课教师的聘用程序

1)各教学点根据开设专业的课程设置,选定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须填写《肇庆经贸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师聘任审批表》,并提交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经过验证的复印件。

3)各教学点根据本办法对任课教师的聘用资格进行初审后,报送肇庆经贸教学点维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和主管校领导审批。

4)肇庆经贸教学点对批准受聘的任课教师颁发聘书。

3.任课教师的职责和基本要求

1)聘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肇庆经贸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条例》。

2)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针对成人教育的规律和成人学习的特点,认真备课,采取适合成人学习的教学方法,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各个教学环节的要求,认真组织施教。不得随意减少课程内容和教学时数。

4)认真指导学生自学、实验,实习,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

5)认真选、编教材,编写自学辅导材料和习题解答,编写课程自学进程表,帮助和指导学生自学。

6)按照相关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成绩考核工作。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评卷公平,宽严适度。结合平时成绩客观评定考核成绩。

7)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8)主动接受肇庆经贸教学点和各教学点组织的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和考核工作。

9)遵章守纪,严格履行教师的职业道德。任课教师如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属于教学差错和事故的,按(肇庆经贸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差错和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4.任课教师的管理

1)受聘教师由教学点进行管理。教学点应建立受聘教师的业务档案,保存受聘教师的中请表、聘书复印件、教学任务书、教学评估及考核签定等材料。

2)聘用期限一般为两年,到周后根据教师的考核成绩和实际开课情况,再申请续聘。

3)教学点需向受聘教师明确教学任务和要求,检查教师教学环节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教学点要为受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与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

5)教学点负责统计、核对、支付受聘教师的课酬。

6)教学点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本学期受聘任课教师汇总表报肇庆经贸教学点继续教育学院。

7)教学点对受薪的任课教师每年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为,教学态度, 教学准备、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效果、教学研究,考核方式以教师自评,学生问卷、座谈、听课检查等形式进行。

8)任课教师的续聘、解聘成中止聘任:

①考核合格的任课教师,如置续聘。由教学点重新报送肇庆经贸教学点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者发给聘书。

②考核不合格的任课教师,不再续聘。

③任课教师在合同期间有以下情况,经查实,应予中止聘任: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不履行教师职责,学生反映强烈;不能为人师表,道德败坏;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具有其它被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行为。

9)教学点如已聘用不合格教师,肇庆经贸教学续教育学院可责令解聘,并对该教学点通报批评。 

10)肇庆经贸教学点继续教育学院要利用大学的师资力量,分期分批组织对各教学点教师进行专业课程,教学方法等培训以及各种教学观摩活动,各教学点要积极主动,加大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为教师提供各种学习进修的机会。

11)对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表现实出的教师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水平。

12)各教学点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拟订任课教师的具体职责与实施细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肇庆经贸教学点负责解释。

七十、资助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助学金资助

1.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为:

1)从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涉农专业为教育部2010年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104号)中“农林牧渔类”全部35个专业,具体包括:设施农业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经营、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茶叶生产与加工、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

我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我省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

2.国家助学金标准

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学生,从2015年开始将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标准给予补助。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涉农专业学生无条件享受国家助学金无需申请,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认定由我校资助小组审核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籍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涉农专业的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

3)学生班级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组织民主评议,经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资助机构审核再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长亲笔签名后,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在校园显著位置或校园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有关信息必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

5)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学生档案资料,所有关于受助学生的审核备案资料分年度、分班级存档备查。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两部分,即学生信息资料档案和资金发放资料档案。学生信息资料档案应当包括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统计表、公示资料、学生外出实习证明材料,含实习时间、人数(后附具体名单、年级、电话)、实习单位(联系人、地点、电话)、实习内容等。资金发放资料档案应当包括财政拨款通知、资金发放凭据,含银行存款回执和学生签领表、专项资金收支明细等。

(二)免学费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的和《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516号)规定,为加强我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落实,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了本办法。

1.资助对象及免学费标准

1)资助对象:从2014年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比例确定,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①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②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③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成患重大疾病。

④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⑥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

2)免学费标准:免学费标准按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20126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具体的免学费标准和分担比例详见财教[2014]365号。

2.申请程序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初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籍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报学校资助机构审核,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长亲笔签名后,将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显著位置或校园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享受免学费资助学生的有关信息。

5)建立健全国家免学费档案资料。

3.资金管理

在免学费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得到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申请、申报手续齐全、资料真实、无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分配方案。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退费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专项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经常对专项资金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发挥国家资助款的作用。

七十一、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负责人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教学需要。及时收集, 采购交换各种图书,不断充实藏书数量和提高藏书质量。

2.验收购进图书,做到准确无误,未入库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3.对各类图书资料进行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加盖藏书章,登录号,建立并保管图书资料帐目。

4.要求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逐步实现分类,编目标准化。

5.严格按照图书室借阅制度办理借阅业务,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对逾期、污损图书等,应按本室订的制度处理。

6.负责发放借书证,办理读者的借书手续和催还手续。

7.负责藏书的保管、修补、剔除、处理和注销工作。

8.负责书库的管理、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鼠、防盗、防灾等安全工作。

9.负责藏书和读者目录的组织工作,做到入库图书及时整理上架,严格按相应规则进行图书排架和排检目录。

10.科学管理目录,随时对破损,丢失的卡片进行补充,保持目录的完整性。

11.熟练地掌握目录检索方法,热情帮助读者使用目录,接受读者的咨询。

12.做好图书流通情况的统计与分析,每学年期末交一份书面统计和分析情况给教务办公室。

(二)图书室借书守则

1.借书需持我馆印发的借书证,学生每次限借书二册, 限期十五天,当天借不得当天还,到期未看完可续借一次, 持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老师每次限借三册, 限期三十五天。

2.借书证只准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来本室报失作废,领证人借出的书刊可请人代还, 但不能持其证代借,停学转学,毕业离校须将借书证按期交还本室。

3.要爱护图书,如有遗失或损污(如卷书、 折页、画线、注字、撕页),要买回原书赔偿,或按原书价二至五倍赔偿。

4.超期还书,每天收延误费一角。

5.屡次不遵守以上规则者,取消其借书权利。

(三)阅览室规则

1.师生员工应养成讲究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要净化、美化环境,使我校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2.阅览室内做到平整、干净,房屋墙壁、玻璃窗完好,无涂抹,不乱写乱画,桌面不准写字,画图案,地面无痰迹、果皮、瓜子壳、纸屑和其它杂物。

3.在阅览室内,不准打麻将和从事其他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抽烟,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以礼相待,不讲粗言秽语,不准喧哗起哄,追逐违者要作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

4.师生员工要爱护图书、杂志、报纸(如卷书、折页、画线、注字、撕页)一经发现,要买回原书赔偿,或按原价二至五倍赔偿。

5.不准私自拿走阅览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一经发现要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屡教不改者给予处分。

七十二、校医室管理制度

1.校医室应保持干净清洁,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2.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医室。经过允许进入校医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校医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3.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就诊质量。

4.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5.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6.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7.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并建立医疗档案。

8.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凡个人借用医务室医疗器械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9.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置。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11.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第四部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肇庆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七十三、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上级主管部门分管安全领导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三)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6.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七)护校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八)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会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安全保卫办公室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办公室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8.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9.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一)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二)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三)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四)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办公室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五)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办公室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六)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办公室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办公室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八)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上级主管部门、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十四、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操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操场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践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操场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操场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操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操场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物品带出实操场,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电脑室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电脑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电脑室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电脑室,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 、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九)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信息宣传办公室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校园广播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广播总控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七十五、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电脑室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办公室,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办公室。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七十六、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五)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六)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安全保卫办公室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电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电热水器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电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电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电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十)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十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确保我校车辆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师生的性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校车由办公室统筹,包括:平时公务派车、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监督等。

2.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对校车直接管理(包括:行驶证和车钥匙的保管、车辆保洁、保养和维护维修等)。

3.驾驶员要经常清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做到病车不出车,谁出车谁负责。

4.驾驶员经常学习交通法,不违章不疲劳驾驶,要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5.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违章罚款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6.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报校长审批,批准后方可进厂维修。维修后带所有单据回办公室填写“校车维修记录表”。

7.驾驶员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出车前做好去向登记。出车执行任务时,因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告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8.出车回来后,要按指定地点停放,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防盗锁。发现油量不足时要及时加油,报销油费前先在发票背面填写车辆当前里程数,再由办公室负责人登记加油情况并签名,然后由校长签名,方可报销。

9.学校车辆不得私人借用。未经允许私自驾校车离开学校的追究使用人相关责任。

七十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安全责任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操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操场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品、实操材料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物品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后应当参加体检。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责任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七十八、学校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校园安全手册》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七十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科室负责人、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学生管理办公室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德育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务办公室要加强实验室器材保管、使用。教师在实训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班教官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并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办公室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八十、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1.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2.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3.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5.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八十一、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科(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八十二、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内部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分子;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犯治安管理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维护治安秩序。

2.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在党支部和行政领导下,由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校办),班级设安全委员,认真实行综合管理,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保障安全的方针。

3.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治安管理责任制,各办公室、组、各班主任要分别管好各部门、各班的安全工作,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办法。

4.学校和各办公室要把内部治安管理的考核列为创优争先的条件之一,做到奖惩分明。

(二)管理原则与职责划分

学校内部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办公室、组或班分级管理。各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负责治安防范工作。

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的成员协助各办公室领导和各班主任抓好治安保卫工作,各办公室主任和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对上级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批示,决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实施,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经常对本部门(或本班)的全体成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各项治安管理制度。

3.负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向学校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奖惩意见。

4.组织本部门(或本班)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四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逐项登记,认真研究,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措施,首先保证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校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尽快解决。

5.本部门(或本班)发生的案件,要组织群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侦破。发生一般治安情况,要及时查处,发生治安灾害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上报处理。

6.加强对治保人员的领导,支持治保领导小组织的工作,发挥治保领导小组在“四防”工作中的作用。

(三)宣传教育

1.学校要经常组织党、团、工会、宣传等部门,利用各种形式把治安管理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经常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公德、“四防”安全及爱护公物的教育,要宣传和表彰治安的好人好事。

2.对新入校的教职工及学生,要首先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治安管理规则及教师守则、职工守则、学生守则的教育。

3.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职工和学生,要加强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转化工作。

(四)油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管理

1.库房门窗必须坚固,门锁保险,油料、易粉燃易爆库房消防器材健全,外面设立明显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周围禁搭易燃棚房,禁止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配电设施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地点离人必须上锁。主管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吸烟、生火,室内的易燃物必须当天清除干净,不得就近堆放。

3.易燃易爆危险库房的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准超量储存,对相互作用能造成危害的物品应分室管理,严格执行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教学精密仪器和电教设备管理

1.实验大楼各实验室,门窗必须牢固,锁头保险,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关锁好门窗。

2.计算机、电视机、录音机、投影机、照相机等器材和精密仪器以及高档乐器,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专人负责保管。

3.各实验室应制定安全规则,张贴墙上。各种实验,必须防止发生火灾,禁止无关人员在实验室逗留。

(六)物资库房管理

1.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种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日清月结。

2.库房必须设有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库房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离开后,关好门窗,锁好门,并切断电源。

3.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原则》,加强防火,严禁堆放杂物等。

(七)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应严格按照《交通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准乱停乱放,妨碍交通,晚上必须停入指定地点。

2.车管部门要经常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不准违章开车,严禁无证开车,违章造成事故的人员要严肃处理,违章罚款不能报销。 

(八)现金、票证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2.向银行送存和提取大宗现金,须派专车或由两人以上办理,不准携带大宗现金、票证出入公共场所。当日领回未用完并超限额的现金应派专人值班看守。

3.零星采购,按现金支付限额办理,超过现金支付限额的不得携带现金支付。

4.出纳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和支票管理制度,办公桌、文件柜内不准存放现金、票证、支票。保险柜钥匙,要带离办公室妥为保管,不得丢失和转借。办公室门窗要坚固,应有防护栏(或采取技术防范措施);部门领导实施监督,经常检查。

5.严禁向他人提供银行户头、现金,违者必究。

(九)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管理

1.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办事,确保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安全,定期清理,立卷归档,发现失窃和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追查处理。

2.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用设备人保管,专柜存放,登记建卡,严格收、发、借、阅审批手续。

3.不准将机密文件、图纸、资料、档案带到公共场所和家中,凡需销毁的机密文件、图纸、资料、档案,由保管部门逐项登记造册、主管领导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4.管理人员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窗锁门、切断电源。

八十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 袁昌政(校长)

副组长: 何汝生(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飞 (副校长)

胡绿锋(副校长)

  员: 江先文(办公室主任)

陈志萍(财务办公室主任)

李文光(总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卓娉(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

郑俊锋(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盘慧玲(宣传办公室主任)

冼立和(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卢文忠(教务办公室主任)

苏坤强(办公室副主任)

巫东桂(总务办公室副主任)

林伟玲(继续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邓景荣(招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

陈俊满(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伟(教务办公室副主任)

郑永忠(教研室主任助理)

胡盛良(教官队长)


第五部分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工作管理、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重要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的意识,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火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3.保持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公共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由专人负责存放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操作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模具实操场、汽修实操场、机房等场所严禁烟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人人须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自使用任何家用电器,如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定时严格检测;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八十四、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 袁昌政(校长)

副组长: 何汝生(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飞 (副校长)

胡绿锋(副校长)

  员: 江先文(办公室主任)

陈志萍(财务办公室主任)

李文光(总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卓娉(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

郑俊锋(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盘慧玲(宣传办公室主任)

冼立和(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卢文忠(教务办公室主任)

苏坤强(办公室副主任)

巫东桂(总务办公室副主任)

林伟玲(继续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邓景荣(招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

陈俊满(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伟(教务办公室副主任)

郑永忠(教研室主任助理)

胡盛良(教官队长)

八十五、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此规程: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2.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3.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学校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剔除。

4.重点消防部门(如学生宿舍、食堂、仓库等),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做好记录。

5.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 

6.直接责任人对消防设施要勤于检查,齐备、完好、有效的设备要贴好封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上报。

八十六、防火检查制度

1.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各单位要对防火检查工作要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检查一次。

3.各单位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4.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有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八十七、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内动用明火要实行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动用明火。

2.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用明火,施工单位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到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3.申请的内容应该包括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等内容。

4.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5.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6.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工地安全,规划处负责监督检查。

八十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2.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3.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4.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5.总务办公室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总务办公室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十九、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1.校园内严禁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2.学校应建立危险品仓库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地点要远离教学、生活区200米。

3.因教学、科研、生产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4.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各单位消防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九十、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3.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3.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4.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九十一、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1.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3.各单位、部门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九十二、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校级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2.被明确的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其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单位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九十三、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消防安全申请制度

1.室内超过200人,室外超过500人的各类活动视为大型群体性活动。

2.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内容应明确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人员结构、活动地点、消防器材设施情况消防安全负责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内容。

4.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单位提交的申请,现场进行勘察,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火灾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九十四、校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1.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4.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消防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消防主管部门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6.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部门核准。

8.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九十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习制度

1.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工作。各中层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

3.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4.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5.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

2)特殊工种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学生火场逃生大型演习。

九十六、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1.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

2.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

3.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

4.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5.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自行车和其它物品。

6.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九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2.被下达火灾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有关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3.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5.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6.隐患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7.学校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8.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帐督办。

九十八、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各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替岗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3.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九十九、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2.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2)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4)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5)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7)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9)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10)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11)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12)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13)火灾情况记录。

14)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15)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一百、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考评的内容。

2.年终学校将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3.对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百零一、实操室、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科(室)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实操室、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加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操室、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实操室、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卡,实行管理责任制。

4.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限制使用数量。

5.实操室、实验过程严格遵守实验项目操作程序,听从指挥。

6.参加实操、实验人员须掌握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办法。

7.实操、实验结束后,由辅导老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再清理桌面,整理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离开后关闭所有电源、门窗。

8.定期对实操室、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操室、实验室安全。

一百零二、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部门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学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每间宿舍舍长负责管理本宿舍的消防安全。

3.宿舍管理部门制定每天防火巡查制度,巡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与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4.严禁私拉电线,使用插座应与可燃物保持距离。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明火炉具、电炉、电热器具。   

5.严禁吸烟。

6.爱护消防设施、器材。

7.由宿舍管理部门每学年分别组织一次日间、夜晚消防疏散演练。

一百零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2.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3.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4.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5.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6.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7.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8.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9.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办公室。

一百零四、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一百零五、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百零六、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办公室(责任人——江先文):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学生管理办公室(责任人——陈俊满):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务办公室(责任人——卢文忠):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办公室(责任人——李文光):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

一百零七、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一百零八、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百零九、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1.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

1)根据火灾报告、救援求助,及时赶赴本单位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熟悉所在重点单位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日常训练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2.微型消防站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3.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熟悉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日常训练和消防宣传教育。

4.微型消防站控制室值班员

1)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2)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并跟踪各类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3)发生火灾时,负责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和区域联防区域内其他单位增援力量的联系调度。

一百一十、微型消防站值守联防制度

1.微型消防站建立值班备勤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准备。

2.微型消防站站长负责组织消防员定期开展业务训练和应急演练;

3.微型消防站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站长定期检查、并进行及时维护保养;

4.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灾报告后,各楼层防火巡查人员应在1分钟内到现场核实火警,消防员立即出动,并在3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

一百一十一、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人员由站长和消防员担任。

2.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全校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防火检查由站长对校园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5.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发现校园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火灾隐患。

一百一十二、微型消防站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微型消防站负责对本单位所有员工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各单位应单独或结合其他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

2.培训内容包括:学习消防法规和基础消防知识,并结合本单位员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训练,使其熟悉了解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与技能。

3.通过消防知识培训、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

4.每年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一百一十三、微型消防站组织机构

东校区站长:江先文

队员: 李文光、陈周强、郑俊锋、邵志斌、莫政友、

梁锦铨

星湖校区站长:苏坤强

队员:巫东桂、邓景荣、陈俊满、黄惠辉、胡盛良、黄 

一百一十四、分管安全副校长消防安全责任书

分管安全副校长作为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在校长(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导下,全权负责消防安全具体工作,主要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认真组织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人学习、执行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学校防火安全情况,坚持向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做到“消防警钟长鸣,安全意识常在”。

3.制定和完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督促下级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4.每学期向上级部门和校长汇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接受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5.及时向校长汇报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重大火灾事故临危不乱,及时有效组织抢救,把学校师生员工可能发生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7.向学校领导班子报告消防安全工作特殊贡献人员,并提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建议。

8.努力争取学校的支持,每学期邀请一次消防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消防知识讲座。指导各级消防责任人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宣传和消防技能演练。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和学校各一份。

一百一十五、各办公室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1.各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本办公室成员进行日常性的用电及防火安全教育,按要求做好本办公室负责的场室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工作。

2.办公区域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

3.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   4.严禁私自安装电气设备、乱拉临时电源线。

5.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十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6.办公室内的宣传板、模型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放置。

7.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大量堆放物品。

8.各办公室人员须懂得消防安全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各种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用于它用。

9.责任人定期对办公室电气设备、照明灯、电源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现象,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10.下班前,各办公室责任人要对室内进行核查,切断电源、火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11.各办公室责任人认真按责任书要求进行管理和履行职责,预防为先,严防火灾发生。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和学校各一份。   

一百一十六、饭堂、小卖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饭堂和小卖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员工熟悉消防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掌握简单的灭火常识。

2.甲方负责在乙方区域内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甲方的安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自己经营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超大功率电器和乱拉、私接电线。

4.严禁在经营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廊、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严禁在食堂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向甲方申请,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三)违约责任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按经营合同规定处理。因乙方违反消防法规,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刑律依法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和学校各一份。

一百一十七、班主任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各班“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制度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配合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学生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教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时检查本班级教室内的各种电源线,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二)目标责任

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责任处罚

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追究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和学校各一份。


第六部分  各种应急预案

一百一十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现场指挥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最高行政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员,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灭火、疏散、报警。

2.消防、秩序维护人员进入现场后,要视最高行政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员,服从指挥。

3.接到报警后,灭火现场指挥人员要迅速赶至事故现场,担当灭火指挥任务。

4.夜间发生事故,总值班人员担任现场指挥。

5.办公室为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指挥部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到达指挥位置。

6.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灭火指挥部领导向其报告情况,学校各级消防组织服从消防队指挥。

7.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

(二)报警

1.某部位出现火情时,发现人员以最快速度用手动报警按纽、专用报警电话或其它工具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2.接到报警后,监控中心在启动摄像追踪火情时,当班巡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消防控制中心视情况启动设备,切换应急广播,通知上级领导,并向公安消防机关报火警。

(三)灭火

1.灭火力量组织

1)事故发生地点所在义务消防队(巡查人员)为第一支灭火力量。

2)值班教职工和住校教职工为第二支灭火力量。

2.灭火设施

1)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系统为主要灭火工具。

2)灭火工具采用分工负责制,校内布置的灭火器具体要落实专人负责。

3.灭火战术

1)实行先控制、后消灭的方针。

2)首先使用干粉,水雾灭火器。

3)力争速战速决,尽量以包围形式灭火,力量不足时以堵截的形式出现。

4)如火势较大,在火势蔓延的方向设置阵地,防止火势蔓延,力争控制的同时消灭。

5)使用消火栓灭火时,每支消火栓设上三人,1人看护消火栓水带线路;2人持水枪

(四)灭火保障

1.通讯保障:事故发生时,以手机、电话、应急广播为主要工具,通讯工具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手机要备足电源。如地下建筑通讯中断,要采取接力通讯。

2.设备保障:设备抢修组负责切断着火部位电源及其电器设施,维护关、排风设施,保障事故照明和消防用水,根据情况抢修关键设备,并负责想灭火区域输送灭火器材。

3.医疗救护保障:根据情况要在事故现场附近设置火场救护现场或在正门外设救护场所。

一百一十九、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火灾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区突发火灾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专项应急预案,让全体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学会处理消防应急事故,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火灾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一)应急疏散工作原则和启动条件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开展在校师生的应急疏散工作。

学校周边地区和校园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需要疏散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火灾事件应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转为应急疏散指挥部)全面负责学校应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应急疏散总指挥):袁昌政(13827557070

副组长(应急疏散副总指挥)    何汝生(13602976678

副组长(应急疏散副总指挥)      飞(13450175876

副组长(应急疏散副总指挥)    胡绿锋(13509985208

  员:江先文、陈志萍、李卓聘、李文光、郑永忠、

盘慧玲、冼立和、卢文忠、苏坤强、黄  伟、

巫东桂、林伟玲、邓景荣、陈俊满、郑俊锋、

黄惠辉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火灾事件应急疏散工作,进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应急疏散工作。

3)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通道,制定明确的应急疏散信号,设立应急疏散指示标牌,教育学生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4)接到火灾预警时,负责向上级汇报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报警,并对学生进行应急避险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师生安全有序疏散;火灾事件发生时,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和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6)妥善做好火灾事件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  

小组组长:袁昌政(13827557070

副组长:江先文、苏坤强

成员:李玉楠、李芳、廖颖豪、夏丹

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各实操室均要设有灭火器,并且灭火材料要按时更换,保证灭火器的质量。

2)制定学校应急疏散预案、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和工作程序。

3)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5)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疏散引导组

小组组长:陆  飞(13450175876

小组副组长:陈俊满、郑俊锋

成员:郑永忠、卢文忠、盘慧玲、李卓娉、

当堂任课老师、教官

职责:

1)负责组织师生快速、安全、有序疏散。

2)结合学校应急避险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编制张贴学校应急疏散平面图、各班级疏散路线等。

3)做好残疾学生疏散工作,并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4)对学生进行安抚、教育,以免引起混乱,防止谣言传播,并适时将他们安全送回家中。

具体分工:

东校区一号楼负责人:李文光、李卓娉、教 

东校区二号楼负责人:郑俊锋、盘慧玲、冼艳芬

东校区三号楼负责人:郑永忠、李玉楠、郑俊锋

东校区四号楼负责人:李玉楠、陈周强

东校区五号楼负责人:陈志萍、冼立和

东校区六号楼负责人:卢文忠、叶春晓

东校区大门口负责人:江先文、当班门卫

东校区一号楼负责人:巫东桂

星湖校区二号楼负责人:黄惠辉

星湖校区三号楼负责人:何绮雯

星湖校区四号楼负责人:林伟玲

星湖校区五号楼负责人:邓景荣

星湖校区六号楼负责人:黄 

星湖校区七号楼负责人:廖颖豪

星湖校区八号楼负责人:胡盛良

星湖校区九号楼负责人:李 

星湖校区十号楼负责人:陈丽媚

星湖校区大门口负责人:苏坤强、当班门卫

附:各班级学生疏散路线及避险场所安排:按逃生路线至操场后由专人护送回家。

4.抢险救护组

小组组长:何汝生(13602976678

小组副组长:陈志萍、邓景荣

  员:冼立和、陈周强、李芳、梁雪梅、彭媚、

各班主任、教官

职责:

1)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

2)视情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3)负责轻伤员临时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伤员。

4)负责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5.后勤保障组

小组组长:胡绿锋(13509985208

小组副组长:巫东桂

成员:徐  军、陈健军、谢林标、刘锡钊、

莫少军、梁裕庆

职责:

1)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应急疏散秩序。

2)妥善安排学生生活保障等工作。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及时调度应急物资和资金。

5)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次生灾害处置工作。

6.善后工作组

小组组长:江先文(13600221897

小组副组长:苏坤强

成员:夏丹、叶凤、廖颖豪、陈丽媚

职责:

1)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2)妥善处理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

(三)应急疏散准备

1.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应急知识,使全体师生熟悉应急疏散预案,掌握应急避险技能。

2.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应急疏散准备工作。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设施、路线等安全检查。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教师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学生遇到火情,学会一些自救措施,知道怎样报警,禁止学生参与救火。

3.在校园内显要位置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避险场地示意图,设立疏散指示标识等。

4.明确各楼层、各班级、各学生小组的具体负责人,熟知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路线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疏散路线及各类标识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

5.残疾学生要安排专人负责。

(四)应急疏散反应

当火灾事件发生后,应急疏散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疏散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疏散工作。

2.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到达指定区域后,清点人数,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险救护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并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4.后勤保障组检查并排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专业救援队伍保护校内重点资料、重要设施。及时调度应急物资和资金,妥善安排师生的生活。协助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应急疏散秩序。

5.善后工作组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妥善处理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

6.应急疏散工作结束后,应急疏散指挥部应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学校秩序。

(五)责任与奖惩

应急疏散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奖惩制度。在处置重大火灾事件中按分工负责,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百二十、校园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氛围,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园安保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其安全稳定关系着千家万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到非常重要的工作议程,抓紧抓实。学校要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预先准备。

2.学校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师生树立较高的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3.突出做好学校安保隐患排查整改。

4.高度重视学校门卫管理。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并安排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富有工作责任心的年轻教师配合门卫做好安保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和台账,要增强门卫力量,落实门卫职责,坚决杜绝陌生人、社会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进入校园。

5.着力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要迅速成立护校队,开展全天候24小时值班巡逻。

6.严禁陌生人、闲杂人员滋事。

7.狠抓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和严格执行食物索证、食品来源登记(台账)和食品留样制度,严禁采购霉烂变质食品及三无食品,严禁陌生人进入学校饮食店。

8.加强教室、办公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爆炸、防燃烧工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长:袁昌政

副组长:何汝生、陆 飞、胡绿锋

  员:江先文、李文光、苏坤强、巫东桂、陈俊满、

黄惠辉、郑俊锋、胡盛良、陆世雄、莫政友

以及全体门卫

校长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援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门卫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证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发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百二十一、校园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园反恐防暴预案。

(二)组织领导机构

  (应急处理总指挥)  袁昌政(13827557070

副组长(应急处理副总指挥):何汝生(13602976678

  飞(13450175876

胡绿锋(13509985208

成员:江先文、翁丽华、陈志萍、卢文忠、盘慧玲、

李卓娉、李文光、莫少军、陈周强、冼立和、

冼艳芬、李玉楠、苏坤强、林伟玲、陈俊满、

巫东桂、黄   伟、邓景荣、郑俊锋、黄惠辉、

何绮雯、郑永忠、徐  军、陈健军、谢森标、

刘锡钊、李芳、陈丽媚、廖颖豪、梁裕庆

各教研组长、各班主任、教官队成员。

下设办公室和各应急小组:

1.办公室主任: 袁昌政(兼)

副主任:     何汝生

2.警戒保卫组:胡绿锋(组长)、苏坤强、黄惠辉、教官队

3.疏散引导组:陆  飞(组长)、陈俊满、巫东桂、黄  伟、林伟玲、各班主任

4.应急处理组:江先文(组长)、卢文忠、陈周强、冼立和、邓景荣

5.医疗救护组:陈志萍(组长)、莫少军、李卓娉、陈健军、李   芳、梁梅雪、彭  

6.通讯联络组:盘慧玲(组长)、翁丽华、冼艳芬、李玉楠、

7.后勤保障组:李文光(组长)、徐  军、谢森标、刘锡钊、梁裕庆

(三)职责

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要在第一时间疏散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尽最大努力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做好善后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抓好学校反恐防暴前期人力、技防、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

2)负责组织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抓好督查,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3)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

4)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可疑人员、物品等情况时,负责按规定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5)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2.办公室

办公室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主要负责:

1)抓好日常预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组织应急反应队伍;

3)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向上级报告,请求有关部门援助等事宜;

4)突发事件发生后,抓好善后事宜。

3.警戒保卫组:负责保卫师生安全,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4.疏散引导组:迅速到达现场,负责在警方未到时保卫师生安全,控制事态发展,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学生受伤害地点和危险区域,班级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5.应急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6.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7.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8.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主要负责反恐防暴物资的购置、保管、发放,技防设备的安装、施工和日常维护,要在现有条件下,确保各项物资能满足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需要,各项技防设备运转正常,有关防暴器材要放置在教学楼大厅内,方便取用。

(四)报告(警)程序

1.事故发生时,现场教职员工立即报告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教师或负责人要根据事态尽最大可能保护学生安全并马上组织学生有序疏散,维护现场秩序。

2.恐怖暴力伤害事故重大时,责任人立即拨打医疗救助报警电话“110”和“120”,报警内容为:“ 学校(地点)发生恐怖暴力伤害事故,伤害情况是 ……,请迅速前来救助,地址是……”。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校园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各工作小组到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处置救援工作。

5.通讯联络组立即与受到伤害的学生家长联系。

(五)具体要求

1.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日常安保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线索、制止事态发展于苗头阶段,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及学校安全。

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分:门卫、白天导护、夜间值守巡逻等三部分。

1)门卫

①加强门卫力量,白天增加一名年富力强男性门卫一人。

②配备必要安全防暴工具:哨子、扬声器、电警棍、防爆盾牌、防暴棍、防爆钢叉、辣椒水、强光手电等,安装电铃,遇紧急情况采取电铃、扬声器、哨子(停电时)示警。

③严格执行门禁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对必须进入校园的人员要认真做好登记检查工作。

④严格执行会客制度:任何教师和学生都不得将客人带入校园内,会客只能在传达室或校门外。

⑤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凡是到校访客,一律要做好登记,对必须要进校的人员,要落实好约定接待人,必要时要查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⑥严格执行关锁大门制度:除上、放学时间段外,大门一律要关严,小门要上锁。有进出的,随开随关随锁。不得出现空档敞门现象。

⑦严格落实保安坐班制度:门房24小时不得出现无人现象,保安人员有事必须离开时,必须要找人顶岗,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2)夜间值守巡逻

①夜间值守巡逻人员要按照规定按时到岗,不得空岗和随意找人顶岗。

②夜间值守巡逻要加大密度。

2.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老师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阻止犯罪分子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办公室迅速通知,集结学校保安、教官和相关人员,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应急救护队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相关人员要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应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行政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值班行政或领导小组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值班行政应当将其带入校门口值班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有关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按规定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行政和学校领导报告。

注: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百二十二、学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学校的领导应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最后撤离。在岗教职工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听从指挥。全体教职员工要有高度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为己任,抱着对祖国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而奋不顾身。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停电、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外出、交通、游泳、校舍倒塌、火灾、自然灾害、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三)组织领导

  长:袁昌政(校长)

副组长:何汝生(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飞(副校长)

胡绿锋(副校长)

  员:江先文、陈志萍、李卓聘、李文光、李肇平、盘慧玲、

冼立和、卢文忠、郑俊锋、苏坤强、巫东桂、陈俊满、

邓景荣、黄  伟、林伟玲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东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袁昌政为负责人,负责牵头发布、协调处理一切安全事故,联系电话:138275570700758-2830014(办公室)。

安全领导小组在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层级管理的原则,逐级汇报,程序合法,案情属实,并按本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实施。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事后一切按上级指示处理。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保护(控制)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四)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510分钟内告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领导小组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五)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由何汝生负责,负责抢救伤员组;现场维护组由陆飞负责,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由胡绿锋负责,负责配合公安机关警戒工作;善后处理组由江先文负责;后勤保障组由李文光负责;宣传报道组由盘慧玲负责,负责新闻媒体报道把关工作。各组负责人可以调用本校骨干力量,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个人不得违反事故应急防控相关规定,不得迟报、越报和隐瞒事故调查。   

(七)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八)预案措施

1.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拨打11912011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教学楼内发生意外时,各班应有秩序撤离楼道,由上课教师带队,前往操场集中。平时要加强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110122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危险实操物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学校危险实操物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训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安全领导小组。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设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设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安全领导小组。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拨打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学校各部门师生组织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必须填写外出申请书和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安全领导小组,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安全领导小组。

3)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处理方法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进出校园制度。

2)对来访者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的,门卫或保安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主管安全部门。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报11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安全领导小组。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小卖部、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及时报120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回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9.地震安全应急处理办法

 (1)当地震发生时,教师要迅速有序地组织撤离到空旷安全的地段,防止因慌、忙、乱中造成的踩踏事件,远离一切建筑物、设备设施、大树、水库下游等,在安全地带也要尽量抱着头蹲在地下。

2)躲避地震时应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身边牢固的物体,以免震时摔倒,或因身体移位,暴露于坚实物体外而受伤。

3)用身边的物品,如书本、衣服、被子等顶在头上,或直接用手护住头部或后颈,保护头部和颈部。

4)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伤员或配合相关部门救助。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0.其它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要树立在场人就是责任人的态度,及时报告,及时指挥。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临阵脱逃者、不作为者追究渎职和刑事责任。

一百二十三、学校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上级政府和市教育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袁昌政(13827557070

副组长:何汝生(13602976678

  飞(13450175876

胡绿锋(13509985208

  员:江先文、翁丽华、陈志萍、卢文忠、盘慧玲、

李卓娉、李文光、郑国霞、陈周强、冼立和、

冼艳芬、李玉楠、苏坤强、林伟玲、陈俊满、

巫东桂、黄  伟、邓景荣、郑俊锋、黄惠辉、

何绮雯、郑永忠、徐  军、陈健军、谢林标、

刘锡钊、李  芳、梁雪梅、彭  媚、陈丽媚、

廖颖豪、夏丹、梁裕庆各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教官队成员。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江先文主任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电话、手机短信、广播、网络、校讯通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等级分类:根据政府环保、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我校将应急处置措施分为如下三级:

三级响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下,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措施。

二级响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300之间,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措施。

一级响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措施。

(五)工作要求

1.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具体措施

1.三级应急措施(黄色预警)

学校应采取措施:减少户外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并进行相应公共健康提示;加强在大气污染情况下,师生正确应对和自我保护的教育。

2.二级应急措施(橙色预警)

学校应采取措施:停止户外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并进行相应公共健康提示;加强在大气重污染情况下,师生正确应对和自我保护的教育。

3.一级应急措施(红色预警)

学校应采取措施:及时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做好师生思想工作,并进行相应公共健康提示;加强在大气极重污染情况下,师生正确应对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安排好校园值班,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何汝生、袁昌政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市相关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及时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本预案由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百二十四、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我校抱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为切实有效应对气象灾害,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制订本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1.领导小组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长:袁昌政(13827557070

副组长:何汝生(13602976678

  飞(13450175876

胡绿锋(13509985208

成员:江先文、翁丽华、陈志萍、卢文忠、盘慧玲、

李卓娉、李文光、陈周强、冼立和、陆  飞、

冼艳芬、李玉楠、苏坤强、林伟玲、陈俊满、

巫东桂、黄  伟、邓景荣、郑俊锋、黄惠辉、

何绮雯、郑永忠、徐  军、陈健军、谢林标、

刘锡钊、李  芳、梁雪梅、彭  媚、陈丽媚、

廖颖豪、夏丹、梁裕庆各教研组长、

各班主任、教官队成员。

2.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2)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空调外机、外悬挂物、旗杆,以及围墙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1.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雷雨大风、灰霾因天气气候事件所造成的灾害、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红色)、重大灾害(Ⅱ级、橙色)、较大灾害(Ⅲ级、黄色)、一般灾害(Ⅳ级、蓝色)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2.预防和预警机制

1)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2)可能受降雨等恶劣气候影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3.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蓝色)

接到灾情消息时,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黄色)

接到灾情警报时,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师生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灾害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

接到紧急警报时,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2.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3.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4.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善后工作

1.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4.抗灾救灾后,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一百二十五、学校突发事件维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维稳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维稳办工作指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校园维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师生人身伤害事件、敏感、特殊时期的恶性事件、师生心理或心理疾病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指挥统一、决策科学、保障有力、行动高效的应急管事体系,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师生员工工作,安定师生员工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维稳领导小组

1.  长:袁昌政

2.副组长:何汝生、陆  飞、胡绿锋

3.  员:江先文、苏坤强、陈俊满、郑俊锋、李文光、

巫东桂、盘慧玲、梁雪梅、彭  媚、胡盛良

4.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江先文

成员:苏坤强、陈俊满、李文光、郑俊锋

(四)职责分工

1.预防

1)校长办公室(负责人——何汝生)

①组织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安排。

②每天必须有校级领导带班巡查,严格落实轮流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③落实校长接待日制度,指导学生管理办公室及时化解学生矛盾,做好家长安抚工作。

2)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人——江先文)

①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询问、登记与验证制度,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②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原则上,上课时间机动车辆不能进出校园。任何车辆在校园内必须慢行。

③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

3)学生管理办公室与团委(负责人——陈俊满)

①负责校园安全及维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维稳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②负责与公安、治安、执法、卫生、交通等部门的联络。

③提高认识,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及避险、自救教育。

④适时开展相关的安全演练。

⑤强化处室值班制度,做好学校维稳工作档案。

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

4)总务办公室(负责人——李文光)

①配置专用保卫器材。含物防、技防器材。

②做好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与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2.事件发生应急处理工作安排

1)应变保护小组

组长:当日行政值班校级领导

组员:当日行政值班中层管理干部、保安门卫、在场教师

职责:

①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尽力与侵犯势力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紧急时的格斗等。

②保安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师生。

③负责报警。

④警方赶到后,应变小组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2)疏散小组

组长:胡绿锋

组员:各值日教师、所涉及的班主任、科任教师

职责: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至安全地带。

3)人员救护小组

组长:陆 

组员:梁雪梅、彭 

职责: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看护等。必要时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市级医院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调小组

组长:苏坤强

组员:相关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与家长、家属的沟通联系,安抚师生情绪等。

5)现场保护小组

组长:陈俊满

成员:胡盛良及体育老师

职责:

①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②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6)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巫东桂

成员:总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

①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②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

③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7)宣传报道组

组长:盘慧玲

成员:宣传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正面对外宣传,做好突发事件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避免报道失实。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必须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五)应急处置反应

1.应急处置要求: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维稳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电话:0758-2830014

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

3)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

2.应急处理步骤:

1)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或值日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2)校长或值日领导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维稳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汇报。

5)报警电话:火警:119;报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肇事:122

3.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六)落实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学校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主管部门。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科室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维稳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预案由学校校园安全事故和维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解释。

一百二十六、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和启动条件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开展在校师生的应急工作。

学校周边地区和校园内发生或可能发生事故需要处理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转为应急处理指挥部)全面负责学校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

1.领导小组

  (应急处理总指挥)  袁昌政(13827557070

副组长(应急处理副总指挥):何汝生(13602976678

  飞(13450175876

胡绿锋(13509985208

成员:江先文、翁丽华、陈志萍、卢文忠、盘慧玲、

李卓娉、李文光、陈周强、冼立和、陆  飞、

冼艳芬、李玉楠、苏坤强、林伟玲、陈俊满、

巫东桂、黄  伟、邓景荣、郑俊锋、黄惠辉、

何绮雯、郑永忠、莫少军、徐  军、陈健军、

谢森标、刘锡钊、李  芳、陈丽媚、廖颖豪、

  丹、梁裕庆各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教官队成员。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各项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通道,制定明确的应急疏散信号,设立应急疏散指示标牌,教育学生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4)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负责向上级汇报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报警,并对学生进行应急避险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师生安全有序疏散;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6)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

  长:袁昌政(13827557070

副组长:江先文(13600221897

苏坤强(13413845067

  员:李玉楠、李  芳、廖颖豪、夏 

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救援设施。

2)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和工作程序。

3)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5)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疏散引导组

  长:陆  飞(13450175876

副组长:陈俊满(13435833166

郑俊锋(18719009694

  员:卢文忠、盘慧玲、李卓娉、郑永忠、

当堂任课老师、教官

职责:

1)负责组织师生快速、安全、有序疏散。

2)结合学校应急避险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编制张贴学校应急疏散平面图、各班级疏散路线等。

3)做好学生尤其是残疾学生的疏散工作,并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4)对学生进行安抚、教育,以免引起混乱,防止谣言传播,并适时将他们安全送回家中。

疏散引导具体分工:

东校区一号楼负责人:李文光、李卓娉、教 

东校区二号楼负责人:陆  飞、盘慧玲、冼艳芬

东校区三号楼负责人:李玉楠、郑俊锋、郑永忠

东校区四号楼负责人:翁丽华、陈周强

东校区五号楼负责人:陈志萍、冼立和

东校区六号楼负责人:卢文忠、教 

东校区大门口负责人:江先文、当班门卫

星湖校区一号楼负责人:巫东桂

星湖校区二号楼负责人:黄惠辉

星湖校区三号楼负责人:何绮雯

星湖校区四号楼负责人:林伟玲

星湖校区五号楼负责人:邓景荣

星湖校区六号楼负责人:黄 

星湖校区七号楼负责人:廖颖豪

星湖校区八号楼负责人:胡绿锋

星湖校区九号楼负责人:李 

星湖校区十号楼负责人:陈丽媚

星湖校区大门口负责人:苏坤强、当班门卫

附:各班级学生疏散路线及避险场所安排:按逃生路线至操场后由专人护送回家。

4.抢险救护组

  长:何汝生(13602976678

副组长:陈志萍(13435894208

邓景荣(15875815088

  员:冼立和、陈周强、李芳、各班主任、教官

职责:

1)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

2)视情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3)负责轻伤员临时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伤员。

4)负责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5.后勤保障组

  长:胡绿锋(13509985208

副组长:李文光(13353043922

巫东桂(13527068988

  员:莫少军、徐  军、陈健军、谢林标、刘锡钊、

梁裕庆

职责:

1)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应急疏散秩序。

2)妥善安排学生生活保障等工作。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及时调度应急物资和资金。

5)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次生灾害处置工作。

6.善后工作组

  长:江先文(13600221897

副组长:苏坤强(13413845067

  员:翁丽华、李玉楠、林伟玲

职责:

1)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2)妥善处理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

(三)应急处理准备

1.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应急知识,使全体师生熟悉应急疏散程序,掌握应急避险技能。

2.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应急疏散准备工作。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设施、路线等安全检查。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教师人人学会自救措施,知道怎样报警。

3.在校园内显要位置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避险场地示意图,设立疏散指示标识等。

4.明确各楼层、各班级、各学生小组的具体负责人,熟知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路线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疏散路线及各类标识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

5.残疾学生要安排专人负责。

(四)应急处理反应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疏散工作。

2.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到达指定区域后,清点人数,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险救护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并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4.后勤保障组检查并排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专业救援队伍保护校内重点资料、重要设施。及时调度应急物资和资金,妥善安排师生的生活。协助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应急疏散秩序。

5.善后工作组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妥善处理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

6.应急疏散工作结束后,应急疏散指挥部应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学校秩序。

(五)责任与奖惩

应急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奖惩制度。在处置重大事件中按分工负责,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百二十七、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学生外出顶岗实习、生产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事故。为有效处置实习期间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实习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袁昌政

副组长:何汝生、陆 飞、胡绿锋

  员:江先文、卢文忠、冼立和、苏坤强、陈俊满、黄  伟、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

负责检查各实习场所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安全情况,提出处理各项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负责指挥、处理实习期间各类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每位教师都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课程情况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教育。其中,外出顶岗实习学生必须签订“实习协议”,随时注意防范事故发生。

2.外出进行顶岗实习、生产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实习指导教师定期督导检查,授课教师在每节实习课程开始前要首先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在实习中做好检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3.各处室要经常开展实践环节的安全教育、检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解决。

4.全体教师和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发现学生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

5.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1.应急识别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应急事故、事件,启动应急机制。包括: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实习人员突发急病、打架、盗窃、聚众打砸抢、实习人员走失、失踪等。

2.事件处置

1)特大事件(I级)

发生死亡、特大安全事故、特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应判定为特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第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应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三,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部门(公安、消防等)做好善后工作。

2)重大事故(II级)

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件、一般刑事案件、较大安全事故、实习人员突发抢救性急病、实习人员失踪等应判定为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①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②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成员应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研究处置办法报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③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亲自赶赴现场。

3)一般事故(III级)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一般伤害事件、实习人员走失等事件应判定为一般事件。事件发生后:

①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并向学校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赶赴现场。

②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教师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五)调查与责任追究

1.学生和教师违反学校实习管理办法,按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2.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带队教师应编制《突发事故、事件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


第七部分  其他

一百二十八、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安排。 

2.实行依法治校工作例会制度,布置依法治校的有关具体工作。 

3.坚持依法办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依法办事。 

4.加强民主治校,完善教代会、民主理财、校务公开等制度,调动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5.坚持开放办校,充分发挥家长、社区等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广开言路,定期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普法规划,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师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师生的守法、护法意识,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7.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杜绝随意侵害师生权益的现象,建立并实行校内申诉制度。 

8.对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一百二十九、法制副校长决策监督制度

(一)指导思想

法制副校长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依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约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加强校园周边治理,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以法制副校长工作带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法制副校长的基本职责

1.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探索符合我校学生身心特点的教育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专题教育,对我校学生进行基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2.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承担起我校法律顾问的职责,针对我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3.落实校园内外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治理,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校园周边犯罪的特点,严厉打击校园门前滋扰、抢劫等犯罪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法制副校长日常工作制度

1.法制副校长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

2.主动协调和组织派出所民警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对发生破坏学校秩序和侵犯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做到发一起、破一起,使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到打击处理。严厉打击各种流氓闹校滋事违法犯罪活动,震慑犯罪,鼓舞师生。

3.每学期要结合形势任务在学校开展一次专题法制课辅导讲座,要认真备课、讲解,课后深入师生中征求意见,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4.在学校领导下,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学习计划,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总结,每学期对普法及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倾听师生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

5.指导班主任开展日常法制教育。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加强对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指导。

6.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对开展的工作和各种活动都要认真记录,以便接受上级统一抽查和定期进行的考核评比。

7.根据学校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校园治安隐患,帮助学校解决校园青少年伤害事故。

8.学校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形成联系制度,主动介绍学校情况,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讨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征求他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德育、校园治安的工作意见,支持、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就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法制副校长咨询;重视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年度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一百三十、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根据肇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肇车改〔2017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用车安全,既保障公务出行又节约开支,特制订《肇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一)公务出行保障

我校目前能正常使用的公务用仅有两台,故公务出行采用社会化管理模式,在公车改革后,为了不影响学校日常工作,学校采用以下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1.采用租赁汽车的方式公务出行,凡因工作需要租赁汽车的,用车部门需书面向办公室申请,申请内容必须明确租车用途、租车时间及确定驾驶人员等,经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租车手续,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租车费用不得高于250元每天,凭用车申请书和发票报销。驾驶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把租用的汽车转借给他人使用。

2.采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方式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费用按照财务相关规定,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报销。

(二)车辆调度及使用

1.学校公务车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全体教工参加会议、处理学校公务、联系工作和招生宣传等工作。

2.车辆使用由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优先保证学校重大事务、急办事务用车的原则,严禁公车私用。

3.用车审批制度

全体教职工在用车时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并按权限逐级审批,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1)普通教职工用车

①一天以内,先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批,再到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②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先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批,再到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最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校长审批。

③三天以上,先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批,再到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然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校长审批,最后由正校长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用车:

①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分管办公室副校长审批。

②三天以上,先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校长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批。

3)副校长用车,由校长审批,报备办公室。

4)校长用车,需与分管办公室的副校长打招呼,报办公室备案。

4.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校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

5.学校公务车辆为:粤H 66B68、粤H03290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要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因驾驶疲劳等身体因素影响安全行车时应主动向办公室汇报并安排调休,以确保安全驾驶。

3.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好所驾驶车辆的随车工具、附件、证件等。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

4.驾驶员驾驶车辆过程中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应注重维护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不良活动和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5.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保管工作,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日、节假日期间,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位置,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出差和特殊情况报经办公室批准后除外)。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如违反规定,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学校公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销差旅,按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规定派车。凡未经学校同意而私自驾私车办理公务者,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四)车辆维护

1.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办公室报告,经校长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2.办公室经校长同意,指定维修点并定期将车辆维修进行校对、汇总,交由财务室结算。

3.车辆用油,司机加油前先报办公室负责人,发票经办公室审核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财务人员作好记录。

4. 本办法自201811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为学校办公室。

一百三十一、教职工业务进修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教职工的专业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为教育服务,现根据我校教职工队伍现实状况,规定如下:

(一)对教职工的专业文化水平要求

1.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师:大学本科以上。

2.实习指导教师:要求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并有中级工以上的实践操作能力。

3.图书馆资料及其他系列的专业人员:要求达到中专以上水平或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熟悉业务技能。

4.职工:主要是三十五岁以下职工的文化、技术培训。根据岗位规范要求。由所在部门有计划地、针对性的安排岗位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二)进修方式和原则

1.提倡业余进修。进修主要是自学和在职进修,包括参加广播、电视、函授、网络等多种形式。

2.鼓励教师进行第二学历。

3.进修时首先要服从教学,坚持教学第一,进修第二的原则。

(三)审批手续

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进修登记表,所属科室领导签署意见,经办公室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进修考核规定

1.凡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进修的人员。必修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考试规定。学习考试成绩和学期成绩评定报告单。教师必须交学校登记存档。放入教师业务档案。其他人员交校人事统一保管,以作今后考核的依据。

2.凡进修毕(结)业人员,必须将毕(结)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经人事科验证,并交复印件备案。  

一百三十二、学校保密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保密法,切实做好学校保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保密制度。全校干部和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一)文件、资料保密

1.凡中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和转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资料、刊物,一律由学校机要员负责签收、登记、编号。任何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签收和拆封。

2.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严格办理阅文手续,不得自行传阅。机密和绝密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清退。

3.密级文件不得摘抄、复制、翻印,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复制的文件要同正文一样进行登记,并履行借还手续。

4.领导阅批处理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办公桌上不得随意放置密级文件和资料。

5.密级文件一定要存放在利于保密的地方,并做到定期检查。如有丢失,必须及时查找并报失。

6.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销毁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销毁,销毁时要有机要干部监督。

7.文秘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忠于职守。文秘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的机密安全。

(二)通讯、印信、宣传保密

1.不得用平信寄送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2.对公章和印信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监印保管,确保印信安全。

3.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模,作好档案保存。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领导或有关部门审查。

(三)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一般只能在阅档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抄录、拍照、描绘。确因需要借用 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严格借阅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不得转借他人。

3.查阅人事档案应经校长或党总支书记批准。非党群众不得查阅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不外借。

4.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的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一百三十三、学校印章管理规定

1.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正式公文,送校长签发后方可打印盖章。

2.以学校名义发出的一般便函,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校办盖章。重要的便函,如涉及本校经济、规划、生源等,需经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送校办加盖校章或换取校函。
    3.
个人需学校出具证明者,由本人先写书面说明,经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学生由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校办主任审核后,方可加盖校章或出具证明。
    4.
因工作证、学生证遗失而又需取款或包裹者,需经主管科室(学生经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签注后,方可送校办盖章。

一百三十四、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档案是学校工作和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学校各部门在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应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3.档案管理是整个学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把档案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学校要认真考核,将档案管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机构与任务

学校档案室是学校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日常工作由校办主任领导,档案室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和科学技术档案。业务上受上级档案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

1.认真贯彻《档案法》,广泛宣传档案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2.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学校的全部档案,编制检查工具,并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

3.负责对全校各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按规定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永久保存的档案,并及时报送档案统计材料。

5.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坚持做好“六防”工作。

(三)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校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文书类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校主管业务并要求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校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3)党和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校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草稿和印本。

5)本校教代会、党、政、工、团召开代表大会、工作会议的全套会议文件、以及各种声像材料(由召开部门收集归档)。

6)学校党支部、行政会议文件材料,学校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7)学校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答复稿、印刷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8)学校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科室的请示与学校的批复文件。

9)学校及其各科室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10)学校检查各科室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1)学校的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12)学校党支部、团委、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3)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及领导的批示;本校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摘要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

14)学校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机关带回的与本校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5)本校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原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6)学校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7)本校的历史改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校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以及展览照片等材料。

18)本校的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纪律检查、治安保卫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复职、退休、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9)学校办理的干部、工人的工资转移,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20)本校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1)本校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校报及有关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2)学校与有关单位及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23)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2.基本建设类

1)有关本校区域变化、解决地界、重用土地等的文件材料(含红线图、批准书、契约、合同等)。

2)本校各专业对外技术服务及本校的土木建筑(含教学用户、住宅、库房等)及抗震加固工程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3.会计类

本校(包含各科室应上报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内容请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4.教学、科研类

1)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章、条例;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类会议文件、纪要、安排、总结。

2)学籍管理材料(学籍卡、新生登记表、成绩册);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复学和退学材料);学生奖惩材料、招生、分配工作材料(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专业介绍、代培计划与合同;招生工作总结、新生名册、毕业分配(就业推荐)计划、分配方案、分配工作总结、毕业生分配名册、毕业班合影照、毕业证书存根)。

3)课程安排表和教学进程表,教学年历。

4)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课程学期授课计划,教师任课安排,典型讲义;各课程考试题、成绩单,成绩统计表及试卷分析,教学质量调查材料;教学实习计划、总结、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实习结果鉴定材料,有代表性的实习报告;优秀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以及评审意见,生产实习中的优异成果;有价值的课程建设的全套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题库、试卷、优秀学生习题本、自编讲义、主编、参编、主审、参审教材、实习计划、实习讲义、实习指导书、教学总结)。

5)本校编制的电化教学录音、录像带等。

6)有关教学经验的总结,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手段的改进,教学效果的反馈,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学术论文,专题发言等原始资料。

7)教职工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在各种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以及各种研究成果的奖励文件;校、科教育研究课题的成果、报告及其审查鉴定文件。

8)教职工编译正式出版的各种学校专著、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

9)师资培训计划、考核、总结、出国进修工作等有关材料。

10)兄弟学校有参考价值的教学资料、图纸。

11)本校学生军训、入学教育等重要材料。

5.设备、仪器类

1)各种大、中型(千元以上的)机具、设备、动力机械、电子仪表、仪器、各种车辆设备、文印设备等全套图纸、照片、计算书、说明书、合格证、验收记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材料、运行记录、技术操作规程、检修记录、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报告、事故记录以及在养护维修和大修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

2)本校自制或改造更新的各种设备的全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四)归档要求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象清楚,书写工整,禁止用圆珠笔、铅笔及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单位应负责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3.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存期限。凡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本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期保存。

(五)档案的管理、保管与利用

1.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2.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

3.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4.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并严格履行查阅、借用手续。

6.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和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鉴定、销毁和移交

1.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

2.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3.在学校形成的种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七)档案管理办法的执行

1.学校档案管理由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办公室具体管理,校办主任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档案管理和上交工作。

2.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档案工作,每个科室必须由负责人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网络员),按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并按时向学校移交应该移交的档案。

3.每一学年由校长牵头,对全校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表彰先进,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百三十五、收发制度

1.收发工作是学校信息传输的重要渠道,收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

2.认真做好校内各种信函、电报、文件、报刊、杂志的收发登记工作,重要信函和电报要及时送达有关人员。

3.负责全校范围内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4.熟悉本职工作,定期和邮局联系,不断改进工作。

5.树立保密观念,切实保证学校进出的机要信函,文件的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一百三十六、工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一百三十七、工会议事规则

1.议事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发表不同意见,同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的安排意见。

3.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4.审定工会经费和重大支出。

5.研讨决定工会的活动、评先评优、职工困难补助等事宜。

6.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

7.工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会议议题。

8.为便于各委委员做好会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相关工作部门须在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前五天将会议的议题和讨论重要问题所需的资料以适当的形式告知与会人员,各位委员做好会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9.工会召开集体议事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决议案实行表决制,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对重要问题意见有分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进行表决。

10.工会讨论的问题,在没有形成决定或集体意见前,任何个人不得以工会的名义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11.工会委员违反本制度,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上级工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百三十八、行政议事规则

1.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教职工大会。凡涉及学校工作的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应主动报告党支部,听取教代会(工会)的意见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后实施,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副校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各处室班子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的主要内容为:

(1)上级有关批示和重要工作的传达、贯彻。

(2)学校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3)按分级管理的有关顺序讲座和研究、批准人事任免、聘任。

(4)市级以上教职工先进工作者的确定、上报。

(5)校长认为有必要时应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3.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行政中层以上和党、团、工主要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分工实施的意见。要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尤其要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搞好协调,增强团结,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4.校长负责制订校长年度责任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和学期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每学年和学期结束时,校长应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学校工作总结,听取和接受评议。

5.学校财务开支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学校收费要严格按上级规定公开标准、项目,并由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后统一公布,收费一律由总务处出具统一收据,及时入账,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立项目、标准,加行收费。财务开支在二万元以上的,应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定;五万元以上的应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党支部纪检委员及教代会(工会)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监察、督查、防止和杜绝贪污、浪费及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总务处应接受教代会(工会)监督。

6.教职工评优、评先和职务评荐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要充分征求教代会(工会)和教职工的意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体制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荐,并向校长报告。评优、评先人选由校长召集党、政、工有关负责人会议研究后批准公布或上报;职务晋升人选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经认真协商和无记名投票后确定上报。

7.有关教职工住房分配、教职工(含离退休)补助、慰问、抚恤等有关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由教代会(工会)领导下的福利小组负责按有关规定、章程审议后报校长批准。其他重大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决定。

8.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校长召集或协同党、政、工有关方面负责人集体研究措办。

一百三十九、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全面贯彻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依据校长负责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以知、议、决、行、督五个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议事决策形式 

校务会议是学校行使行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校务会议的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党支部纪检委员列席。校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负责决策。

(三)议事决策内容学校重大事项

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5.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6.中层干部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

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和考核奖惩方案。

9.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10.重大基建项目的确立。

11.制定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

12.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13.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级交流。

14.其他重大问题。

(四)议事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

1)个别沟通

校长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与书记个别沟通后,提出会议议题及初步设想。

2)提前通知

会议的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议题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交流思想,由校长提交上会。

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

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书记就方案进行个别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3.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1)会议条件。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到会人数须有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2)扩大会议。根据议题的需要,必要时,邀请部门分管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召开校务扩大会议。

3)联席会议。须提交教代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召开校务会与支委会联席会议,共同讨论研究。

4)充分讨论。应安排充足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5)做出决定。校长在听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且与会人员(除列席)赞同的人数超过应到人员的半数以上,校长做出最后决定。

①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②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缓决策,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6)会议记录。重大事项的讨论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意见和态度(赞同或不赞同)记录要详细,年末将记录簿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4.明确分工,组织实施

经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积极支持实施。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

5.监督反馈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议事决策的落实和监督,建立监督反馈制度。

1)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按照党内三先的工作要求,就学校重大事项及重大工作的推进和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内通报。

2)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事项的讨论和执行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学校党支部或一定范围内的教职工征求意见,并指定相关部门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意见后向校务会报告。

一百四十、特殊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发展和普及我国残疾少年接受教育。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学生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少年的技能技术,有利于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互相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共同提高。学校各部门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并使其逐步完善。

(二)鉴定招生制度

首先要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筛查、鉴定和摸底。从普通学生中区分出进行特殊教育的对象,并获取有关学生特点的资料,是鉴定招生工作的重要前提。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所有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智力障碍等残疾人。

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一般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鉴定。

1.视力、听力语言障碍学生应由医疗部门、残疾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2.对智力障碍(特别是轻度)学生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在家长和班级教师参与下进行严格筛查。名单确定后,送区辅读学校组织鉴定。对被确认为随班就读的系,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3.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教务办公室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三)学籍管理制度

为使随班就读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除了与普通学生相同的学籍卡外,还建立了随班就读学生情况登记表。对他们的个人情况、教师的个别辅导、学生的成绩等情况作好纪录。

1.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

2.残疾学生随班入学的年龄和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每班以12人为宜。

4.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不留级,可视其具体情况而定。

(四)教学研究制度

建立定期的教学研究制度。发挥特教教研组成员的作用,每学期举行特教教研活动,交流随班就读工作经验与心得,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有随班就读生的学科任教老师要探讨随班就读生的课堂教学、个别教育计划的制定、学生的考评等内容,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1.安排随班就读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的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和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3.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为普通学生相同,辅读班学生使用培智学校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其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

4.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教学计划。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各科教学应当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纠正和补偿。

5.教师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

(五)随班就读生的评价制度

对随班就读生的评价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生活自理、劳动技能、社会适应、缺陷补偿和纠正这几个方面来进行,每学期结束后,对随班就读生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六)随班就读工作“八不准”

1.不准公开随班就读生的有关鉴定、证明。

2.不准给随班就读生起侮辱性绰号。

3.不准视随班就读工作为额外负担,形成“随班混读”。

4.不准说“这人脑子有毛病”之类的忌语。

5.不准对随班就读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6.不准在班级里歧视、排挤甚至欺负随班就读生。

7.不准将随班就读生的作业弃之一边,不闻不问。

8.不准对随班就读生的不当言行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一百四十一、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1.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3.对未成年人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开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4.心理咨询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运行。

5.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6. 做好台账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7.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8.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11.心理辅导员必须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2.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中心心理咨询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一百四十二、学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实训室安全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安全稳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2.全校各类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3.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坚持“强化意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

4.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特种设备、信息、防盗、消防、三废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各教研组、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确保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5.各教研组、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6.教务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全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直接负责的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领导机构。对全校实训室安全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形成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2.学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实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建立由教务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和教研组、实训室各司其职的多级管理体系。

3.学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全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检查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3)对全校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组织开展全校实训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5)受理全校实训室安全事件报告,做好实训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4.教研组、各实训室的职责

1)制定本单位及其所辖实训室的具体管理规程、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设立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及其所辖实训室的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

3)负责本单位人员及其所辖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4)负责本单位实训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警示和处置。

5.各教研组、应切实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配备能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制度建设

1.各教研组、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建立健本部门各类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使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实训室人员准入制度。实训室工作人员需通过上岗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特种设备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配备符合相应上岗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实训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各教研组、应建立实训室安全员制度,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熟知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专职人员担任所在实训室的安全员,负责本实训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实训室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本实训室的日常活动,监督实训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制止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发现本实训室的安全漏洞并向实训室主管单位报告;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日记和安全事件记录,并归档备查。

4.学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全校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学校建立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检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学校人事部门制定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奖惩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使用、待遇、工作量计算、培训、晋升等作出明确规定。

7.建立健全实训室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实训室火灾、爆炸、人身伤害、危险化学品事故、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等实训室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必须立即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四)条件保障

1.学校加大对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投入,保证相关工作的必要开支,所需经费应列入学校每年的经费预算。

2.加强实训室仪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维护,总务办公室负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检测,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实训室仪器设备运行环境安全良好。

3. 教务办公室在组织实训室建设的规划、设计和论证时,应充分考虑实训室设施设备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凡不符合安全技术和环保要求的实训室应限期进行改造。

(五)管理监督

1.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实负责对各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2.各实训室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和随意变通。

3.学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与各教研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各教研组、与实训室管理人员也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实训室如有渉危物品,必须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格值班、登记、保管制度,强化领用、交接、运送、使用、退还、三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严防丢失、被盗和非法使用。

对于高危物品,必须严格落实“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的管理制度。

(六)奖惩

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各教研组、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分;对导致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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